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57|评论: 2

关于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6份无公章、无办案民警签名的《情况说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9-19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6份无公章、无办案民警签名的《情况说明》
fd698832ec50c7184de44d24743aef2f.jpg
fd698832ec50c7184de44d24743aef2f.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6-9-19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答复有些精彩。不仅详细说出了一些真相,还把存在的责任推给了一审的审理机关。
办案单位首先承认了这些证据是有问题,也感到问题的后果不仅是办理了错案,也是对过去办案人员的一些暗示。
下来我们就看乐山法院怎么面对和处理了!
一切才刚刚开始。万事万物,唯真不破,千真万确!

发表于 2026-9-19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年的时候,共和国的法律和管理政策规定,辅警个人是没有任何执法权力的。答复意见书,现在提到辅警是个暗示还是推脱呢?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