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宜宾分行关于《女子疑似遭遇民生银行宜宾分行冒名贷款80万,合同竟出现80亿金额》不实言论的情况说明
2019年5月,借款人曹某与周某及周某配偶雷某作为共同借款人向我行申请小微经营性贷款80万元,贷款期限10年,曹某提供名下私有住宅作为抵押物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上述三人基于自愿、公平原则与我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2020年5月,该笔贷款出现逾期,经多次协商沟通无果后,为保障我行资产安全和民事权利,我行于2020年11月17日向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文中提及内容除“受托支付金额为800000万元”系工作人员笔误外(贷款合同、担保合同以及大写描述均体现贷款金额为捌拾万元的意思表示,80亿元明显不符合常识,不影响其合同效力),其他所有内容均不符合客观事实,我行保留对帖中不实言论的发表主体依法追究的权利。我行将坚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我行合法债权,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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