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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马边某乡镇党委书记曹某某殴打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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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下午四点过,马边某乡镇党委书记曹某某因其女儿在乐山市人民医院住院手术治疗后伤口渗血,需要在麻醉镇痛下止血。曹某某与其家属陪同女儿送上手术室,当麻醉医生正在向家属签署麻醉同意书时,偷偷从背后偷袭殴打这位无辜的女麻醉医生,并扬言要杀死其女儿的主刀医生。曹某某一直在手术室门外嚣张跋扈,见医务工作人员就想殴打,严重危害到医务人员的人生安全。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曹某某又矢口否认殴打一事。这是对党纪国法的公然践踏,是对现代法治社会的嚣张挑衅!这样的国家干部知法犯法,希望党政部门予以重视!

该名医生后背的淤青
http://bbs.leshan.cn/attachment/Mon_1204/43_201131_87f02580dcb0154.jpg?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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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曹某某与其家属陪同女儿送上手术室,当麻醉医生正在向家属签署麻醉同意书时,偷偷从背后偷袭殴打这位无辜的女麻醉医生...."
怀疑楼主是不是带情绪了。???!!!!
为啥子偷袭?!
楼主好像么有把事情说清楚哈
发表于 2012-4-3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liness::loveliness:

发表于 2012-4-3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懂

发表于 2012-4-3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患者亲属,有必要将此医疗事故事实真相陈述:患者于今年3月查出患有卵巢囊肿。在乐山市人民医院医生处咨询,据医生解释,手术为小手术,出血量很小,一个小时就可结束,6小时后可以下床行走,3天后便可出院,于是决定选择在该院进行手术。院方于在4月1日早上8点半至11点半对患者进行了手术,术后患者一直有大量出血,家属十分着急,从中午12:10开始找医生,跑医生办公室20余次,均未找到患者主治医生,直到下午3:27患者出现呼吸困难,患者主治医生才来到病房,该医生见状后对家属说“快,患者得重新手术”,医生向患者家属交代后便匆匆离开,大约3分钟后,只来了一名医院护工同患者家属及同室病友家属一起将患者从“妇儿科”推到外科大楼七楼手术室进行第二次手术,在将患者推进手术室几分钟后,才从手术室出来一名医务人员让患者家属签字,患者家属质问该医务人员,为什么第一次手术没有让患者家属签字,造成第二次手术的原因是什么?该医务人员态度极为不好,双方发生争执。在其他人的劝阻下,患者家属出于对患者安危考虑才签字,第二次手术直到下午6:00后才结束,出手术室时,主治医生廖某解释:“在第一次手术时患者血管破裂,当时没有想起,如果当时想起了,把血管缝上,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不过,从患者第二次手术后的症状看,第二次手术还是比较成功的。
     一个小小的手术,演变成这样的结果,确实让家属感到痛心,有以下几问题值得追问:
1.作为乐山市人民医院,在第一次手术时,患者血管破裂,为什么会忘记缝上?难道我们的白衣天使们对生命会如此漠视吗?医生的责任心在哪里?
2.患者病情危急时,家属找医生找了近3个小时,医生干什么去了?就算患者主治医生不在,就没有其他医生了吗?
3.试想:如果医生廖某再晚来10分钟、30分钟、1小时~~会是什么结果??
4.上午第一次手术前,院方为什么没有让家属签字就直接进行手术?这是否合符医院手术程序??
5.第二次手术结束后院方主治医生向患者家属解释患者出现大量出血的原因时,解释时的那段话,实在让人心寒。我们不想说医生什么,我们也相信医生一心只为治病救人。但患者家属投诉院方后,院方面对出现这样的医疗事故,院方不积极协调妥善处理,却在网上发这样的贴子,其目的是什么?
6.院方所谓患者家属“殴打”医务人员,纯属夸大其词,故意炒作,其目的不言而喻。
     院方承诺清明节耍假结束后给予患者家属答复,我方一直期待。

发表于 2012-4-3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什么医院???做完手术后,出现问题了,几个小时里找不到医生。现在的医生太不负责任了,一点责任心都没有!医院这种做法难道不是草菅人命吗?明明是一个很小的手术,却出现了这么严重的问题!还是人民医院?叫我们老百姓怎么相信医院!!!

发表于 2012-4-4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打人了?

发表于 2012-4-4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4-4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2-4-4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部门要彻查!不管是何原因!都要给个说法!:@:@

发表于 2012-4-4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打人了?

发表于 2012-4-5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什么原因,打人肯定不对。当前医患纠纷多,矛盾突出,乐山市公、检、法三家专门下发了维护医院秩序,解决医患纠纷的通告,作为一个公务员这样干确实应该由纪委调查处理。医院有错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

发表于 2012-4-5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来关心节后处理结果滴。

发表于 2012-4-5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人还用偷袭吗?何况还是大男人偷袭一个女医生。可能吗?

发表于 2012-4-7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医生解释“卵巢囊肿,手术为小手术,出血量很小,一个小时就可结束,6小时后可以下床行走,3天后便可出院,”并不是楼主理解的"小手术",是腹腔镜下微创手术,实际上医学是复杂的,任何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哪怕是个皮试都有可能出现意外。手术前医生不可能不让患者家属不签手术同意书就能做手术,这是“常识”。楼主说:“主治医生廖某解释在第一次手术时患者血管破裂,当时没有想起,如果当时想起了,把血管缝上,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作为一个主治医生不可能这样解释,术后“出血”本来就是这个手术可能的并发症之一,作为医生都是一心一意希望把自己的手术做的完美。但实际上出现并发症后医生与家属心情一样的着急,但作为医生来说,最重要的是采取措施救治病人,如楼主所说,“快,患者得重新手术”,医生向患者家属交代后便匆匆离开”,你知道这里的“离开”是去做什么了吗?她是争分夺秒赶紧去做术前的相关准备了。在那种紧急关头你是希望医生慢慢解答你的疑问而耽误抢救时间吗?作为患者的家属来说,积极配合医生完善相关手续救治病人才是对病人最大的爱。 无论发生什么情况,作为公务员素质的家属来说不应该对一个柔弱的女医生进行殴打,这既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也是对病人的不负责任,更是不理智的行为,有失公务员的形象。如果这位公务员同志对自己的行为不反思,以后谁家的女儿还愿意当医生?还会有医生来为你治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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