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风龙腾街“二哥烧烤”,常年在人行道上违规经营,食客噪音扰民情况严重,几乎每晚噪音都要持续到凌晨1点到2点,节假日更甚,父母本来睡眠质量就不好,我本人睡眠质量很好,半夜偶尔都会被尖叫声吵醒。12345打了,110也打了,没有任何作用。我想问问巴中市巴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几个问题? 1. 夜市噪音扰民是不是贵局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内容? 2. 夜间“占道经营”符合政策,这类夜谈小摊经济的噪音严重扰民是否符合“便民不扰民”原则,是否合法? 3.贵局通过“12345”等相关途径答复我,会加大夜间巡查力度,请问贵局在何年何月何时巡查过?是否发现该该经营者噪音扰民的持续存且有加剧的状态? 4.针对这类违法的经营者,贵局的“执法难”到底难在哪儿,是违法行为取证难?还是没有法律依据,法律适用难?还是夜间执法人员行动难? 5.说好的“背包城管”哪儿去了?说好的“努力实现未诉先办”,努力在哪儿呢? 说好的要推动从“被动处置”向“主动服务”转变,转变又在哪儿呢? 6.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贵局是不是只需要有工作轨迹,不需要追求工作结果? 作为噪音的受害者我是这样考虑,请贵局参考:政策允许占道经营行为,但是不得侵害他人权利。“二哥烧烤”经营者几乎没有履行劝导、提醒食客的义务,夜晚噪音长期处于失控的状态,严重侵害居民的合法权益,我们主管部门依据查证的事实,应当依法禁止其占道经营。(如果没有证据,我可以提供视频证据,我每月取证4次以上。经营者的违法事实清楚。)这类不守法,粗犷发展的经营者能为巴中创造多少经济繁荣,除了贡献疾病,胰腺炎、酒精肝、胃肠、呼吸疾病,还会有什么贡献。小摊的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居民的健康权就应当牺牲。 昨夜凌晨1点多,一群社会小年轻近乎疯狂地吵闹,我无奈报了110,我给接线员说了2次“辛苦了。民警2分钟到现场,仅仅安静了45秒。然后这群小年轻“变本加厉”,言谈中充满了对人民警察嘲笑和戏虐。我没有再次报警,咬牙忍了,因为我知道警察不能为了一家无法入眠的人去处罚一群醉酒的“社会小年轻”。 我理解每一个主管部门工作开展中的困难,除非万不得已,但是一个老实人隐忍到忍无可忍了。我在理解主管部门,但是好像没有部门理解我,看看贵局给我的答复意见吧,请我们具体负责的同志,换位思考,你的父母亲晚上觉都睡不好,你会怎么办。 针对这个烧烤店噪音问题,我也会以“不胜不休”的决心维权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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