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2020年2月广罗乡整体划转给经开区,在移交的乡村医生资料中,您在离岗乡村医生之列,您的医疗许可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均已被注销。划转后广罗乡无乡村医疗空白点,且根据2018年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广市卫发〔2018〕110号)文件,要求已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应退出乡村医生队伍,原则上不再在村卫生室执业,故无法再为您办理相关许可证。 2.若您对当时审证、换证的流程及工作人员有所质疑,可以提交相关证据,向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反应。 3. 根据广市卫发〔2018〕110号文件,您退出乡村医生队伍4年多,应该领取4年生活补助(即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累计4800元。但2019年,广罗乡行政区划属于广安区,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资金应由广安区发放。目前我们正在衔接广安区,协商解决2019年的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资金。2020—2022年您的生活补助资金共计3600元,已全额发放到您的社会保障卡上,请您仔细核实。 4.根据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提高离岗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广市卫发〔2022〕55号)文件,从2023年起,您的生活补助可从1200元/年涨到3600元/年。届时,您若还觉得生活困难,可以向当地政府反馈,按规定申请其它补助资金。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可致电广安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卫生健康科0826—2299086。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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