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哭啼岳阳河

[我有话说] 胡代国利用网络刻意摸黑安岳,涉嫌非法经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0-1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胡代国你举100年前的例子嘛,现在的法律都不样了你还拿以前的说事

发表于 2013-10-1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妹 发表于 2013-10-1 10: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胡代国你举100年前的例子嘛,现在的法律都不样了你还拿以前的说事

2006年11月30日,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制发了(2006)西民二初第754号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原告依约完成了委托事务,付出了相应的劳动,被告应依约支付相应的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5条、第114条第2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左言红支付原告张瑞华代理费1000元。二、被告支付原告上述款项相应之利息(自2006年7月15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注意:合同法、诉讼法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律师法是部门法规,不是全国人大制定的。也就是说,合同法、诉讼法的法律效力大于大于律师法的法律效力。即是说,公民代理收取报酬不受律师法约束,而是依据合同法,是合法的。不知法盲们听懂没有,如果还不懂,建议去拜个法律老师,不要在网上出洋相献丑。

发表于 2013-10-1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wwc123 发表于 2013-10-1 10: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006年11月30日,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制发了(2006)西民二初第754号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 ...

你把2013年的新诉讼法拿出来嘛,这不是典型的欺诈吗?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0-1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合同法》第四百零五条的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所以作为公民代理诉讼,收取一定的费用是符合《合同法》有关规定的。

发表于 2013-10-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诉讼代理用诉讼法,你说别人法盲,我看你是法歪歪

发表于 2013-10-1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妹 发表于 2013-10-1 19: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诉讼代理用诉讼法,你说别人法盲,我看你是法歪歪

......这也就不难理解有人会提出的疑问,......为什么肉贩李思聪要不远数百里到安岳请胡代国代理?而胡代国亦因此而名声大噪,其轻灵而“刁钻”的辩护技巧,着实令宜宾司法界为之侧目,当然亦令某些利益相关者颇为头痛。又比如,在几乎所有的拆迁案例中,笔者接收的所有信息都是被拆迁者默默忍让承受,不但没有十佳二十佳律师为之出头辩护,哪怕“百佳律师”也踪影难觅。-----摘自宜宾三江周刊记者都云的报道

发表于 2013-10-1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dqgui12345 发表于 2013-10-1 21: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也就不难理解有人会提出的疑问,......为什么肉贩李思聪要不远数百里到安岳请胡代国代理?而胡代 ...

别把以前的拿出来蒙蔽群众好不好,把新诉讼法拿出来看下你是不是已经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发表于 2013-10-1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新版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发表于 2013-10-2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给胡代国普法:

最新版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你涉及民事诉讼代理,别拿劳动法和合同法糊弄人

发表于 2013-10-2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wwc123 发表于 2013-10-1 10: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006年11月30日,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制发了(2006)西民二初第754号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 ...

别当缩头乌龟,用法律给你普法。

发表于 2013-10-2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不出来回答?
发表于 2013-10-2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据判断胡是好人,完全就是一马甲没得意思。

发表于 2013-10-2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妹 发表于 2013-10-2 19: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怎么不出来回答?

......这也就不难理解有人会提出的疑问,......为什么肉贩李思聪要不远数百里到安岳请胡代国代理?而胡代国亦因此而名声大噪,其轻灵而“刁钻”的辩护技巧,着实令宜宾司法界为之侧目,当然亦令某些利益相关者颇为头痛。又比如,在几乎所有的拆迁案例中,笔者接收的所有信息都是被拆迁者默默忍让承受,不但没有十佳二十佳律师为之出头辩护,哪怕“百佳律师”也踪影难觅。-----摘自宜宾三江周刊记者都云的报道。胡代国是好人,我们永远支持您。

发表于 2013-10-2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wwc123 发表于 2013-10-2 20: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也就不难理解有人会提出的疑问,......为什么肉贩李思聪要不远数百里到安岳请胡代国代理?而胡代 ...

真实一个伪好人,歪曲法律,用劳动法代替民事诉讼法。

发表于 2013-10-2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几十岁没钱游山玩水利用群众不知法捞钱也可以理解。
发表于 2013-10-2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钱您可诡辩是干净的,但个人收入总得完税吧,这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义务。胡代国收入多少?完了多少?工商局可以依法查他胡代国!

发表于 2013-10-3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北坝@杨天朋 发表于 2013-10-2 22: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钱您可诡辩是干净的,但个人收入总得完税吧,这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义务。胡代国收入多少?完了多少?工商 ...

应该刑拘

发表于 2013-10-4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惩治这类似打着公民代理幌子的骗子。。严惩不贷。

发表于 2013-10-4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秋风打鼓 发表于 2013-10-4 13: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惩治这类似打着公民代理幌子的骗子。。严惩不贷。

保皇狗儿转目标 漫骂公民是徒劳【回答安岳论坛】
一群苍蝇嗡嗡叫,无损胡老一毫毛,漫骂证明水平低,没有事实不生效。
一群苍蝇嗡嗡叫,胡哥肚大不计较,捍卫真理有斗争,保皇狗儿转目标。


一群狗儿在狂嚎,保护主子不遭告,大政方针已确定,腐败官员罪难逃。
一群狗儿上网嚎,证明主子保不了,制止一切乱作为,漫骂公民是徒劳。

发表于 2013-10-4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邓启贵 发表于 2013-10-4 16: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保皇狗儿转目标 漫骂公民是徒劳【回答安岳论坛】
一群苍蝇嗡嗡叫,无损胡老一毫毛,漫骂证明水平低,没有 ...

胡姓骗子对现行体制不满,安岳公安应刑拘胡代国,调查其非法经营,扰乱律师市场,诈骗的相关犯罪记录。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