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是对基本和普遍之问题进行研究的学科,是世界的最高范畴。
柏拉图学派认为存在着一种永恒的普遍性。而绝大多数哲学家却认为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普遍性——因为我们的认识及知识是有限的。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则从科学(物理学)的角度解释了时空的概念,即相对性。
同时,无论黑格尔的“存在”,还是休谟的经验主义,都说明“绝对”(的存在)不是事物本身的特质,只是人们探究事物时所使用的一个概念或方法;世界上的事物相对于人类的认知,在某些方面具有相对的意义与存在,而没有绝对的存在。
如果说存在绝对或永恒,那就是超出我们认知的“超验”或“先验”(精神),而这正是我们无法证实或“观察”的,比如“上帝”(的存在)!
对于像“1+1=3”这样的命题,一方面从我们能掌握的逻辑的角度判断,那是错的,这似乎是一种“绝对”,但另一方面从我们所能“观察”到的“父+母=父+母+孩子”(如果只生一个孩子的话)却又是对的。
所以,这个命仍然不是绝对的,这就是看问题的角度和相对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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