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发经过 2026年5月20日中午我驾驶轿车从广安区步云街左转进入凌云路后,几分钟内遭遇一男子驾驶的黑色轿车(车牌号:渝A·A60431)三次恶意别车、一次急刹且该司机有言语和手势挑衅。事发经过详见我从行车记录仪下载的三段视频和手写的一份情况说明:
二、举报情况 2026年5月20日事发时间为中午12点多,经拨打交警办公电话咨询后,当天下午到辖区交警一大队当面提交举报资料(以上三段行车记录仪视频、一份手写事发经过说明)。 三、后续跟进 2026年5月20日事发当天提交举报资料,截至今日发帖,已过去将近一个月,期间两次打电话给交警一大队询问认定和处理结果,得到的答复均为“涉嫌恶意别车行为的司机本人不配合到交警一大队当面接受处罚且交警多次未能成功拦截到该车辆、因此暂未能予以处罚”。 四、相关案例 1.2025年12月31日某网友在麻辣社区发帖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后的第6天,广安市交警一大队公布处理结果 https://bbs.mala.cn/thread-16822158-1-1.html 2.2026年5月28日某网友在麻辣社区发帖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后的第5天,广安市交警一大队公布处理结果
五、诉求 唯一诉求,尽快公布认定和处理结果。我理解交管部门实际执法过程中的困难,但事发近一个月仍未得到关于认定和处理结果的反馈,难免有些许失望。我以前也遭遇过类似恶意别车的行为,但是没有这次这么恶劣。事发过程中面对该司机多次恶意别车、言语和手势挑衅,我全程保持克制、未有任何过激言行,事发后我毫不犹豫地选择通过合法途径进行举报。交通安全,人人有责,举报、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将来保护的有可能是我的家人,也有可能是陌生人的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