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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谎言还能持续多久?————四问岳池县建设局的回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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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8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谎言还能持续多久?————四问岳池县建设局的回复信

 

望穿秋水,在麻辣社区“群众呼声”栏目编辑部及我们的超级版主、各位网友的共同关注、支持中,我终于见到了岳池县建设局在网上的公开回复信。该信言辞工整,语气平和(甚至可以说有些谦卑了),初一看,觉得其说得有些道理,是那么一回事。但实际上,真的如此吗?

首先,岳池县建设局在回复信中说“我局本月9日收到贵中心的调查函([2007]057号)后,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再一次亲临现场,召集县文化馆领导和周边居民进行协调和处理。”何等快的办事效率,何等的雷厉风行,何等的亲民作为————真有一些“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的领导风范啊!但是,各位朋友,你们可曾知道,也正是在当日,我等八户居民的商住楼下水道便永远的从地球上消失了!!!八户人的全部生活用水、洗漱用水等的下水通道,被不明身份的人挖开,并用细小的碎石头填满、夯死!最先发现问题的一楼商铺先以为是常见的的下水道阻塞,找来专业的管道疏通工进行疏通,但没有一点用,后来,上面的住户发现下水速度变慢,且伴有臭味上传,我们请人挖开下水道进行检查,才发现里面全是建筑用细小碎石,已被夯得严严实实,前端已被水泥封死。这是谁干的?是意外还是蓄意安排?时间怎么如此巧合?明眼人一看就知其中B门,分明是人为所致!此时无声胜有声啊!在此,我要问尊敬的岳池县建设局、岳池县文化馆的领导们,若你们真如在回复信中所标榜的那样 “高效”、“勤绩”、“睿智”的话,怎么会出此损招、昏招呢?你们是在考验广大网民的智商吗?若真的象回复信中所标榜的那样“我局多次现场踏勘,现场办公,与建设单位、居民协商”,怎么会协商出如此事情来?更何况,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见到一个建设局领导的模样,倒是我们在多次找建设局领导进行咨询、协商时,吃了“闭门羹”无计其数,何来的“多次现场踏勘、现场办公”?更严重的是,岳池县建设局鼓动该工程承包商强行施工行为被阻止后,竟安排该工程承包商于2007年4月27日将我等八户居民告上法庭,理由是“我们阻扰了施工”及“敲诈他们钱财”,待到我们已聘请了律师,积极准备应诉,并在网上公开事实真相之后,他们又于2007年5月15日(前天)撤诉————这一前一后的行为,说明不是有人安排吗?何来“局领导亲自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再一次亲临现场,召集县文化馆领导和周边居民进行协调和处理之说?”真是无稽之谈!

其次,岳池县建设局在回复信中说“使商住楼的窗口到改建楼的山墙距离达到6.12米,商住楼的采光情况比原状有更进一步的改善”,这是真的吗?目前一楼已打好的地基和已耸立至二楼的框架,与我们居民房屋墙体之间的垂直距离只有0.8米(最狭窄处仅0.6米)啊,事实胜于雄辩!按照相关规定,相邻房屋的最小间距控制为6—10米,我等居民只是要求对目前0.8米的间距予以扩大————而绝对没敢再有别的非分之想,若两楼之间的距离真有6.12米,采光情况比原状有了更进一步的改善,我等居民老百姓吃多了没事找事干?我们还有什么说的?我们只是需要安全和阳光!而这6.12米,是岳池县建设局运用了“转换概念”手法,说的是两楼之间窗户的斜线距离。在此,我想问一下岳池县建设局的 “专业人员”一个极其幼稚的问题,两楼之间的建筑间距,是指同一楼层间的窗户的斜线距离,还是以两幢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为准?若真是以同一楼层间的窗户的斜线距离为依据,那么,两幢建在一起的楼房,只要东方和西方各开一个窗户,那么建筑间距不就成了几十米了?真是贻笑大方!一个堂堂正正的县建设局,用如此低级的张冠李戴手段来糊弄广大不知真相的网友,来愚弄广大网友纯真质朴的感情,于心何忍?

再次,说一下岳池县建设局在回复信中提到的“历史问题”。其在回复信中反复提到,“文化馆原综合楼的改建,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矛盾,规划控制难度大,只有站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角度来解决问题……” 在此,我们要说明,该楼房既然2006年2月才经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改建(岳发改[2006]50号),而在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200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GBJ 16-1987》、《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CJJ83-9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等一大批法律法规都已开始执行生效,岳池县建设局在进行审批时,为什么考虑不执行呢?若十多年前都出台并已顺利实施多年的法律法规,到现在都以“历史问题”拒绝执行,那么,何时才有可能没有“历史问题”?————恐怕只有将这个世界全部毁灭并从新建设才行,但这可能吗?这分明是藐视法律,为其违法违规行为找借口!

