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4694|评论: 53

广安区人民法院过去近十年的任性错误判决经验谁来纠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2-25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安市人民政府和广安市纪委:
广安市近十年的房地产乱象,现在新来的李书记和广安市人民政府一年多时间狠抓纠正,成效很大。广安区人民法院用过去近十年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任性错误审判经验判决来判决富盈·加州阳光小区业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广安的法院乱象谁来纠正。事情是这样的:
今年12月2日以来,富盈·加州阳光小区业主起诉房地产开发商——广安市富盈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延迟办理不动产权违约金陆续开庭,合同约定违约金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每日支付违约金,直至办理完成。而在2日上午被告未提出约定违约金过高的情况下,一个姓黄法官直接当庭说根据我们以往法院的判决经验按总房款的6‰赔偿违约金(我们认为以前都是低于6‰的案例,不能说是经验),你们可以这样协商,直到产权证办理下来。协商不下来,再判决。12月24日业主自己去区法院拿到判决书。
其中一个判决书((2019)川1602民初7563号)部分内容: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且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关于违约金计算标准的问题,虽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以购房款按日万分之一计算,但结合本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原告实际损失无证据支持,被告已履行商品房交付的主要义务并自愿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原告已占有使用所购商品房等多种因素,酌情确定违约金以购房款为基数,按年利率的千分之八从2019年5月11日起计算至实际办理房屋不动产权属证之日止。
通过问法官怎么这样判决,他们说:一是按当地的经济状况来判决;二是说他没有权利决定,是通过审委会开会通过的;三是原告及代理律师提供的证据没有被告多;还说摩尔春天业主闹得那样厉害,还没给法院怎么样,我们同样把事情处理下去了。我们认为他们讨论时未充分考虑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广安市委、市政府和市主要领导整顿房地产乱象的精神,具体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八条逾期办理产权补偿作了规定,在合同没有约定延迟办理产权的违约金可按不低于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补偿;在第十六条也有规定,如过高可以申请适当减少。我们合同约定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每天的违约金只相当于3.65%的银行年利率收益,而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一年以上)都是4.75%,况且现在银行存贷利率都实行上浮,况且现在很多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的理财都比这个高。所以不是高,还低了,不应调低。既然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就应按解释,不应按广安区法院的类似案件的判决经验来判决,如果没有这个解释,可以按经验、民俗或惯例实施。
2.广安市人民政府从2015年就开始年年发文,整顿房地产市场:2015年5月5日广安府发〔2015〕14号,2016年1月8日广安府发〔2016〕3号,2018年10月31日广安府发〔2018〕26号,2018年11月23日广安府办函〔2018〕146号,这些文件都抄送过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8月20日下午市长曾卿和2019年9月1日上午市委书记李建勤分别召开专题会议解决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像这样不尊重合同进行调低判决,就相当于降低房屋开发商的违约违法成本,助长开发商地产领域乱象,与现在广安市委市政府及市委书记整改房地产乱象背道而驰。
3. 2019年10月11日最高法院“彻底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法发(2019)23号】,2019年10月28日实施,第三条的规定:类案同判,第十一条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应当参照执行。同是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的《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而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2019年11月6日对(2019)川1502民初5733号判决结果:依法成立的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出卖人应承担自办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的违约责任,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止,对该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共计736天。此案判决书上显示为终审判决,已经一个多月了,已生效。同样的合同,同样的违约条款,在四川省内,应该按类案同判。【法发(2019)23号】实施后,此案判决属是个典型案例,收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我小区的判决在此案之后,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发文之后,广安以前的类案均在发文之前,理按此类案执行。
对此判决,我们小区全体业主存在如下疑义,请你们核查:
1.2016年1月8日广安府发〔2016〕3号,有效期两年,2018年1月7日过期(并非判决书1月11日过期),刚好与合同约定的2017年12月31前办理完毕比较相吻合。2017年9月7日房屋备案到该文过期,长达四个月,未办理,非要过期后,即4月28日才去办理(判决书第3页提及过)。并非政府原因。此文件已抄送过法院,不可能法院断案不知道,是否审委会法官要定期熟悉政府的文件?
2.2018年10月31日广安府发〔2018〕26号,2018年11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可以分期办理产权。并非判决书中2018年12月17日,不能按所谓的回复文件,况且还没编号,与其它(2019年6月19日)回复都是矛盾的,堡坎垮塌是2018年7月1日的事,都是被告的责任(见判决书第4页)。此文件也已抄送过法院,不可能法院断案不知道,是否审委会法官要定期熟悉政府的文件?
3.判决书中政府原因导致期间(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12月17日)应扣除,在上面1和2中已说明了,非政府原因。非要扣除也扣2018年9月20日(是法院认可的期限,见判决书第4页)至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2月10日届满,不是判决书的2019年5月11日。此为荒唐判决。
4.违约金和损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我们合同约定的是违约金,而不是损失赔偿。判决书中说原告实际损失无证据支持(判决书第5页),这样多法官对法律条款理解错误,是否审委会法官要定期学法?
5.判决书中“酌情确定违约金以购房款为基数,按年利率的千分之八”,依据是什么?还没一年期的存款利率高,还不用说贷款利率。而(2019)川1502民初5733号和(2019)京0108民初44955号的判决书,均未提及过损失,违约几年也住了几年,违约条款一模一样,按合同判决的,这两也是类案。总书记说房子是来住的,合同也没规定房子在没有产权是不能使用,也是被告叫我们接的房,所以判决书中原告已占有使用所购商品房(判决书第5页),是没有法律和合同依据。况且合同中有七处提及违约补偿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的贷款利率计算,也不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6.合同约定“出卖人据2017年12月31日起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每日支付违约金,直至办理完成。”而不是判决书中提及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以购房款按日万分之一计算。按日支付和计算两者是有区别,判决书应该措辞严密,法官怎么犯这样低级的错误?
7.合同第十九约定的延迟交房违约金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延迟办理产权违约金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不同的条款,从整个合同及最高院的解释都未约定或明释,两者重复部分不计或只计一种。判决书中提及被告已履行商品房交付的主要义务并自愿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不是降低违约金的理由。
8.我们小区在买房当初是广安最贵的房屋,既然法院能降低违约金,我们起诉能否降低我们合同的价款?今后判决是否也考虑购房人的经济状况?既然合同约定当时,就是考虑过广安和双方的经济情况。判决书中提及了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且为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为何判决是法院就不按合同履行?今后广安买房需不需要签房屋买卖合同,签起合同干啥?
9.判决需不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既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后四川省内有一类似判例,根据类案同判,宜宾的经济能比广安好多少,判决到底是按老百姓的经济还按开发商的经济?开发商在我们住宅区总投资2.3亿元,而房屋卖出超过4.5亿元,他经济不行吗?为什么不按类案同判?
10.这种判法纯粹是维护开发商的利益,损害老百姓的利益,和现在的依法治国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背离。法官们怎么说这样荒唐的话,是谁为他们撑腰?可能涉嫌腐败,是审委会群体还是法官个体?曾经有人说过,开发商搞定小区748户业主难,搞定法院一家还是容易。请你们核查。
11.此批案件如果上诉,是市中院发回重审,还是审后维持原(法院不成文的规定,为了维护下级法院的权威基本是维持原判)?(2019)川1602民初7430号及后面起诉业主的证据比此批案件多且能证明原告的诉求,是否区法院还要任性判决?
12.被告所说的一切,法院都采纳,而原告的合同内容法院判决都打折。还有判决书10号就审结,也发短信给原告,为什么法院迟迟不邮寄给业主?原告24号才自己去拿到?是否法院还另有想法?
请你们严查此事及当事人,特别,维护广大购房业主的权益,纠正区法院的任性执法。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加州阳光全体业主
2019年12月25日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17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5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已重了,请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5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已改为其它名称和内容了

