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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蓬安要饭的

[原创·图文] 这个起诉状怎么样,请采云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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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20 18: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格式规范缺失
1.缺少法定必备要素:未写明被告的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行政诉讼中被告为行政机关,该信息属于立案必备内容,缺失将影响法院送达与案件受理。
2.标题不规范:未标注标准标题“行政起诉状”,不符合诉讼文书格式要求,文书规范性不足。
(二)诉讼请求存在瑕疵
1.诉求表述不够精准:第1项诉求“确认二被告擅自注销原告低保资格、违法停发低保金的行政行为违法”,未区分“注销资格”与“停发低保金”两个独立行政行为,且未明确行为发生的大致时间段,诉求指向不够具体。
2.诉求缺乏递进性:第3项“足额发放低保金”、第4项“补发停发及克扣低保金”,两项诉求均涉及低保金给付,可整合优化,避免重复;且未明确要求被告限期履行给付义务,后续执行缺乏明确依据。
3.未明确责任承担方式:未区分二被告各自的违法责任,笼统要求二被告共同承担责任,不符合行政机关职权划分原则,可能影响法院责任认定。
(三)事实与理由论证薄弱
1.事实细节缺失:未写明低保办理时间、注销停发低保的大致起止时间、每月应发全额低保标准与实发金额的具体差额、恢复低保资格的时间等关键事实,事实陈述过于笼统,缺乏时间线支撑。
2.法律依据空白:未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仅陈述政策原则,无法有力论证被告行为违法,法律说服力不足。
3.程序违法论述不足:仅提及“未告知、未书面通知”,未详细阐述被告违反低保管理法定程序(如注销、停发低保需履行告知、听证、送达书面决定等程序),程序违法的论证不够充分。
4.主观表述过多:“生活极度困难”“明知注销行为违法错误”等表述偏主观,诉讼文书应侧重客观事实陈述,减少情绪化、主观推断性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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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20 23: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6-3-21 00: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彩云:这个事实是铁证,我证就不用取,哪个敢拿他的官帽赌明天,我敢要他天天六神不安,你知道这是啥子违规吗?是啥性质吗?不是我一个人,应该是普遍的,你看这7天审核立案期一过/。我保证有人会凉凉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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