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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星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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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9 22:25 | |阅读模式

2007.7.9

“6月21日夜11点半,南京新庄立交桥附近的景观灌木丛后面,一名从外地来宁靠收废品为生的年轻妇女,因连续几天没洗澡,难忍闷热桑拿天气,竟临街脱衣,带孩子一起洗澡,引起市民报警。记者赶至现场采访,当时有围观市民批评那位女子不文明,但更多市民却对她予以同情和理解。”(来源不详)

在这一场小小争论中,有人将当事妇女的行为看作损的公共道德的。也许在他们眼中,当街洗澡这种事情与当街随地大小便没有多大本质上的区别,且,这件事情已经相当的恶劣--已经达到了可以报警的程度。

先忽略这件事情吧,我们来看另一个小故事。某国圣诞夜前,超市收营台前排队的人已经很多了。突然,在最前方的一个女人尖叫起来:“我的钱丢了,我给儿子买球的钱丢了!那是我仅有两百元啊!”女人哭泣起来。后面的人也跟着骚动起来,因为时间已经不早了。很快他们安静下来,一张,又一张的十元的钞票紧接着递到妇女手中。很快两百元被凑齐了。妇女虽然丢了钱,但她因为众人的帮助而顺利地买到了东西。

这两个故事有什么不同吗?其实在我看来什么不同,只是人们对陌生人做出的反应不同。超市里买礼物的妇女钱丢了,其他的顾客显得极不耐烦,更没有恶意起哄,反而极主动地帮妇女渡过了难关。这便是相互帮助的仁爱之心。而再看看我们南京的某些市民,他们有想过当街洗澡的妇女家中有困难吗?如果家中有条件,谁会跑到街上去洗?他们真没想到这些?本来他们发现在街上的妇女洗澡不帮着守一下以免他人误闯进去就算了,反而报警叫警察,岂不是陷他人于不耻!而报警者自己岂不是有落井下石,刻意污辱他人之嫌!有失于仁爱之心啊!

那个当街洗澡的妇女不是坏人,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尽管她只是一个收荒匠。她只是因为没有条件在家洗澡罢了,她并没有损害任何人的利益!何必让她如此难堪?为什么不放她一条生路?而记者又去瞎起什么哄!穷人的自尊就该随便被蹂躏的么!做新闻的不是帮凶!

我相信,我们的城市的文明程度有高,就会越懂得怎么去善待他人。政府便会越懂得怎样给身处底层的市民提供便利,使得他们不会当街大小便,也不会当街洗澡。市民不会苛责那些身处困境之中的人们,也许穷人们的做法有失于礼貌文明,但他们能理解他们的处境,他们也会清醒地意识到,政府在这方面失职了。而记者,脑子是否应该转一下,改道去采访市政府,为什么在你们的辖区内竟然还会有居民没有条件洗澡,政府是否应该对此负责并向市民致歉?而你看看这些记者,都干了些什么!他们把穷人当笑料了!

政府要爱护的,不仅仅应该是公民的生命,而且应该更应该是他们的平时的生存。如何叫我们知道自己是一个城市的主人?如我是一个穷人,我没有条件而被迫当街洗澡,这难道仅仅只是我的耻辱?不!我更会将他理解成这是政府的耻辱,这是一个城市文明的耻辱!穷人,谁来代表你的利益呢?你有权去选择你的利益代言人吗?说句实话,如果身处底层的人民手上没有选票――我说的是具有实质性选择权的可以给穷人福利的选票,那穷人的利益恐怕还是很难得到承诺--这还仅仅是承诺。最可怕的,也无非是谁上台都不代表穷人的利益了吧?

