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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先滩镇镇政府欺骗文盲低保残疾人签字同意拆迁
本人系四川省合江县先滩镇老龙口村13社村民。
案涉房屋不动产权证号:川(2020)合江县不动产权第1405805号。
权利人:杨庆华、杨先梅、杨权,房屋为共同共有;
独用宗地面积75.00㎡,房屋建筑面积70.91㎡。
另外我弟弟杨全因交通事故已经去世,该房产也包含他的共有份额。
我家庭属于低保、脱贫户家庭,父亲杨庆华是四级残疾人,属于文盲老人。家里老弱病残,没有积蓄,缺少劳动力,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本次拆迁签字过程存在重大问题:
拆迁工作人员在没有通知全部房屋共有权利人的情况下,单独通知我文盲残疾的父亲到场签字,家属其他人完全不知情。
我父亲不识字,看不懂文书内容,不清楚拆迁条款、补偿标准。签字当时,现场没有提供加盖公章的正式拆迁补偿协议,给到的纸质材料也没有公章,仅仅让我父亲按手印。处置这套重大共有房产,既没有通知我,也没有通知其他共有权人,我们没有到场,也没有出具过书面授权,我们对该签字行为坚决不予认可。
事后了解到房屋已经被签字拆迁。得知情况后我们第一时间就到村、镇政府反映情况,说明房屋属于多人共有、家属不知情、父亲文盲残疾、没有拿到正式盖章拆迁协议的事实,但镇村部门没有纠正处理。
我们同一个院子里面,有三户拆迁户办理了货币安置,每户拿到额外增加20多万补偿。唯独我们这一户,给到的方案是宅基地自建安置。
我们是低保残疾困难家庭,手上没有多余资金,也没有劳动力,根本没有能力出钱建房。自建安置方案我们家庭没办法实施,会造成一家人居住得不到保障。
现如实向上级部门反映事实,诉求如下:
1、案涉房屋属于多人共同共有,未通知全部共有人,仅让文盲残疾人按手印,签字时未出具盖公章的正式拆迁协议,程序违规,我们不认可该签字效力。
2、同院子其他三户均实行货币安置,每户额外增加20多万补偿;我们家庭是低保、残疾特困家庭,自建房屋无财力人力,现有安置方案不符合我们家庭现实情况。
恳请上级实地核查我家残疾、低保的实际困难,重新研究我户安置方案,参照同院子其他住户标准,给予我户货币安置补偿,保障我们弱势家庭基本居住生存权益。
联系电话:1568154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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