发表于 2019-12-25 13: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脸,难道不该按合同办事吗?该赔多少赔多少,契约精神呢,书面合同都要不认账!未必还有人想陪着一起不要脸,不要给政府抹黑了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19-12-25 13:47
司法腐败,官商勾结

发表于 2019-12-25 14: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产权没办下来而影响购房者办理购房补贴的钱不叫损失吗?这样正大光明的维护开发商还要脸不!购房者拿着货不对版的问题楼盘无处申诉了!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5 14: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判决辩护就给足了他们的面子,还要一根筋走到头。整个广安房屋纠纷案子最多,究其主要原因是法院给开发商的违法违约成本太低,共同坑害购房业主。

发表于 2019-12-25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契约精神去哪儿了???

发表于 2019-12-25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结果如何,我们必须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和无良开发商抗争到底。也希望有良知的网民多出主意,让“黑暗”大白于天下。
                    

                    

            
        
kyy

发表于 2019-12-25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认为县法院没判准,可以往上级上诉。

发表于 2019-12-25 17: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同一经签订,就真实地反应双方的意愿,具有法律效力。区法院难道不应该根据合同约定来判决吗?

发表于 2019-12-25 18: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的司法太腐败了,官商勾结有损法律的尊严,在法律这杆公平称上这个位置座着简直是百姓悲哀,

发表于 2019-12-25 20: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合同约定判决,是体现合同的实效性。希望各级高度关注,纠正。

发表于 2019-12-25 21: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法院灯下黑,让公民信法大打折扣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19-12-26 08:15
司法震惊

发表于 2019-12-26 09: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腐败,要严查。什么是和谐社会,司法这样,老百姓怎么安心呢?

发表于 2019-12-26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的法院行政诉讼中,经常打压原告。原告陈述,法官就打岔,把原告理顺的思路打乱,然后轮到被告讲话就让被告慢慢讲。

发表于 2019-12-26 11: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乔呢采 发表于 2019-12-25 18:19
广安的司法太腐败了,官商勾结有损法律的尊严,在法律这杆公平称上这个位置座着简直是百姓悲哀,

广安的法官枉法是习惯!知法不依法,视党纪法规不顾,公平!正义!依法冶市在法院成了一纸空文。
最高院己发文件了,可以异地诉讼了,官官相护,地方保护!也需就会好点。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19-12-26 15:07
巡视组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7 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不按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判决,而弄一些牵强附会的条款应付我们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