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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请巴中市巴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解决夜晚噪音扰民的问题[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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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30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回风龙腾街“二哥烧烤”,常年在人行道上违规经营,食客噪音扰民情况严重,几乎每晚噪音都要持续到凌晨1点到2点,节假日更甚,父母本来睡眠质量就不好,我本人睡眠质量很好,半夜偶尔都会被尖叫声吵醒。12345打了,110也打了,没有任何作用。我想问问巴中市巴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几个问题?
1. 夜市噪音扰民是不是贵局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内容?
2. 夜间“占道经营”符合政策,这类夜谈小摊经济的噪音严重扰民是否符合“便民不扰民”原则,是否合法?
3.贵局通过“12345”等相关途径答复我,会加大夜间巡查力度,请问贵局在何年何月何时巡查过?是否发现该该经营者噪音扰民的持续存且有加剧的状态?
4.针对这类违法的经营者,贵局的“执法难”到底难在哪儿,是违法行为取证难?还是没有法律依据,法律适用难?还是夜间执法人员行动难?
5.说好的“背包城管”哪儿去了?说好的“努力实现未诉先办”,努力在哪儿呢? 说好的要推动从“被动处置”向“主动服务”转变,转变又在哪儿呢?
6.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贵局是不是只需要有工作轨迹,不需要追求工作结果?
作为噪音的受害者我是这样考虑,请贵局参考:政策允许占道经营行为,但是不得侵害他人权利。“二哥烧烤”经营者几乎没有履行劝导、提醒食客的义务,夜晚噪音长期处于失控的状态,严重侵害居民的合法权益,我们主管部门依据查证的事实,应当依法禁止其占道经营。(如果没有证据,我可以提供视频证据,我每月取证4次以上。经营者的违法事实清楚。)这类不守法,粗犷发展的经营者能为巴中创造多少经济繁荣,除了贡献疾病,胰腺炎、酒精肝、胃肠、呼吸疾病,还会有什么贡献。小摊的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居民的健康权就应当牺牲。
昨夜凌晨1点多,一群社会小年轻近乎疯狂地吵闹,我无奈报了110,我给接线员说了2次“辛苦了。民警2分钟到现场,仅仅安静了45秒。然后这群小年轻“变本加厉”,言谈中充满了对人民警察嘲笑和戏虐。我没有再次报警,咬牙忍了,因为我知道警察不能为了一家无法入眠的人去处罚一群醉酒的“社会小年轻”。
我理解每一个主管部门工作开展中的困难,除非万不得已,但是一个老实人隐忍到忍无可忍了。我在理解主管部门,但是好像没有部门理解我,看看贵局给我的答复意见吧,请我们具体负责的同志,换位思考,你的父母亲晚上觉都睡不好,你会怎么办。
针对这个烧烤店噪音问题,我也会以“不胜不休”的决心维权到底。

凌晨2点

凌晨2点

为占道经营而生

为占道经营而生

12345答复意见

12345答复意见

报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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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2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通过麻辣论坛反映请巴中市巴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解决夜晚噪音扰民的问题问题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哥烧烤位于巴州区回风街道龙腾街35号,主营烧烤夜宵,该店铺经营面积约40余平方米,每日营业时间为17:00至次日1:00。因就餐客流较大,商家在人行道搭设帐篷1顶。现场核查,该外摆区域未占用盲道、不影响行人通行,符合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允许外摆经营的政策要求。
2026330日,我局工作人员联合回风派出所、龙湖园社区对二哥烧烤负责人进行现场约谈,已明确告知店外经营时,不得影响行人通行,不得占用盲道,文明引导食客店内就餐,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周边居民。
2026416日,我局工作人员再次对二哥烧烤经营区域进行夜间巡查,大部分食客店内就餐,并再次告知业主,将店外餐桌进行撤离,劝导食客文明就餐。
20264242100,我局夜班工作人员对二哥烧烤经营区域进行巡查,发现店外就餐人员工作人员劝导其店内就餐,并对外摆餐桌进行拆除离。
20264301600,我局工作人员会同回风派出所、龙湖园社区对二哥烧烤业主进行约谈,并向业主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如出现噪音扰民影响周边居民,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业主承诺立即整改,夜间9点后取消店外经营、十点后引导顾客文明就餐。
二、下一步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一是衔接区环保局对噪声进行检测;二是将加强对该区域夜间巡查频次;三是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环保局、回风街道、回风派出所再次约谈,如业主不履行主体整改义务,或存在扰民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置。
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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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优秀版主 2024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6-4-30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没有整改好?

2025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6-4-30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时吹成绩成就的时候吹得马骡子尿滴,真正需要管的时候,屁都莫人管!

 楼主| 发表于 2026-4-30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07世界杯 发表于 2026-4-30 10:50
难道没有整改好?

哪有什么整改。

 楼主| 发表于 2026-4-30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1031214586 发表于 2026-4-30 10:51
平时吹成绩成就的时候吹得马骡子尿滴,真正需要管的时候,屁都莫人管!

拈轻怕重,没有铁拳治理的担当和勇气,没有依法治理的决心

2025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26-4-30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怀憬握瑜 发表于 2026-4-30 11:05
拈轻怕重,没有铁拳治理的担当和勇气,没有依法治理的决心

现实生活中看了一些例子,衙门混日子的公人还是有一定比例!

发表于 2026-5-6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需要夜经济,居民也需要好睡眠,二者不是零和博弈。关键在于改变过去“事发后头痛医头”的被动局面,用技术手段把声音锁在室内,用精细规则管理人为喧哗,用共治协议激发商家责任感,用快速响应打破“投诉—回潮”的循环。最终目标不是消灭夜间行业,而是让噪声控制在不影响睡眠的阈值以下——这既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邻里最基本的善意。

发表于 2026-5-6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心变成处理不了就处理举报的人

 楼主| 发表于 2026-5-7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叶孤舟客 发表于 2026-5-6 10:47
城市需要夜经济,居民也需要好睡眠,二者不是零和博弈。关键在于改变过去“事发后头痛医头”的被动局面,用 ...

真知灼见,希望区级相关部门领导能有您这样的高瞻远瞩。

 楼主| 发表于 2026-5-7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lizhlin88163 发表于 2026-5-6 11:30
小心变成处理不了就处理举报的人

我依法维护合法权利,应该不会处理我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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