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中国电信凉山分公司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 西昌航天杨周 在我连续举报下,中国电信凉山分公司(以下简称电信凉山)始终采取蛮横、高傲态度,拒绝对实名举报事实和诉求作出合理处理。鉴于此,为推动网络服务市场的净化,维护广大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我不得不在此向广大读者公开与电信凉山之间的故事: 我居住的小区原是西昌市的经济适用房小区,2014年入住时,小区建设单位强制收取700元宽带安装费用(属于二次收费形式)后,却拒绝其他电信公司的光纤入驻小区,小区内只有中国电信的光纤宽带,被逼无奈之下,我只能安装电信凉山的光纤宽带。套餐标准为239元/月,另收取30元/月的宽带调试费用,实际费用为269元/月。 电信凉山通过与小区建设单位的合谋,采用强制手段排除竞争,非法剥夺小区住户的网络使用选择权,并依据垄断经营地位,人为调低网络速率和质量,事实上地造成所在小区宽带一直存在服务不佳、网速不达标的问题。十多年间,小区居民无数次要求予以整改,但以上问题均未得到有效整改。 2025年,因无法解决宽带速率不足问题,我要求套餐降档和取消不合理的30元/月宽带调试费用,电信凉山居然以合约未到期为借口,企图收取800元的所谓违约金,为此,我向电信凉山投诉。投诉无果之后,我不得不向工信部投诉,电信凉山不得不根据我的意见,将我的套餐标准下调。 2025年年底,根据相关政策,我所在小区成立了第一届业委会,我被选举为业委会主任,业委会成立第一件工作,就是为广大住户争取到了其他电信服务公司的入驻。在此种情况下,我两次前往电信凉山营业厅,要求停用电信网络并办理携号转网,两次申请均被电信凉山拒绝。我不得不再次向工信部投诉,在工信部的介入下,电信凉山依然以所谓合约未到期为理由,拒绝办理停网业务,声称如要停网,需要承担合约未到期的违约金。 从2014年办理宽带业务以来,我根本就不知道几时与电信凉山签订了所谓的合约,电信凉山也根本未曾在我签字文件上注明或提示了合约期限。根据中国电信投诉处理人员的说法,我在2025年又重新签订了一个新的合约,就是我前述的套餐降档时的合约(当时,我只认为这是投诉结果处理意见认可书)。对此新合约的成立或办理,我不知情,没有见到过任何正式的合约文本。 从以上所述事实中,我们可以发现,相关企业存在以下不当行为:1、与小区建设单位合谋排除同业竞争。2、利用垄断地位人为降低网络速率和服务质量。3、存在隐性或不合理的收费现象。4、所谓3年合约期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属于单方强制性规定,且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未向客户提示和明确,未向客户提供选择权,因此,所谓3年合约期属于单方利用格式合同设置的陷阱条款,属于排除客户知情权、选择权的违法行为。5、面对客户的投诉,拒绝整改且态度傲慢。以上种种行为违反我国电信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更属于严重背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违法行为。 显然,此种行为并非个例,存在相当的普遍性和广泛的典型意义,针对这种店大欺客、恶意损害客户利益的现象和做法,相关电信监管部门必须出重拳予以坚决打击,制止此种行为的蔓延和继续,以维护电信用户的合法利益,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实名举报人:杨周 手机:13908152393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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