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代后期,由江苏教育研究学者张俊杰主持向导教学法教学研究实验,1 9 9 2 年撰写实验报告上报省劳动厅。此后在进一步全面教育改革实验实践中,总结学校教育改革实验基本经验归纳为五项原则。
向导教学法基本原则是:
A 、学生主体性原则。在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学校、社会、家庭是学生主动学习的条件,学生始终处于认识和实践的主体地位;这就要不断激励学生的内在求知动力,独立思考,积极探索,坚持不懈,勇于创新,自主、主动、能动、自由、有目的地展开学习。
B 、教师向导性原则。互助合作是人的社会性的本质特征,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作为组织者必须发挥向导服务作用,要想学生之所想,提供学生之所需,才能保证学生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C 、教育全面性原则。在教学过程中,主要表现在要把学生专业素质教育,与相关的身心素质发展有机地联系起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教学面向全体学生,既要因材施教因人制宜,又要扬长避短长善救失,充分发掘和培养每一个学生的潜在能力。
D 、自学主导性原则。自学是指一切自主掌握知识形成能力的认识和实践活动,是学生主体性在教学过程中的主要表现;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创设教学环境,把学生已有知识最近区域与新的教学内容紧密连结起来,在自学、巩固、提高过程中,开展激励、诱导、评价、反馈、调整活动,使学生始终处于生动活泼主动发展的良好状态。
E 、素质发展性原则。这一原则规定了一切教学活动都应体现学生的素质发展,掌握教学内容的过程,既是学生认识和实践积极主动的活动过程,又是实现教学素质目标的必要条件,教学评价应以课堂学生的积极活动为内容,以学生身心素质的健康发展为标准。
向导教学法的实质是在学科教学实验中的主体性教育思想,是确立教师为学生主动学习提供向导服务的有效实践。 只有学生在自主选择探索学习中,才能不断展示其不同的个性和潜能。然而自发的学生活动往往具有盲目性,需要先知先觉的教师给予必要的引导、帮助和激励,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性失误而提高学习质量和效率,使其身心得到全面持续健康的发展。一句话,是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将来才能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和掌握自己命运的社会的主人,成为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与互助合作品格的新时代公民。 向导教学法实验证明了向导教育思想的实践可行性,提出了“教师为向导,学生是主体”的新教育指导思想,是对我国长期流行的凯洛夫“教师主导论”历史的辨证的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