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四川省纪委监委并廖建宇书记: 您好! 我是“大竹县729”伤者及伤者家属莫正东,现就一起发生在四川省大竹县的公共安全事件——“大竹县729酒精爆炸”案,向贵委提出关注。此事件不仅牵动了当地民众的心,也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与讨论。 2023年7月29日,大竹县老刘家家庭农场经营门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酒精爆炸致人重伤事故,该事故造成了多名无辜市民不同程度受伤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然而,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出现了诸多令人费解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立案艰难之谜 为何“大竹县729酒精爆炸伤人”的立案过程如此艰难?事发时即电话报案,2023年7月30日我的家人到派出所报案被拒,我于2023年8月16日向刘保华局长寄送的报案挂号信未能受案,我从西南医院回大竹后也多次到当地报案,最终通过向达州市公安局0818-3110110电话报告此事后,大竹公安于2024年1月5日受案。这一事件明显涉及公共安全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何多次向公安报案遭遇重重阻碍?受案、立案环节为何如此艰难? 二、大竹县公安局的回复质疑 2023年9月12日大竹县公安局在麻辣社区回复称“大竹县729”不属于案件,这一回复与事实严重不符,令人难以信服。请问,该回复背后的原因又是什么? 三、送检结论的合理性 后经公安披露,事故责任企业批量购入的浓度为95%的工业酒精,但在所谓的事故调查人员时隔三个月后送检,结论却显示含水量高达60%。这一结论的合理性何在?是否存在人为干扰? 四、伤员鉴定结果 在其中3名伤者坚持申请伤情鉴定后,经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权威鉴定后得出结论,轻伤一级1人、重伤二级1人、轻微伤1人。 五、事故性质的定性变化 从2023年9月12日贵局在麻辣社区的回复——“大竹县729事件不属于案件”到2024年7月“大竹县729”又被大竹应急公众号披露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这一定性变化的原因是什么?是否意味着立案之前的回复及处置措施存在严重错误? 六、危化品事故的定性争议 工业酒精作为危化品,其爆炸燃烧致人重伤事故为何不能定性为危化品导致的事故?这一定性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对危化品管理规定的误解或忽视? 七、为何大竹县人民医院病历被造假 2023年7月29日事故发生当天,重伤老人伤情危重、危及生命,在大竹县人民医院的病历内容却被多处造假,并伪造我女儿的签名。甚至事故责任企业投资人和医生均要求伤者家属回家拿医保卡挂号,但被伤者家属拒绝。伤者家属要求当地启动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程序,本应承担抢救任务的医院却一直未启动紧急程序,伤者家属出于无奈,只能请求医院将重伤老人转至西南医院抢救,而这一请求换来的却是几个小时的拖延。试问,《达州市突发事件医学救援应急预案》在当地是否属于“一纸空文”? 八、为何重伤老人儿子的工作电脑被无故没收 我儿子莫乾盛是大竹县计量测试所一名普通职工,2024年7月8日根据工作安排,到乡镇卫生院开展医疗设备检定工作。7月8日下午被通知到大竹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会议室开会,会议期间党组书记要无故停止我儿子的工作,被纪检组长当场制止。但,莫乾盛7月9日到大竹县计量测试所上班时发现工作用的电脑主机不见了,他立即向所长了解情况,所长告知局党组书记于7月8日夜晚按排人员将电脑主机搬走了。至今无果。这一系列行为是否违反工作纪律?背后是谁指使?是否属于以言代法、以权压法? 惊闻,大竹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保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达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鉴于以上情况,我恳请贵委领导重视此事,希望能够由上级纪委监委对此事件进行深入调查,查明真相,还原事实,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同时,我也希望贵委能够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监督与指导,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此致
敬礼!
伤者及伤者家属:莫正东 身份证号码:513029194912194834 202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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