无论是穷人,还是中产,手上都应该有自己权力剑以代言自己的利益。我们还在努力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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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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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16 23:46 |

一起性引起的悲剧 

推荐6月14日晚,文昌发生一起恶性强奸案,一名男子将装有春药及鱼毒的饮料给一名在校的18岁女生喝,趁女生昏迷之际将其强奸。女生中毒深度昏迷15天后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死者系氰化钠中毒,造成大脑水肿充血死亡。(07.7.16)

说来让人唏嘘不已,杀人者与被杀人的关系竟然可以说是:两小无猜,青梅竹马。

杀人者,小翁,某校的优秀生。被杀者,小玉。不可想象的是,小玉多次拒绝小翁的性要求,小翁竟然在小玉的可乐里下迷药和鱼毒。相信小翁并非要有意要加害小玉性命,他要的只是对小玉的荒唐要求。但大错终究铸成,悔之晚矣。

很难说清楚,是什么害了这对好朋友。小翁是学习优秀的孩子,但他身上却暴露着一种人格缺陷――自私,为了一已之私欲竟不择手段。小玉单纯,善良,她至死也不会相信是小翁害了她。自私的心态,加上不完善的性观念,导致了这场悲剧。

郑渊洁曾经谈青少年的性观念:在任何时候,未经公主同意,你使用魔法钥匙开启公主的宫殿,你就从王子变成魔鬼了。郑渊洁说的宫殿是指女生阴道,魔法钥匙是指男性阴茎。如果用这句话来概括本文的故事,那真是一语中的。小翁本是王子,但转眼却成了…..我仍不想说他是魔鬼,只因他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仅仅把责任推到他的身上,似乎对他并不太公平。

曾经读过一个故事,说一个外国妈妈在浴室里手把手地教导自己年纪的小女儿认识避孕套。而依照我们国家的传统,这些东西都是心照不宣的,要等孩子长大了自己去领悟。学校的做法也诸如此类,鲜有系统完整的性教育。这一套遮遮掩掩,或者说是不重视的做法,与这个社会越来越开放的风气形成一种很奇怪的效应。一方面青春期的孩子对异性好奇,他们渴望探索异性的身体。而一方面,他们并没有尊重异性身体的概念。再,社会上的商家半明半暗地为这种事情提供着条件,促成着他们的鱼水之情。比如小翁就是趁小玉昏迷之时将她带入酒店的。当然,还有很多牵着手醒着走进去的。

如在报道中所看到的,小翁三翻两次想和小玉发生性关系,他并没有认为这是一件很难堪的事情,反而觉得这相当的正常。难道只有他一个人这样想吗?物以类聚,鸟以群分。我想他的其他很多朋友也都这样想的,就如同我的很多朋友一样。他们以为未婚先上车是一个人”成熟”的标志,反正做了也不会发生什么。其结果呢,当然也有没什么的,也有很严重的。受伤害的基本都是女孩,做人流的,跳楼的,什么样的都有。做个不恰当的比方,如果小翁具有相对正确的性观念,尊重他人身体的意识,或者如果他能咨询到一个较好的心理医生,这场悲剧也许就可以避免。我不知道,多少青少年具有这种观念,意识,或者条件。

性的开放的观念的正当与否,也讨论不过来。有人毫不在乎,却辄”这是什么年代了”,会顶得你难受,好像你不懂似的。而大多做家长大多不会同意”开放”,特别是女孩的家长。他们可是深知其中利害的。两性之间的对立不是洪水猛兽,也大可不必因为学校要求跳交际舞,学生之间拉了拉手就怀疑学生都会早恋,进而导致学生学业下降或者早孕。早恋跟发生性关系还是很有一段距离的。郑渊洁就说过:我最遗憾的是我的儿子没有早恋的机会。我想,只要做好学生的系统完整的性教育工作,让他们明白是非,事故率是会大大降低的。

总之,孩子误入歧途,有错,但没有佛光普照的性教育,这个社会也有错。

原文地址:http://law.newssc.org/system/2007/07/16/010409310.shtml
 

 楼主| 发表于 2007-7-19 04:44 |

2007.7.19

从论坛效应看执政与民主 

我这里有两个案例,以供大家分析。

第一个是近两天发生在南江的村干部宅基地占用学校用地案。引用一下原贴作者的话就可以明白: “南江县国土局把关门乡一村村干部李洪明的宅基地批到学校操场里,目前该干部已经开始动工修建房屋......。”

