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通过麻辣社区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西充县住建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集自规局、住建局、房管局、市监局等相关部门、开发企业以及业主代表参与的协调会,县上领导对业主代表反映的问题要求各单位进行协调处理,我局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已责令开发企业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整改。 |
西充县住建局 发表于 2023-1-11 16:14 听其言观其行 |
投诉撒,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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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些人不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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