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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柴穿嫂

宜宾四百万元房产确权纠纷 一场击穿物权公信的司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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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2 10: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9-2 10: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全部手续齐全,何谈恶意串通!!!!

发表于 2026-9-2 10: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十多年不过户,现在来争房子。!!!!

发表于 2026-9-2 11: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产证是政府相关部门所办理的,到老佰姓手里变成无效的证明,看过这案例,以后那个还敢去买二手房源

发表于 2026-9-2 14: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政府法院秉公办案,事实披露让大众也能了解

发表于 2026-9-2 15: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下发的产权证都不被认可,老百姓还能用什么来保护自己的资产,请人民法院给合法所得的产权人公正的判决。

发表于 2026-9-2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法院能公正点,否则到手的房产都会觉得不稳定

发表于 2026-9-3 08: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强国,社会的基本特征和基本价值必然包括公平正义。

发表于 2026-9-3 09: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秉持公平公正原则,法律才得以实现至高无上的权威。法院应根据事实依据依法判决,归还市民合法取得财产。

发表于 2026-9-3 16: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判决是对正义的维护,相信这个案件也不例外,期侍二审法院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判决,李小华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障。

发表于 2026-9-3 17: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贴子关注的人很多,各有各的看法,但每个人的看法与认知是一样,房产证所有都归属他人,一审是合理合法的为民做主,现在又反转,实属有失公平公正

发表于 2026-9-4 10: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9-4 10: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期待司法机关公平公正裁判!

发表于 2026-9-4 11: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恳请公正司法秉持公平正义,查清案件客观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依法保护证据链完整公民的正当权益,作出公正的处理结果。

发表于 2026-9-4 17: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是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合法合规所得的产权应当受法律保护

发表于 2026-9-5 07: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为中国公民我们充分相信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人民的法庭秉公审理,作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判决,更应该还此案一个迟来的公道。

发表于 2026-9-5 08: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正裁判最朴素的力量,是保护市民合法取得的合法权益。李小华合法取得的物权,法院应,依据事实证据链公平公正裁判。

发表于 2026-9-5 08: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感受与评价司法公正的主体是人民群众,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感受到裁判背后的法治精神。确保法官公正裁判和群众公正感受之间无“温差”、无“色差”。

发表于 2026-9-5 08: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400多万是普通人一辈子的血汗积累,全部按照官方要求走完买房流程,如果办好过户,拿到证书都不能保住自己的房子,会让很多准备买房的老百姓心生不安,望判二审查清。全部事实,给出一份公正的判决

发表于 2026-9-5 08: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新的证据同意法院重审的一审,怎么能把之前的生效判决推翻的一干二净?对李晓华提供的白纸黑字的实质证据却视而不见,反而去采信大量银行提供的来源不明,没有证据佐证的单方陈述,期待二审法院公平空军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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