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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话说] 机顶盒该谁出钱?----胡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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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10:03 | |阅读模式
     机顶盒该谁掏钱?
    最近,安岳县广电局给每家的电视机配置顶盒,每台收取300元。市民反映很大。作为安岳县的维权斗士在百忙之中也来发表意见。我的观点是机顶盒不应当由市民出钱,而应当由广电局自备。因为,广电局宣传电视节目收取收看费是一个商业行为,机顶盒的钱应当包括在收看费的成本之内,既然收了收看费,就不应当再收机顶盒的钱。这个问题可以点击我胡代国的下列博客会有答案。
《安岳:更换水、电、气表,该谁付表钱 》2008-03-29 10:09

http://hudaiguo888888.blog.163.com/blog/static/27361814200822910939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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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10:10 |
西门庆把潘金莲推倒在 墙上,武大郎看到了,严正 声明:潘金莲是属于自己, 神圣不可侵犯。西门庆把潘 金莲的衣服扒光了 ,武大郎 坐在床边,予以强烈批评: 要求西门庆正视现实,立即 停止一切侵害行为 。西门庆 施展着各种姿势,武大郎再 次表明决心:为了保卫潘金 莲,我方将不惜一切代价。 。。然后西门射了。。。记 者问武大郎:你老婆被西门 庆强行霸占,你对此有何评 论?大郎面色平静说:“自 从娘子事件发生以来,我一 直在密切关注事态进展。众 所周知,金莲自古以来就是 我老婆 ,我对金莲有着无可 争辩的主权。希望西门庆先 生认清形势,本着双方世代 友好的大局,尽快无条件释 放我老婆,我提倡搁置争议 共同开发。“潘金莲再次被 抢走,武大郎不去营救反而 在家里面砸东西。邻居不明 :“武大郎,潘金莲被抢走 你应该去打西门庆啊,在家 里砸东西做么?”武大郎: “我砸的东西是西门庆家生 产的! 求顶!!!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 10:14 |

四川省物价局、建设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05年2月1日起,房屋的销售只能按照一个价格销售,新建商品住宅销售应按规定施行明码标价。同时,销售合同已明确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如供电、供气、排气、通讯等设施的建设费用,一律进入房价,不得在销售价格之外另行向消费者收取:违反规定坚决查处.

  

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价费[2005]12号




         各区(市)县物价局:

         各区(市)县物价局: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 10:15 |

依照工商“法规汇编”第568页,所刊载的2007年7月27日四川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案)第32条:“经营者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以计量作为结算依据的,应当标明法定计量单位,并自备和使用与其经营或者服务项目相应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依据这一法规,更换水、电、气表该三公司自备计量表,不应该消费者出钱。

《晚霞报》2007年8月1日(第2738期)登载了专家的解读:“水电气:经营者应自备计量表”。

发表于 2013-1-23 10:16 |
这个我觉得要顶!必须顶一下!!!!!!!到底该谁出钱呢?????????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 10:23 |
326792447961842587.jpg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 10:24 |
326792447961842587.jpg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 10:29 |

安岳:更换水、电、气表,该谁付表钱

作者;狂人  0832-4540125    08.3.29


近来,安岳县水、电、气三公司正在对全县用户的水表、电表、气表陆续更换,更换一只水表收60元;更换一只电表收100元;更换一只气表收200元,需要移动线路的另收材料费和工时费一百二百元不等,这样下来,一户人要多负担五百元左右。

许多消费者对收费行为感到困惑,纷纷提出质疑。几位热心人前去安岳工商局投诉,在工商二所终于找到了法规文件,揭开了更换水、电、气表,该谁付表钱的秘密。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 10:41 |
:@:@

发表于 2013-1-23 11:09 |
我也认为,机顶盒不该用户出钱

发表于 2013-1-23 12:33 |
说的好,老胡。但是我担心,广电局单独找你谈下话,你怕就不会那么说了?

发表于 2013-1-23 12:35 |
看电视交了收看费还要交机顶盒的钱,进夜总会难道还要自备安全套?

发表于 2013-1-23 14:40 |
支持胡代国,同时强烈要求移动公司免费发放手机,电力公司免费发放空调等

发表于 2013-1-23 15:15 |
:@:@:@:@

发表于 2013-1-23 15:45 |
:):)

发表于 2013-1-23 16:05 |
强烈支持老胡

发表于 2013-1-23 17:55 |
广电局是有限公司,播放节目是收了收看费的,其业务行为是商业行为,机顶盒应当在商业成本内即包括在收看费的成本内,另外收机顶盒费无法律依据,好比卖肉的自带秤杆和案桌以及运输车辆,胡代国说得很对,我们支持胡代国的观点。胡代国正在收集相关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准备搞一次公益维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广电局退费。我们试目以待。预祝胡代国起诉成功并胜诉。

 楼主| 发表于 2013-1-23 19:40 |
dqgui12345 发表于 2013-1-23 17: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广电局是有限公司,播放节目是收了收看费的,其业务行为是商业行为,机顶盒应当在商业成本内即包括在收看费 ...

胡代国认为,在机顶盒方面,开展或完成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区域,运营机构广电局应免费向居民用户提供1台基本交互型机顶盒。需要配置第2台(含)以上机顶盒,由用户自行购买。

发表于 2013-1-23 20:56 |
我安了机顶盒怎么今天什么都看不了?

发表于 2013-1-24 08:42 |
我们支持胡代国,同时强烈要求高速公路给每个司机免费配置一辆汽车,宝马奔驰不说,至少面包车应该配置一辆,妈的,收那么高的过路费,还叫咱们司机自己买车,太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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