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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如此交房是不是违规?[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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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30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西充莲湖一号又到了交房约定时间,通知业主收房,并要求业主先预交一年物业,签字后才可以验房,并不能出具《三书》一证,一表,在宣传资料中表明是窗户是断桥结果是安装了塑钢窗,样板房电梯间是墙砖结果只有一部份使用墙砖,并在房屋面积上增大公摊面积且不能说明增加公摊面积的认证来源。我们用西充最高的价格买来最低的品质,如此偷工减料,

注意上面是断桥窗

注意上面是断桥窗
微信图片_20221230162234.jpg 不知道是谁给了你底气让你敢违规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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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通过麻辣社区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西充县住建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集自规局、住建局、房管局、市监局等相关部门、开发企业以及业主代表参与的协调会,县上领导对业主代表反映的问题要求各单位进行协调处理,我局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已责令开发企业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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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些人不明白吗?
发表于 2023-1-10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诉撒,虚假宣传

 楼主| 发表于 2023-1-31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充县住建局 发表于 2023-1-11 16:1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通过麻辣社区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西充县住建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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