最后,来说说消防安全问题。岳池县建设局在回复信中提到“文化馆改建工程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是报送岳池县公安消防大队,经审核合格和其它开工条件具备后,我局才办理的《建筑施工许可证》”,但是,那是怎么的一个设计图纸啊?那份所谓的“经消防审核合格”的设计原图与目前已打好的地基、已耸立至二楼的框架和与我们居民房屋墙体之间仅有的0.8米垂直距离的实际,真是天壤之别、大相径庭!!!这分明玩的是“掉包计”,消防审核一份图纸,实际施工又是另一份图纸。岳池县建设局真的对这一已建的建筑不知?其又是怎样进行监督的呢?

凡此种种,已可见岳池县建设局的回复信完全是在掩盖事实,其编造的谎言后面,遮掩着千疮百孔、满目苍夷的“污点”,毫无诚信可言。其完全是为了敷衍愚弄广大网友和公正廉洁的新闻媒体,其中的鱼目混珠、混淆视线的手法,与一个堂堂正正的“吃国家皇粮”事业单位名声极其不符!扼腕墓道,让人心痛!!这不得不让我们担心,既然已有封死下水道的事件发生,以后,还会不会有更严重、更恶劣的事情出现呢?我等八户居民的人生安全还有没有保障呢?让人忧郁。

我们呼吁,我们不是 “钉子户”,也不是蛮不讲理的人,我们是在不自觉中被拖入这场纷争的。我们不敢有太多的奢侈希望,我们只想讨回我们那可怜的一点安全和阳光!

我们期待,此事能引起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重视,得到妥善解决。但愿事情不要在正常的轨道上越滑越远。

无论如何,我们将永不放弃!我们将努力一如既往的给各位通报此事的最新进展。

 

此事相关的文章及岳池县建设局的回复信,请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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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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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8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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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9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版主及时、温馨的提示下,现今将两组照片传上,以供各位鉴别真伪。

 

 

这是站在施工现场侧边的小巷中拍摄的。左边红色外墙的是目前我等居民的楼房,房间分布依次过去为上下楼梯窗口(两扇)、饭厅窗口(六扇)、厨房窗口(两扇)、卧室窗口。右边耸立的水泥框架是正在建设的楼房,之间真的只有0.8米距离。而岳池县建设局在回复信中说“有6.12米建筑间距”, 各位看了后,相信有那么远吗?

若右边耸立的水泥框架直接延至六七层楼高,我等居民的楼房还有光线可言吗?消防通道何在???

恳请版主将此组照片传回岳池县建设局,只要他们确认照片真实与否————谁在说谎,即可真相大白。而回复信中的其它谎言,也就可“窥一斑而见全豹”。

 楼主| 发表于 2007-5-19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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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9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这就是规建局的作为???还是胡作为?

发表于 2007-5-19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需要安全,我们需要阳光

 楼主| 发表于 2007-5-21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mujiang0826)[原创]谎言还能持续多久?———...


这是站在施工现场侧边的小巷中拍摄的。左边红色外墙的是目前我等居民的楼房,房间分布依次过去为上下楼梯窗口(两扇)、饭厅窗口(六扇)、厨房窗口(两扇)、卧室窗口。右边耸立的水泥框架是正在建设的楼房,之间真的只有0.8米距离。而岳池县建设局在回复信中说“有6.12米建筑间距”, 各位看了后,相信有那么远吗?

若右边耸立的水泥框架直接延至六七层楼高,我等居民的楼房还有光线可言吗?消防通道何在???

恳请版主将此组照片传回岳池县建设局,只要他们确认照片真实与否————谁在说谎,即可真相大白。而回复信中的其它谎言,也就可“窥一斑而见全豹”。

 


发表于 2007-5-24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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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6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mujiang0826)[原创]谎言还能持续多久?———...

事件最新进展:

岳池县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我等八户居民状告岳池县建设局行政乱作为一案,并定于2007年6月8日正式开庭审理。

我等八户居民在此案诉讼状中,要求岳池县建设局撤销该正在修建楼房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楼间距离的规定,将两楼间的距离退至最低后(8米),再重新对图纸进行设计、审批,以还给我等八户居民的消防、采光、通风等基本权利;并要求岳池县建设局承诺该工程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出台相关措施,确保我等八户居民的人生安全不受“意外伤害”

但究竟法院会如何判决,还不得而知。

    再次谢谢广大网友的关心和支持。让我们共同拭目以待一审判决结果吧!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发表于 2007-5-30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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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意间收索浏览到这一消息,感觉自己作为一个岳池人,有些愤怒。

的确是真实的“谎言”!!

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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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凤凰行

春节凤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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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7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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