此事一出网站管理员迅速去了调查函,网民们也积极讨论,南江国土局很快得知了这一事情,并迅速展开了调查,对当事工地做出了停工的决定。这件事情处理得如此迅速,得益于当地县委领导们的重视,是“责令”国土局整改的。但在处理过程中,早就颇为不满的国土局工作人员还是说了这样一句耐人寻味的话:“你们把这些照片搞到网上去,是要负责任的,县府、政府、教育局肯定要收拾你们学校主要领导的,你们以为弄到网上去就能把我们怎么样吗?到时你们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来解读一下他的话,算是抛砖引玉。

1,官本位。非常浓烈的官本位主义思想,强烈的于民之上的优越感从该工作人员口中豁然而出。官权民赋的概念似乎已不存在,官大民小,官官相卫的色彩到是非常浓烈。

2,威胁当事人。从事件中,明明白白是国土局渎职,反而说要“收拾”当事学校。说工作人员有点流氓不为过吧?

3,怕见光,怕人说。虽然我国早有政务公开一说,但政务公开体现在哪呢?民众知道多少公开的政务?说句不好说的,“政务公开”有时只是做给上级看的一块遮羞布。把政府部门已涉嫌渎职的案件搬到论坛算不算政务公开呢?绝对算!还有什么比大家都跟踪到事件进程更公开的!

虽然说国土局的公务员横了点,但事情总算还是得到了一个初步的解决。从中我们也能很清晰地看到论坛的一些民权效应。政府职能部门在网民的监督下如果有了渎职行为能很快被曝光,则公民在与政府的搏弈会在一定程度上占到了先机。政府也会因为舆论压力而迅速做出反应。一般来说,公民与政府的信息量是不对等的。政务公开在这一点上就遇到了相当大的瓶颈。而论坛很直观地把公民与政府摆到了同一平台上,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公民与政府之间的信息差,令政府处理事件的时候会权衡利弊,从而减少徇私舞弊的情况,尽量维护公民利益。总之,监督政府政务是百姓的权力,而论坛上的监督是对现实难以监督到官员的一种相当好的补充。

但论坛监督也取决于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当地的上层官员对舆论的重视。如果上层对民意漠视或者干脆置之不理,那结果就不一样了。

再来看另外一个案例。《腰斩桂花,意欲何为?》

这是2007年6月7日上午发生的一个案子。事情这样的:当地种植丹桂的叶家的丹桂林在一夜之间被人全部砍倒,损失惨重。明眼人一看都知道这起案子很大程度上与开发商欲强行占用当事人土地而引起的纠纷有关。事发后,论坛管理员照例向都江堰市政府去函,但除了得到一封行文非常粗糙的答复告知网民此案正在侦破之外,再无下文。从案发到现在,已经四十于日,难道说侦破一起毁林案会比杀人案还要复杂?此事得到解决的希望可能已经十分渺茫。

事至此,该事件贴在麻辣社区和天涯社区的点击率均达到20000多。

论坛的效应为什么在这件事情上就遇阻了呢?舆论压力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就失效了?这其实也就折射出一个很深层次的问题:论坛的民权模式只能做为现实民权的一种有益补充,而不能从根本上去代替现实民权的伸张。官权是民众赋予的,然而如果官权却漠视民权的存在,甚至奴役了民权,使之受到架空,参与不到国家地区事务的决策中来,那民权的空间就会受到严重挤压。论坛不能赋予民众以权力,只能做为民众呐喊的平台,如果民众的权力是被架空的,论坛做为呐喊平台效用也就不大了。换言之,民权如果只是官权的附庸,则不得不忍受官权的不做为。

论坛的民权模式已经运行了几年,但真正能发出全国性的声音去影响更高层决策的论坛还不多。也许还需要民众以论坛为阵地不断努力呐喊,才能终有天做到民权能制约官权。

参考地址:

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p?tid=671001

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p?tid=669264

南江国土局把村社干部的宅基地批到学校操场

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p?tid=672339

读《南江国土局把村社干部的宅基地批到学校操场》有感

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p?tid=649674

腰斩桂花,意欲何为?

