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的留言。针对您反映“评职称一条不合理条件希望早日取消”的问题,我局组织人员查阅相关文件并进行了研究。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是教育系统对教师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进行等级评价的核心制度,旨在激励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质量。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其有一个“评审”的过程,需要看其各个方面是否满足相关的要求,并不是所有人员都能够进行评定。《自贡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自教体函〔2021〕113号)对教师职称评审做出了明确的条件要求,教学质量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第十三条对一级教师的教学工作要求是“在本校同学科中处于前列”,在第十四条中对高级教师教学工作要求是“教学业绩显著,在本区县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列”。两条规定都对教师教学质量提出了“处于前列”的要求。沿滩区明确了在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过程中教学质量不能够在末尾的5%,该教学质量包括了教师常规考核等,这样的设定符合市上文件要求,也并没有违背《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及教育部的通知要求。据了解,其他区县对教学质量也有要求,个别区县要求教学质量要进入前50%。 我们支持鼓励教师能够创先争优,积极创造业绩,尽快满足职称评审的条件,早日取得高一级的职称。 感谢您的留言! 自贡市沿滩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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