买了四年多的房子不仅住不进相反还涨价,请问谁为我们作主?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们是2006-2009年(各购房户时间不一样)与开发商(建房者袁刚)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协议(当时该房未建设或建设中),价格和交房时间都是明确的,并已交款5万元至10万多元不等。该房于2010年2月8日取得预售许可证,现在房屋除水电气未通外,其余均已竣工。可是袁刚伙同他人说我们原所签合同无效,现在要重新签订合同,但必须涨价到2300元/平方米,而原预交房款按交款时间和金额月息不超过银行贷款利息计算利息,请问你们真的就拿他没有办法吗?还有您手下一些人与他沆瀣一气,帮他出谋划策,难道他拿着我们的钱去修房子,到后来还要我们出高价去购买吗,世间就真的没有公道了吗? 烦请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编辑督促平昌县人民政府尽快处理此事并回复,并请巴中市易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度重视该房的销售行为,以防造成一房多卖,督促袁刚按原合同尽快让我们搬进新居,并赔偿损失! 附1:平昌县规划和建设局颁发的预售许可证(http://www.pcjs.gov.cn/E_Board_News.asp?ID=34) 平昌县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鑫源三号商住楼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公告 鑫源三号商住楼系巴中市易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地址为平昌县江口镇环城路,开工时间为2007年9月,总建筑面积(测绘面积)5562.77平方米,完成投资380万元。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条件,我局于2010年2月8日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总建筑面积5562.77平方米(营业用房7个,面积618.45平方米;住房44套,面积4944.32平方米)。房屋用途性质为商住,预售对象为社会。现予以公告,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827-6222496、0827-6223246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附2:购房合同复印件
附3:袁刚的收款依据复印件
交款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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