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机动车,同样承担国家税负,为什么汽车和摩托车就不能同时享有路权?”广东省人大代表孙玉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摩托车基本上是中低收入者使用,在城市道路资源紧缺的情况下,公共政策严重倾向于汽车,这意味着首先牺牲的是中下层弱势的权益。到目前为止,所有的禁摩城市都不能给出禁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都规定了人民享有自主选择交通工具和交通方式的权利。大规模地禁止合法生产、合法销售和合法购买使用的摩托车,超越了这些城市行政管理的许可权限。禁摩以后,一部分市民出行受到严重影响,生活质量下降;而以摩托车为生的人群则生计无着。”她经过调查发现,许多中小城市,禁摩往往是跟风行为,不顾国情民情,一味提高所谓的“城市档次”。
东莞禁摩后,汽车销售陡增40%;广州禁摩后媒体调查,有21%的摩托车用户有购买汽车解决个人交通的意愿。从摩托车到小汽车,到底哪个更“绿色”?孙玉玲也作了一个比较:一辆125ml的摩托车耗油量仅是一辆1.3L汽车的1/10到1/8,据他们在广州市区的调查统计,轿车平均载人仅为1.57人,摩托车为1.4人。摩托车占用的道路仅是轿车的1/4至1/6,综合效率要比轿车高4倍左右。从废气排放角度看,即使小汽车按满载5人计,人均也比摩托车排放多。
孙玉玲说,不少城市禁摩是因为摩托车成了“双抢”工具,这样的判断和决策不仅说服不了公众,也不能从根本上杜绝抢劫,“现在广东禁摩的区域开始出现了用面包车抢劫的现象,难道再禁面包车?”
禁摩是书房里的懒政行为。
为了打击手机短信诈骗犯罪,采取关闭所有银行柜员机的方式;为了城市形象,就禁止农民“当街”卖西瓜;为了防止未成年人进网吧,就以“挽救下一代”的名义关闭所有网吧;为了打击歹徒用摩托车实施抢劫,就全城禁止摩托车行驶。
遇到矛盾和问题,不是抱着防患于未然的态度,采取积极措施来解决,而是占在管理者角度,考虑如何避免自己的管理责任,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来应付,不惜采取牺牲民众正常生活秩序和合法权益,作为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方法。政府管理部门懒政管理的包袱甩得轻松,百姓却活得沉重。
在同一个城市生存,与开汽车的相比,骑摩托车的本身就是属于城里经济较弱的群体,生活较为艰辛,理应多得到政府的关心才对。如果“以民为本”的政府制订政策处处都以富人为依归,那城里的穷人还有盼头吗?凭什么城里穷人走的道路越走越窄,富人行的马路越走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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