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1号)只对调整艰苦边远地区在职人员津贴标准作了规定,比如马尔康、小金、金川、松潘、黑水这些四类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在职的地厅级和正高级增加310元,县处级和副高增加280元,中级职称和科级增加255元,没有职称职务的增加245元。过去,退休的按在职的85%调整。今年明确规定“离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津贴增加额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今年人社部、财政部在有关养老金调待文件中明确“机关事业倾斜调整标准不得高于企业”。这是国家首次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艰边津贴调标与在职人员剥离,改按艰边倾斜调整养老金。为更加体现制度“并轨”和公平,我省艰边倾斜的对象、办法、标准做到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完全一致,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地区不分企事业,不分职务职称一律分别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得出一个结论:2014年10月退休养老“双轨制”并轨后,老黄历已经改变了、退休人员不能再按相同在职人员的85%增加艰苦边远地区地区津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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