 

 楼主| 发表于 2007-7-24 10:26 |

2007.7.24

曾听母亲说过,我小时是一个特别恋故乡的孩子。其实我真正在故乡度过的很完整的时光也不过是在自己尚在蒙昧状态的生命的头两年。而后的日子我便随父母远迁外地。但母亲每个年头总是会带我回故乡,而回故乡的那些日子,对那时的我来说,是一种莫大的快乐。但快乐总是比较短暂,每当回程的大限已到,我便会又哭又闹赖着不肯走,一如鲁迅在故乡里说的与润土分手时的伤感。母亲也是很无奈的,只能连骗带哄地带我离开。

我的故乡在新都郊区的一个小村落,那是一个安静而富庶的地方。从村口有马路的地方往村子的方向走,不知道要转过多少条小路,绕过多少个田地,才能豁然看见坐落于田间的盖着茅草的那些房子,有我二伯三伯,大哥的,以及那些我父母们的邻居的。村子仿佛是与世隔绝的,总是让人想起桃花源里的“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站在高一点的地方看,一层一层的田地向远延伸开来,与天相接,也不清是怎样的一望无际的绿色。广袤的大地上,有无数的乡间草房点缀其占,这些草房后,又必有一个很神秘的竹林盘盘踞于屋后。林盘是客家人屋后的风水。故乡的人都说一口流利的外人难以理解的客家话,不懂客家话的人要是进入这里听他们说话,难免会有听天书之感。

我那些儿时的那些时光,有亲戚的们的宠爱,有阿婆的呵护,有与朋友一起共渡的美妙时光。但当岁月流逝,有些事情的印象渐渐就变得稀薄起来。我心中牵挂的,越来越少,细细想来,要紧的就是那一方小楼和那一座坟。

那一方小楼,是我们在故乡的家。父母早在80年代末便立起了这方小楼,但因为在外经商,诸事冗杂,鲜有回乡入住的机会。小楼中有一个小院,我姐姐年幼之时曾在院中种了许多的花草,什么指甲花,金弹子之类的,曾茂盛地长满了整个院子。那时我的阿婆尚在,她和姐姐一同照料着这个院子,那时她们是这个家真正的守护者。我年幼之时见到阿婆的情景尚历历在目,犹记得叫她一声阿婆,便会从她手中再得到一粒糖。而如今,阿婆早已逝世多年,她的坟,便葬在屋后不远处,紧挨着我未见过面的阿爷的坟。

姐姐也早已离开了故乡。小院没有了守护者,不知道是不是很寂寞。

前些年回去过一趟。当推开小楼那扇沉重的木门时,眼前早已非当年之景。满院的花草是早已平移为平地,院子还被充做了亲戚的养鸭之地,满院都是鸭子嘎嘎飞奔。楼里的房间各处都积着厚厚的灰尘,连阿婆的遗像也不例外。院子里唯一能见到的熟景便是那一株老梨树,靠着墙角默默地长着,我姐姐当年曾在它的枝桠上摘下过不大不小的梨,不知道它现在是否还活着。

回故乡定要做的一件事情便是给阿婆烧纸锄她坟头的草。亲戚们会煮好一只鸡,端到坟头,倒上一杯酒,烧掉一叠纸钱,大家轮着磕上几个头,再念上几句保佑祝福之类的话,也就算上一场小小的对先人的祭祀了。但做完这些事情,也就离再次离开故乡不会太远。对故乡的眷恋之感,不知道会不会再次被埋没在世俗杂乱的思绪之中。

前些日子曾读《李陵答苏武》书,李陵说他本来想卧低匈奴,以报国恩,但汉庭却诛杀他的老母妻子,使他万念俱灰,不复以家国为念。家是一个要人等待地方的吧,即使是英雄如李陵,也需要一个可以依靠的地方。如果家人尽去,那家的意义也就不复存在。在外的人,说是恋故乡,也许更多的是恋故乡的人吧。而更多的结局,是人们漂泊在异地,把故乡当成一块最值得珍藏的情感,偶尔拿出来品味。

