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的回复
现在矛盾点第一个在于有家长陪读的也被某些班主任一刀切。学校的一些制度被无限放大。其次,C级危房的只有3栋和6栋,其他的都没有。而且3栋的告示牌被业主撕掉一年之久,也没见学校重新告知。
一套房租住多名学生实际上是自己在自己卧室,都是独立出来了的。而且没有男女混住现象发生。
基本上每套房子里面都有两三名家长陪读。
最后,大多数租房的学生都是想学习的,虽然住寝室有宿管管理,但是统一作息时间不利于住校生学习。租房无非就是图个安静,安静的学习,安静的背书。
再然后,我建议教科体各位领导,学校各位领导,晚上23.00左右在校外转转,看看你们所谓的要求学生在校外租房到底是一个什么现象。
青少年活动中心到老校区这条路,晚上十一二点耍朋友的,搂搂抱抱的随处可见。不相信我可以把照片发出来。这些都是校外租房的。
如果是在校内,这种现象绝对看不到。
建个意,学校可以召集业主写一个责任书,签了字就可以租,出了事业主负责。责任书可以要求业主达到学校的租住要求,达到标准就允许租。
为何要这么说,房子毕竟在校内,里面业主不租给学生难道真的租给外面乱七八糟的人吗?是不是更加不安全?如果不租给外面的人,房子空在那里,换谁心里都不会好受。本来这几年钱就不好赚。
既然在校内,存在即合理,这个只有双方共同去规避事故发生,而不是一味的禁止。
我觉得最好解决办法就是,租住家长和业主共同给学校签订责任书,在校内租房因个人原因出事与学校无关。业主平时可以履行宿管职责,多看多问多管。
最后请各位领导知悉,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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