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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勇先生:
您好!您提交的要求纠正金海岸公寓第七届业委会违规行为并要求依法组织召开业委会的问题已收悉,经锦官驿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您的主要诉求:4名业委会成员低于业委会工作规则人数的要求,主体失格却任然履职。要求街道办事处依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纠正违规行为。
2.调查核实情况: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委会初始组建并办理备案手续时,需满足“最少5人”的核心条件,此要求仅针对业委会成立备案阶段,并非任期内的固定人数标准。由于金海岸公寓小区业委会完成初始备案时,登记成员总数为7人。任期内,因部分成员主动提出离职并履行相关手续,导致成员数量减少,目前实际在任并正常履职的成员为4人。按照“业委会决策需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的基本规则,初始7人,现有4人,已超过半数标准符合法规及小区管理要求。
根据锦江区金海岸公寓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资料中《金海岸公寓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一条 第二项规定,业主委员会任期满一个月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第二条规定 因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未能达到法定人数等客观原因,未能如期换届的,业主委员会仍应继续履行职责。
上届业委会仅针对前期筹备组报名发出公告,由于近期,街道收到部分业主反映,未能及时知晓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相关报名信息。为充分保障全体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确保换届工作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经研究决定,金海岸公寓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报名期限予以延期,由锦官驿街道办事处物业科指导大慈寺社区收集报名资料,符合条件的业主在2026年4月30日17:00前,在大慈寺社区进行报名。
我处已于2026年4月20日将筹备组延期公告进行发布,锦官驿街道办事处和大慈寺社区将依法依规指导金海岸小区新一届换届筹备组展开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锦官驿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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