 楼主| 发表于 2007-7-25 22:37 |

2007.7.25

你想不起做一只花生虫

包子

今天早上俺心情不错,换上便装便去一个熟店,就是我常去的一个小吃店去吃包子稀饭。这店的包子原来卖的是两块一笼,也算是物美价廉,颇投我之好,但近日肉涨得厉害,不知道今天的价钱是否涨了。于是我很未卜先知地问了句:“老板,你们的包子涨了吧。”老板很自然地回答了句:“哎,三块得嘛!”。

猪肉

猪肉价格与方便面价格齐飞!俺安慰自己,夏天了,自己一个人又不爱弄饭,别买肉了。再说了成都离家又不远,时不时回去还是可以开荤的嘛。那天家,俺发现冰箱里有一只特大号的火腿,疑是要用来做饭的,所以就没好意思打开,只轻轻地捏了两下。做饭的时候,俺老爸把那只火腿切了一半,做了丝瓜汤。那味道真是好啊,汤好,火腿香得不行了。席间俺老爸说起这只火腿,说:“看,这是俺十块钱在超市抢购来的,整整一公斤啊!想想,肉都十块一斤了!”眉目间尽是得意之色。

房子

本来俺立志不做房奴的,再说了,俺连做房奴的资格都还没有呢。可是,苍天啊,它还是让俺做了房奴。那天俺妈,俺亲爱的妈妈打电话过来,怀着万分激动的心情对俺说:“儿啊,俺给你买房了,俺订钱都交了,俺们是你的名义买的,俺们准备按揭……”这么大一个坑,俺就掉下去了。稀里糊涂跟着去了售楼部,俺妈突然感叹了一句:“要是早来一个星期就好了。俺上个星期才听人说,房价才2800一个平方,没想到过了一个星期,它就变成2900了!一星期涨万多两万啊!”神,这哪里是房子,分明是吸钱的黑洞嘛。

方便面 电

昨天突然看到方便面要涨价了,心中不禁大大地鄙夷了一下方便面生产商。都暴利了还涨!幸好,除了饭馆地摊统统关门的节假日,俺是不会去吃方便面的。可是想当年,俺可喜欢吃方便面了,俺就觉得这东西味道十足。俺妈看俺吃得香,忍不住也要抢过俺的碗吃了一口:“呸,呸,呸,真难吃!”现在,俺戒面了,你们涨吧,涨到十块,俺为你们放鞭炮,再免费赠送一句祝福语:“呸,呸,呸,真难吃!”

今天突然看到五大电力集团上书,说要涨电价,心中再次大大地鄙夷了一下电力公司。这当口涨价,明显地有落井下石,嫌俺黎民不死之嫌疑。但方便面可以不吃,电还能不用么?再说了,别人声明了是煤电涨价,俺用的多半是水电,也就假装没看到了吧。当然,如果水电也涨,俺还是要呸的。

花生虫

俺今天索性不做中午饭了。反正还有前天买的蛋糕,今天早上买的香蕉,还有前些日子从家里带过来的花生。把零食当饭吃,这可是俺小侄女才能干出来的事情。吃着花生,把脚搭在大木桌上,开着小风扇吹着凉风,看着俺想看的书,享受啊。这样下去,俺都快不想动了。

剥开一个花生,俺突然发现里面有一只米粒大略带青色的小虫。俺叫它花生虫。这只花生虫扭了两下身子,以示对俺无礼闯入它的家园的强烈抗议,并表示俺再不把门关上,它就要生气了。俺呆了一下,觉得这只虫真它娘的幸福。住房免费的,花生壳,虽然黑了点,但它本不需要用电。食品免费的,虽然种类单一了点,但一个花生里好几个米米,那是吃到死也吃不完的口粮。两只花生虫住地下的时候说不定还常串串门,一只花生虫说:“来,哥们,今天吃俺的花生米米。别客气,你要喜欢了,吃一口,吐一口,俺不介意!”。

