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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关于广元市中医院涉嫌非法泄露个人体检信息举报信[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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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6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保险合同第 20 页第 8 项
本人授权人保寿险、中国人保集团(是指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政府监管部门(含政府监管部门授权或指定机构)和本地保险行业协会可以从第三方就保险服务事宜查询,收集与本人相关的信息。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人同意将本人提供的信息、本人接受人保寿险保险服务产生的信息以及从第三方查询、收集的信息(包括本单证签署之前提供,查询收集和产生的),用于人保寿险、人保集团及其因服务必要而委托的第三方,向本人提供服务、推介产品、开展市场调查与信息数据分析。本人同意上述机构向本人提供的手机号码发送保险服务短信提示。本人知悉人保寿险、人保集团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对上述个人信息依法承担保密和信息安全义务。本授权自本单证签署时生效,具有独立法律效力,不受合同成立与否及效力状态变化的影响。本人如取消有关授权,将在“人保寿险E服务”微信服务号的相应服务办理。

发表于 2025-5-16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1、信息授权:本人授权人保寿险、中国人保集团、政府监管部门及本地保险行业协会,可从第三方就保险服务查询、收集本人相关信息;同意上述信息用于服务、产品推介、市场调查与数据分析等,授权机构可向本人手机发送保险服务短信提示,授权自单证签署生效,取消授权可在 “人保寿险 E 服务” 微信服务号办理。

发表于 2025-5-16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2、医院信息安全责任:医院并非投保人授权的 “第三方查询” 正规途径,即便投保人授权保险公司等机构获取信息,医院未经本人同意私自泄露个人体检信息于他人甚至网络属严重的违法侵权,医院对体检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且该义务不受投保人对其他机构授权影响。第三方获取在医院体检人个人信息应在投保人明确授权范围内正规查询。

发表于 2025-5-16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3、体检人在2023年5月体检属于个人日常健康管理,并非保险公司组织体检。医院应当对体检人的日常体检信息严格管理,确保体检人权益受到保障。若不是这次保险合同纠纷,关于广元市人民中医院对体检人体检信息早已泄露的事实,我竟毫不知情。这确实是关系到每个人在该医院体检就诊的信息安全管理问题。

发表于 2025-5-26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6-5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6-17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7-4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8-21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9-9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9-15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11-2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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