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遂宁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我委建设交运局核实处理,现将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留言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调查情况: 遂宁高新区建坤城项目从2013年8月31日开工建设,合同约定2018年6月30日交付业主,该项目属于商业用地,由遂宁泰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遂宁太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二、办理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建设交运局会同西宁街道、五里娅社区工作人员前往建坤城-欢乐里公寓现场。一是您反映的关于环境卫生方面,建设交运局发现一楼入户大厅堆放了部分沙发、桌椅等其他物品,比较杂乱;楼层和业主入户大门张贴了许多各种小广告;楼层地面有少许生活垃圾。工作人员现场组织物业方立即开展欢乐里公寓的卫生清洁工作,对入户大厅进行了整理,将多余物品进行了搬移;对小广告进行铲除;对楼道垃圾进行了打扫等。二是您反映关于安全方面的问题,现场未发现有电瓶车进入楼栋的情况。关于门禁系统的设置,经核实,该小区规划设计时未设置门禁系统,您可以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的相关要求按流程征求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增设门禁系统,同时建设交运局督促物业加强巡逻,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您反映的设施设备维护问题,物业已经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显示屏进行更换,目前正在采购配件,关于墙面瓷砖脱落及楼顶积水问题,建设交运局已经要求物业限期进行整改。关于您反映的公区未贴地砖问题,经核实图纸,该处无地砖铺贴要求,小区公共部位按图纸施工,电梯前室、过道均已铺设地砖。 四是您反映的关于用水问题,经核实水价由明星电力进行定价,由于该楼盘属于商业用地因此按商业用水进行的收费,您也可以咨询明星电力公司进行核实。关于水管爆裂属于意外事件,建设交运局督促物业加强设备维护同时发生意外事件及时通知自来水公司进行处理,尽量避免对业主生活产生影响。五是关于您反映的房产证办理,经核实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条 产权登记 (二)转移登记 1、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2)买受人同意委托x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委托费用x元人民币《大写)。 2、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365日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2种方式处理: (2)合同维续履行,由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逾期商品房总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与业主共同办理房产证属于开发商应尽的义务。同时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缴纳物业费属于业主应尽的义务。若您觉得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您也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健坤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过正常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高新区建设交运局将督促物业公司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安排保洁人员每天需对所有公共区域开展清洁工作并加强小区巡逻检查,并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请网友耐心等候,谢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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