两只幸福的花生虫,它们不用担心吃不起饭,不用担心住不起房子,不用担心电费会涨,总之,它们和谐了,大同了,已经进入共产按需所取了。但难道人类还落后于它们?天啊。

 楼主| 发表于 2007-8-5 10:43 |

2007.8.5

五月,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诏狱逮徙系长安。太仓公无男,有女五人。太仓公将行会逮,骂其女曰:“生子不生男,有缓急非有益也!”其少女缇萦自伤泣,乃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复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妾愿没入为官婢,赎父刑罪,使得自新。”书奏天子,天子怜悲其意,乃下诏曰:“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僇,而民不犯。何则?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吾甚自愧。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焉。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为
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史记.孝文本记》)

该文说的是大家都很熟习的一个成语所描述的故事:提萦救父。

原来缇萦救父有个前传的。

该前传说淳于公,也就是缇萦她爹,平时就喜欢悬葫济世,普度众生,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医生。但有次淳于公运气欠佳,一个富人的妻子在他手里宣告医治无效死亡。这个富人呢,特别有维权意识,就直接告了官。官员一听医死人了,正义感立马熊熊燃烧了起来,怒道:“庸医!胆敢将人医死!”于是淳于公就被收临了。

太史公的《史记》里可没有记载淳于公是名医。关于淳于公的职业线索,只在缇萦上皇帝上书中有些线索。缇萦说“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原来淳于公是做过齐地太仓的官吏的。

太仓公,也就是淳于公,被下狱后心里自然是很着急的。那可不是开玩笑的,搞不好就身上就会掉些零件。自己这把老骨头本来就不好用了,再折腾两下非散了不可。汉初法袭秦,刑是很重的,名目也很多。比如太仓公这事,就要千里迢迢地被送往长安,然后再被人挖掉鼻子,再自己选择要左腿或者右腿。难怪太仓公要骂他的女儿们了:“哭,哭个屁!老子就知道生女儿没有用!眼看你们爹我就要被人下零件,你们连泡都冒不了一个!”淳于公心里悲凉,感当初为何不努力一点生五个儿子,要是这样就可以组个小班劫法场了。

太仓公老泪纵横,跟五个女儿们一一道别:“招弟,再招,又招,绝招,缇萦,你们要记得想念你们爹啊。”太仓公上路了,坐的是国家配的公务车,包厢。缇萦跟几个姐儿一商量,料其父此行必死。爹死了我们孝敬谁去啊!缇萦心一横,想干脆随父上长安去,也许还能帮着老父点,再不济还能捡回爹的老骨头。从齐地到首都长安,地逾千里,风光无限,但对于所有人来说,舟车劳顿才是一路上的主要内容。

缇萦到了长安,充分发挥了她的主观能动性,细心观察,勤学好问,充分做好了京城人脉的实地考察工作。这小妮子做这行真是挺有天分,经过她的不懈努力,上下左右输通,竟然将上访信递到了国家最高领导人汉文帝手里。只是不明白,缇萦打点长安的官吏们花掉了太仓公多少年的诊费。话说回来,这小妮子肯定是汉朝的“最牛上访户”。

文帝见信,见其信字迹公整娟秀,行文不卑不亢,条理清晰又极有力,不禁大为赞叹。更为难得的是,这姑娘竟“愿没入官婢以赎父罪”,这么有孝义的姑娘可谓是举世无双。文帝再想,哪里是举世无双,应该是一双。两千年后不是有个叫曹于亚的姑娘捐肾救父么,亦可媲美缇萦。嘿嘿,两千年,我文帝可不认识!

文帝赶紧把自己的那一帮智囊找来开紧急会议。汉文帝说:“今天我算明白了。动不动就把人给废了那是不对的!政府不是黑社会,哪能这么干呢!再说了,教训教训就得了,给废了还昨重新做人?残疾人士多了,那也影响社会和谐啊!对不?”大臣们一凑耳朵,觉得文帝言之有理,都点头称是,大赞文帝英明。

就这样,太西汉初的法制建设因为缇萦的一封上访信而朝人道化的方面迈进了一步。而太仓公,也因为他才智勇气具佳的女儿做了免受酷刑第一人。不过听说废了肉刑,却用600棍来代替,不知道太仓公吃了这顿杀威棒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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