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安主城区临时占道停车管理的公告
2016-03-31 18:52 来源:广安日报
广安交投城市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广安主城区临时占道停车管理的公告
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研究主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纪要》(广安府议〔2015〕83号)精神,我公司将从2016年4月1日起,实施主城区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费依据:广安市发改委《关于同意变更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主体的批复》(广安发改〔2016〕85号)。
二、收费标准:中小型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按3元/辆/次收取,停放时间在 15分钟内的,免收占道停车费。
三、实施范围:广安主城区范围内,暂时在城南、城北临时占道停车道路内实施。
四、收费时段:8:00-19:00[夏令时间8:00-21:00(5月1日-10月31日)],夜间免费停放。
五、免收范围:根据广安发改〔2016〕85号要求,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警车、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
六、停放要求:在主城区临时占道停放车辆的,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和要求:
1.按城市交通管理的有关要求规范停放,保持车头朝向一致,不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
2.自觉服从停车收费管理服务人员的指挥和引导,按要求在停车泊位线内有序停放车辆。车辆停放后,拉紧手制动器,关闭车窗,锁好车门,带走贵重物品,做好车辆停放的安全防盗工作。
3.自觉维护停车收费管理秩序,支持停车收费服务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执行职务,主动交纳占道停车费。
4.积极支持停车收费管理服务工作,监督和检举停车收费管理服务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停车收费管理服务秩序和城市形象。举报监督电话:12345、12358,服务投诉电话:0826-2222603。
特此公告
广安交投城市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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