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有着近30年党龄、任村干部(旺盛村村长)近40年的农民,,今年70岁,家住广安区旺盛村6组,家有6人。1997年,与政府签订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时间:1997-2026年),拥有5人土地使用权。1999年,时任旺盛村村长熊泽北从旺盛4组搬迁至我家隔壁,户口并未迁入旺盛6组。2000年,时任村长的他神不知鬼不觉的将全家户口全部迁入旺盛6组(到现在为止组干部和村民都不明白是如何迁入)。2000年,我及儿等5人户口转移至龙台镇居委会,仅有妻子户口留在旺盛6组。鉴于熊泽北新迁至6组,无土地种植,便口头同意请熊泽北代种2人土地,另2人土地交由亲家代种,农业税、粮食直补款由代种户缴纳和领取。 今年,广安就农村土地经营权进行确权,按照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3年1月1日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定,我应该继续拥有5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且广安区有明文规定,在2003年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未流转的(未退还的),其经营仍归原拥有人所有。但在2014年11月左右,村会计熊元友(系熊泽北的侄儿)神不知鬼不觉的伙同龙台镇负责土地经营权确权工作的人大主席杨海林、驻旺盛村干部王海涛以及村委干部开了个小会,在没有征求我本人及家人同意情况下,要求6组组长(系我的亲兄弟)签字盖章,同意将我2个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给熊泽北,当时我的兄弟不同意,他们镇上和村委就直接撇开我的兄弟盖章,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给熊泽北,报给了上级,这是典型的侵占土地行为。 得知这个消息后,我通过电话咨询市、县两级农业局,均回复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该归我所有,让我按照正规渠道反映,但我到村上去,3个村干部、驻村干部王海涛都说是镇上人大主席杨海林召集他们、强迫他们签字盖章定的,问为什么不征求我的意见,均哑口无声,到现在是镇、村干部见到我就躲、不理睬,现在成了有理变成歪理,有政策被他们扭曲,白被他们说成了黑。试问领导们,我作为一名老党员、老干部,为党和村上工作干了一辈子,结果到头来反而让党和政府坑害,也许在你们看来是一件非常小的事情,但土地就是我们的命,镇村干部一手遮天,无法无天,称王称霸,让我失去了土地!我现在是走投无路,投诉无门!想通过领导们来关心一下我们这些平头百姓,我的要求很简单:一是请党委政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归还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要彻查这个事件,查查镇村干部有无徇私舞弊,特别是政府负责人,凭什么就随随便便置法律于不顾,颠倒黑白,必须要处理他们,把这些抹黑党的领导干部清除,还我一个公道,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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