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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镇党委政府安排专人对黎华孝和吴成智修房矛盾纠纷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反映人基本情况
黎华孝,男,身份证号码513*,居住*组。
二、事件调查情况
(一)关于“城市人口吴成智在农村建房”问题
经调查核实,吴成智原系明阳镇五郎庙社区居民,后吴成智当兵将户籍迁出,转业后被分配到巴中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工作。吴成智户籍迁出时,将承包地全部退还给村集体,但保留了自留地和林地。
2018年初,吴成智找到五郎庙社区1组居民小组长张淑华,
反映其母亲现住房在水库下边,一遇下雨非常危险,故他想在自家自留地给母亲王秀芳(五郎庙社区1组人)修建安全住房。张淑华将此事汇报给该社区主任梁白荣,梁白荣表示如果想为其母亲修房,必须先经过社上同意。后张淑华组织召开社员会,会上大家一致同意吴成智为其母亲修房。后社区召开“两委”会议对吴成智为其母亲建房一事进行研究,通过后,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束无意见后,五郎庙社区将吴成智母亲的建房申请交给了镇国土所,但未通过。后来吴成智开始建房,五郎庙社区考虑到1社社员会议同意其建房,社区研究也通过了,加之吴成智母亲现住房的确危险,故未阻拦其建房。吴成智为其母亲修建的房屋于2018年下半年建成,占地面积约120平方米,共两层。
(二)关于“吴成智违背协议未预留公路通道”问题
吴成智原计划将母亲王秀芳的住房修建在自家自留地上,由于其自留地与同组居民黎华孝家承包地相邻,故吴成智找到黎华孝与他协商,但黎华孝不同意其修建;后来,黎华孝为方便自家重新修建住房,找到吴成智,提出想用自己的承包地与吴成智家的自留地对调,吴成智使用对调后的土地修建房屋。后吴成智的家属刘光芝找到1居民小组长张淑华,向她反映了其愿意与黎华孝对调土地,希望村社干部帮助他们测量土地、签订协议。后在该社区主任梁白荣和1居民小组长张淑华的见证下,双方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1.双方调换土地相关事宜;2.土地的相关界限问题;3.吴成智为其母亲王秀芳建房时将地基后移,便于以后修建公路。
吴成智为其母亲王秀芳修建房屋时,未按照协议将地基后移,房前仅预留了约1米宽的人行便道,原因是房屋修建时,黎华孝反悔,不让吴成智将地基后移,故吴成智无法按照协议实施建设。
(三)关于“信访处理推诿扯皮”问题
黎华孝先后于2020年3月、2022年3月、2022年11月等向明阳镇等单位信访反映,明阳镇人民政府多次组织调查,并先后以明府〔2020〕72号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中心、明府复〔2022〕14号向其本人、明委〔2022〕27号和明委〔2022〕77号向区纪委监委作出报告回复。
三、处理情况
我镇自2023年7月10日至今,镇信访办、五郎庙社区“两委”就吴成智与黎华孝纠纷一事多次进行了调解,但由于吴成智与黎华孝双方均认为对方违约,并要求按协议进行违约赔偿,至今未达成和解意见。由于双方签订协议,我镇建议他们走司法程序,依法处理。
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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