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四川省甘洛县自来水公司的道歉信
甘洛县自来水公司:
兹有本人所发帖:奇!甘洛县自来水公司收水费还收抄表费!恳请关注 http://www.mala.cn/viewthread.php?tid=2199487&highlight=。麻辣社区未解决任何问题,但你单位律师顾问已于2010年12月20日已找我面谈,我已认识到自己所投诉的问题影响到贵单位声誉。特此致谦!
同时,对贵单位律师提出的要求,我全力配合。现作如下说明:
一、对贵单位聘请的律师要求本人删除所发帖子的说明。本人作为一名普通发帖者,无权删除帖子,所以致电麻辣社区版主(电话028-85189136)。版主要求本人以书面传真形式申请删除帖子。本人将申请以传真方式递交后(附照片),版主仍不删除。给我的回答是本人所投诉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如果需要删除帖子,得由贵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二、对贵单位要起诉本人一事的说明。本人无知,不愿也不敢与任何组织和个人为敌,何况本人及家庭都得喝水。故在发帖子时已经申明:申明的内容见原帖PS部分。原文如下:鉴于此事可能带来的一切可能后果,我作如下申明,敬请版主先审核清楚再发帖!一、我对所投诉的事实和提供的一切图片真实性负责,但拒绝接受相关部门的反追踪调查,否则敬请删除本帖。二、本帖的发布如果对我本人有可能带来不良后果,包括刑事责任,单位劝诫等,敬请删除本帖。否则一切责任转嫁给版主。三、本人法律知识淡薄,不知道向何部门提出投诉,请版主斟酌后转给相关部门处理。由于声明在先,所以如果贵单位认为我的帖子发得不当,对贵单位有不良影响的话,是由于该社区版主审查不严,政治责任感不强造成。如果贵单位决定付诸法律诉讼的话,请贵单位直接起诉麻辣社区群众呼声版主。
三、贵单位律师顾问所说要找我领导反映的事的说明。我看算了,这毕竟是八小时以外的事,如果实在要去,请与我一同去。我保证把事情说清楚,也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最后再次对本人原来所发帖子对贵单位造成的任何伤害,本人在此郑重道歉!由于本人是在此论坛发的帖,所以希望在此论坛范围内的一切影响全部消除。
再次道歉,愿以此帖消除对贵单位的一切影响!
此致!
网友:ZHANG6291于201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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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1 21:12
再次PS:一、由于原帖本人PS得相当明白,所以本人再次强烈要求版主删除本人的一切帖子,否则一切后果版主承担。其实,版主,你不删除帖子,又何必呢?
二、还是原帖本人PS的原因,为消除本人原帖子的不良影响,宏扬人间正义,请将本帖转至甘洛县自来水公司,原帖,我看就不转了!
二、我是平常人,不求官不求财,但求清静。所以从今以后,任何人不要找我。原因还是见PS部分。否则我……不知道怎么办的了。权当本人已死,有事烧纸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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