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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马边某乡镇党委书记曹某某殴打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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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 20:33 |
:@我是患者亲属,有必要将此医疗事故事实真相陈述:患者于今年3月查出患有卵巢囊肿。在乐山市人民医院医生处咨询,据医生解释,手术为小手术,出血量很小,一个小时就可结束,6小时后可以下床行走,3天后便可出院,于是决定选择在该院进行手术。院方于在4月1日早上8点半至11点半对患者进行了手术,术后患者一直有大量出血,家属十分着急,从中午12:10开始找医生,跑医生办公室20余次,均未找到患者主治医生,直到下午3:27患者出现呼吸困难,患者主治医生才来到病房,该医生见状后对家属说“快,患者得重新手术”,医生向患者家属交代后便匆匆离开,大约3分钟后,只来了一名医院护工同患者家属及同室病友家属一起将患者从“妇儿科”推到外科大楼七楼手术室进行第二次手术,在将患者推进手术室几分钟后,才从手术室出来一名医务人员让患者家属签字,患者家属质问该医务人员,为什么第一次手术没有让患者家属签字,造成第二次手术的原因是什么?该医务人员态度极为不好,双方发生争执。在其他人的劝阻下,患者家属出于对患者安危考虑才签字,第二次手术直到下午6:00后才结束,出手术室时,主治医生廖某解释:“在第一次手术时患者血管破裂,当时没有想起,如果当时想起了,把血管缝上,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不过,从患者第二次手术后的症状看,第二次手术还是比较成功的。
     一个小小的手术,演变成这样的结果,确实让家属感到痛心,有以下几问题值得追问:
1.作为乐山市人民医院,在第一次手术时,患者血管破裂,为什么会忘记缝上?难道我们的白衣天使们对生命会如此漠视吗?医生的责任心在哪里?
2.患者病情危急时,家属找医生找了近3个小时,医生干什么去了?就算患者主治医生不在,就没有其他医生了吗?
3.试想:如果医生廖某再晚来10分钟、30分钟、1小时~~会是什么结果??
4.上午第一次手术前,院方为什么没有让家属签字就直接进行手术?这是否合符医院手术程序??
5.第二次手术结束后院方主治医生向患者家属解释患者出现大量出血的原因时,解释时的那段话,实在让人心寒。我们不想说医生什么,我们也相信医生一心只为治病救人。但患者家属投诉院方后,院方面对出现这样的医疗事故,院方不积极协调妥善处理,却在网上发这样的贴子,其目的是什么?
6.院方所谓患者家属“殴打”医务人员,纯属夸大其词,故意炒作,其目的不言而喻。
     院方承诺清明节耍假结束后给予患者家属答复,我方一直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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