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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遭遇恶意别车当天提交举报资料后近一个月未得到反馈处理结果[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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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事发经过
    2026年5月20日中午我驾驶轿车从广安区步云街左转进入凌云路后,几分钟内遭遇一男子驾驶的黑色轿车(车牌号:渝A·A60431)三次恶意别车、一次急刹且该司机有言语和手势挑衅。事发经过详见我从行车记录仪下载的三段视频和手写的一份情况说明:


微信图片_20260616163827_923_30.jpg


二、举报情况
2026年5月20日事发时间为中午12点多,经拨打交警办公电话咨询后,当天下午到辖区交警一大队当面提交举报资料(以上三段行车记录仪视频、一份手写事发经过说明)。
三、后续跟进
2026年5月20日事发当天提交举报资料,截至今日发帖,已过去将近一个月,期间两次打电话给交警一大队询问认定和处理结果,得到的答复均为“涉嫌恶意别车行为的司机本人不配合到交警一大队当面接受处罚且交警多次未能成功拦截到该车辆、因此暂未能予以处罚”。
四、相关案例
1.2025年12月31日某网友在麻辣社区发帖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后的第6天,广安市交警一大队公布处理结果
https://bbs.mala.cn/thread-16822158-1-1.html
2.2026年5月28日某网友在麻辣社区发帖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后的第5天,广安市交警一大队公布处理结果

五、诉求
唯一诉求,尽快公布认定和处理结果。我理解交管部门实际执法过程中的困难,但事发近一个月仍未得到关于认定和处理结果的反馈,难免有些许失望。我以前也遭遇过类似恶意别车的行为,但是没有这次这么恶劣。事发过程中面对该司机多次恶意别车、言语和手势挑衅,我全程保持克制、未有任何过激言行,事发后我毫不犹豫地选择通过合法途径进行举报。交通安全,人人有责,举报、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将来保护的有可能是我的家人,也有可能是陌生人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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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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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7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广安20042020”: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已知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证,您的举报属实。我大队高度重视,持续开展调查追踪,已于2026年6月15日成功拦截该涉事车辆,并依法对驾驶人2026年5月20日“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处罚决定书附后)。
       关于您反映的该驾驶人行驶途中存在“言语辱骂、侮辱性手势挑衅,追逐拦截车辆”等涉嫌寻衅滋事的相关行为,不属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置范畴,建议您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向事发地辖区派出所报案处理,由治安部门依法开展调查处置。
       对于本次案件办理周期较长、未能及时向您反馈进展,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在事件中始终保持克制并选择合法途径维权,也感谢您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6年6月17日
微信图片_20260617105724_1816_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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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6 19: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给个答复,严肃处理,说的截停过,拿出东西来才信!不然这种人是马路杀手,影响公共安全!下次这种人遇到另一个路怒症的,不是他死就是就是另亡,搞不好还要伤及无辜,不管哪样,都是悲剧!因为我也遇到过,也举报了,没有处理。我心里想过,下次还遇到他,直接加速干,绝不刹车!法律不能体现正义的时候,对老百姓来说就是同态复仇

发表于 2026-6-17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庆崽儿太嚣张了

发表于 2026-6-17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特斯拉吗?
发表于 2026-6-17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前年也是遇到你这种情况,恶意别车,当天将详细情况及视频发到了交警队的邮箱,然后两年过去了,就没有然后了,我就对广安交警的影响十分差。还有今年去吾悦广场,交警队把吾悦广场的停车场入口拦了,我就停下车问一下咋回事,有个女的,当时直接对我翻白眼,卧槽,我录了视频,想举报她的,想了下也算了,可能是她家里出事了吧!又不是我喊她出来加班的,总之一句话就是,广安交警的印象反正我个人觉得素质十分低下,办公能力拖拉

发表于 2026-6-17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跑得脱,马脑壳

发表于 2026-6-18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字写的不错

发表于 2026-6-18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恶意别车,直接撞。不含糊!

发表于 2026-6-18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人不能惯着他,撞死最终顶多就是过失杀人。最反感TM这种开个破车遇上点逼事就拿车来挡武器使。既然你不顾后果,那就都不要管后果了。

发表于 2026-6-26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交警一大队 发表于 2026-6-17 10:59
网民“广安20042020”: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已知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证 ...

请考虑賨城大道和金安大道交汇红绿灯处行车标准增加直行道。
https://www.mala.cn/thread-16868558-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发表于 2026-6-29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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