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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略见一斑

[四川群众呼声] 校门饺子摊,12年长盛不衰,何也?事实胜于雄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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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2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呼声:西城街道办事处的公开回复公开说谎,之一,事实胜于雄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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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2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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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2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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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2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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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2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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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2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略见一斑 发表于 2026-3-13 14:24
国法光芒万丈,城管义正辞严!
我的照片数以千计!

       不好意思,难得看一次麻辣社区,现在来回复,看了一下之前的帖子,国法光芒万丈,城管义正辞严!我的照片数以千计!这句话您是教语文的,文法疏漏自己改。这句话的基础其实是所谓的国法,前面我看你说的国法实际是指的《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
       下位法不得加重上位法设定的义务或者减损上位法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这是我国立法法确立的重要法治原则之一,从《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一条写明的其所根据的三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均未发现相关禁止性规定,相关禁止性规定仅见于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于1992年6月10日颁发的《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该规定已于07年废止。
      《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五十五条对应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两相对比,《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在第一款增加了“学校校园门口五十米范围内不得摆摊设点”的表述,属于增设义务,与上位法相抵触,应予以修改。

发表于 2026-5-22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去回“咬卵犟”作甚?跟他讲道理是讲不通的。

发表于 2026-5-22 11: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s03192 发表于 2026-5-21 19:50
不好意思,难得看一次麻辣社区,现在来回复,看了一下之前的帖子,国法光芒万丈,城管义正辞严! ...

对略见一斑鞭策到位,可惜他是咬卵匠。

 楼主| 发表于 2026-5-23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城隐藏身份的匿名小号,一丘之貉!
搜狗高速浏览器截图20260521134148.png

 楼主| 发表于 2026-5-23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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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3 22: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发帖者,肮脏龌龊、最爱当咬卵匠的,只有略见一斑!

发表于 2026-5-23 23: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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