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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民政局252万项目评分涉嫌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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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2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领导、相关监管部门:
您好!我是一名生活在遂宁、时刻关心咱们城市建设和财政资金去向的普通市民。最近,我在留意市里的公开招投标信息时,偶然看到了遂宁市民政局牵头采购的一个叫“遂宁市智慧殡葬管理系统”的项目。一查预算,竟然高达252万元!但让我这个老百姓大跌眼镜的是,这个花着巨额纳税人钱的项目,其招标文件里的打分标准简直随意得离谱,让人不得不怀疑这背后是不是有“量身定制”的猫腻。
作为一个懂点法律常识的市民,我梳理了该项目招标文件存在的四大严重问题:
第一,100分的总分,有81分全凭专家“主观感觉”! 咱们花252万买的是一套实打实的业务管理系统,但在100分的总分里,居然有整整81分是完全的主观分(分为“项目实施方案”36分、“运维服务方案”30分、“培训方案”15分)。按照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是明确的违法行为。这81分的大撒把打分,根本没有任何客观的量化指标对应。这不就等于把200多万的单子给谁,几乎全凭几个评标专家的一句话、一个“感觉”来决定吗?
第二,扣分标准太奇葩,只查“有没有抄作业”。 我特意去看了这81分到底是怎么扣的。文件里对“缺陷”的定义竟然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仅有提纲”、“完全复制粘贴采购需求没有具体的实施思路”等。这实在让人哭笑不得!《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五条写得清清楚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请问专家和采购人,“套用”和“复制粘贴”到底怎么客观量化?几个字一样算套用?重合率达到多少算复制粘贴?这种没有任何明确判断标准的词汇,完全是一把“橡皮尺”,想扣谁的分就扣谁的分,多地政府采购负面清单都明令禁止这种主观模糊的表述。
第三,这是在买系统,还是在办“作文大赛”? 252万的巨资,理应严格考察这套智慧殡葬系统的技术架构、底层代码、运行效率和数据安全。可现在的评分标准却像语文老师批改作文一样,只盯着标书的“写作格式”。财政部87号令明确规定,评审因素的设定必须与合同履行相关。查标书是不是“复制粘贴”,跟这套系统最后运行得好不好有什么必然联系?如果真为了严查抄袭,大可以把它定为“查出抄袭即废标”的实质性要求,而不是把它变成让专家随心情上下浮动几十点的扣分工具。
第四,这种做法踩了四条法律红线,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 综上所述,这个文件的设定明显踩了四条法规红线:
  • 不对应:81分的高额主观分未与具体的量化指标对应。
  • 不相关:拿“写得像不像抄的”来打分,与系统实际的履约质量根本不相关。
  • 不量化:用的全是“套用”、“仅有提纲”这种纯主观、无法量化的词汇。
  • 分值不合理:这种做法赋予了评标专家极大的自由裁量权,完全违背了政府采购必须最大限度限制专家自由裁量权的核心要求。
我的呼吁与诉求: 尊敬的领导,252万元绝不是个小数目,这都是咱们老百姓的血汗钱!绝不能让几个人凭“主观感觉”就把这笔巨资给花出去了。这种“只查格式不查质量”的评分标准,非常容易沦为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的温床。
我在此以一名热心市民的身份,强烈呼吁市财政局、市纪委监委等部门立刻介入调查:
  • 立即核查“遂宁市智慧殡葬管理系统”的招标文件,叫停这种涉嫌违规的招投标程序;
  • 依法纠正这些主观、不量化、不合理的扣分条款,要求相关部门按法规重新整改;
  • 深挖细查这奇葩评分文件的背后,是否存在公职人员或代理机构为特定企业“萝卜招标”等违纪违法行为。
我们老百姓期盼的是一个公平、透明、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希望咱们的每一分财政资金都能花在明处、花在刀刃上!期待监管部门的严查与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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