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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情况知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收费时间的问题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主体的批复》(广安发改〔2016〕85号)上并未限定收费时间,原则上我司24小时(00:00-24:00)均可以进行收费管理服务。目前,广安城区路内停车收费时段为每天8:00至21:00,当日21:00至次日8:00免费。 二、关于计费方式的问题 临时占道停车是为了满足市民短时停放需求,体现的是“临时性”和“短时停放”。车辆驶入停车泊位后,在一个收费时段(8:00--21:00)内连续停放至驶离该停车泊位时为一次停车,跨越一个收费时段连续停放至下一收费时段的,实行分次累进计费,依次类推。 感谢您对我们城市停车服务工作的关注和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广安交投城市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 |
交投停车公司 发表于 2019-11-15 10:25 你们公司的公众号绑定车牌不需要车主认证,别人能随便查你车停在哪儿。你们置车主隐私于何地? |
交投停车公司 发表于 2019-11-15 10:25 关于广安主城区临时占道停车管理的公告 2016-03-31 18:52 来源:广安日报 广安交投城市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广安主城区临时占道停车管理的公告 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研究主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纪要》(广安府议〔2015〕83号)精神,我公司将从2016年4月1日起,实施主城区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费依据:广安市发改委《关于同意变更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主体的批复》(广安发改〔2016〕85号)。 二、收费标准:中小型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按3元/辆/次收取,停放时间在 15分钟内的,免收占道停车费。 三、实施范围:广安主城区范围内,暂时在城南、城北临时占道停车道路内实施。 四、收费时段:8:00-19:00[夏令时间8:00-21:00(5月1日-10月31日)],夜间免费停放。 五、免收范围:根据广安发改〔2016〕85号要求,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警车、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 六、停放要求:在主城区临时占道停放车辆的,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和要求: 1.按城市交通管理的有关要求规范停放,保持车头朝向一致,不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 2.自觉服从停车收费管理服务人员的指挥和引导,按要求在停车泊位线内有序停放车辆。车辆停放后,拉紧手制动器,关闭车窗,锁好车门,带走贵重物品,做好车辆停放的安全防盗工作。 3.自觉维护停车收费管理秩序,支持停车收费服务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执行职务,主动交纳占道停车费。 4.积极支持停车收费管理服务工作,监督和检举停车收费管理服务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停车收费管理服务秩序和城市形象。举报监督电话:12345、12358,服务投诉电话:0826-2222603。 特此公告 广安交投城市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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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了,绩效考核,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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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投停车公司 发表于 2019-11-15 10:25 广安发改2016「85」文对计费方式和收费时段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收费时段11月1日-4月30日为8:00-19:00,5月1日-10月31日为8:00-21:00,夜间免费停放,所以你所说的的“广安发改2016「85」号文并未限定收费时间”是不对的,计费方式明确规定3元/辆/次也是白纸黑字写清楚的,如果你坚决不改正,广安发改委不管,我就省发改委,省长信箱举报你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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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投公司什么时候有原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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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没投懂,这个广安交投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到底是公司性质的还是广安市政府自己成立的机构,如果是前者,为何交投在广安如此嚣张跋扈?如果是后者,当我没问,政府收三十块一小时的停车费都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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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只是一个部门,好像没有管事一样猪肉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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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员乱收费不是一天两天了,我停车就说只停一会,回来还不到10分钟,一张缴费“罚单”就夹雨刮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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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配辉 发表于 2019-11-13 10:38 为啥我看到的文件根本没有提收费时限,你这个文件在哪找到的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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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打12358举报或者写市长信箱 打12345根本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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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发改委的文件交投公司应该要执行哟,不然叫有法不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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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文件规定的8:00-19:00收费月份是11月1日-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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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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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广安交投停车,作为国企一切向钱看,没有一点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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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闹信不信下个月交投按三块钱一小时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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