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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二中校园暴力砍人案 校方无作为(127楼公安有案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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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8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9月4日,平昌县二中高三十九岁的女高中生胡小丽持刀杀人,校方无作为。
    9月4日晚9:50左右,晚自习结束,我刚回到寝室准备睡觉(我——伤者李居敏),同班同学胡小丽(现年19岁)她身体强健、性格凶狠,社会青年习气严重,周围的同学都不愿和她交往,胡见其他同学都去洗脸去了,她便对我说:“我现在很孤单,我想找你出去谈一下。”我说:“你主动和大家搞好团结,我们之间没得啥子好谈的,这么晚了我也不想出去。”胡见我不和她出去,便揪住我的头发狠狠地打了我一个耳光说:“你不出去,老子要把你的容毁了!”接着她就拿出一把美工刀,凶狠地向我的面部刺来,我为了护脸,用双手护着我的脸,我的个子和年龄都比她小,我无力反抗。第一刀杀在我的右手手腕上,杀了一条长7.8厘米的口子。第二刀杀在我右手小拇指关节处,杀了4厘米长一个刀口。紧接着第三次她又把我的手拉开,又向我的脸部刺来,我把头一偏,杀在我面部右侧脸颊上,杀了一个长2.3厘米的刀口,当时我见她继续刺杀,我就用毯子蒙住我的面部,她便朝我的左手大关节处杀了长8.9厘米的刀口。第五刀杀在我额部头发处,导致五处鲜血直流,这时洗完脸的同学都回来了,胡见势不妙,便当即潜逃,现已回校,但学校未作任何处理。
    目前伤者在受到刀杀疼痛和暴力威吓下,精神失常,时而哭时而笑,恐惧害怕,经常头痛,语言不清,记忆减退。9月11日晚尽然惊恐乱跑,突然失踪,经家和多方求助才找回了本人。现伤者,伤口未愈,线也未抽,学校领导催叫学生出院,伤者家长多次到学校要求他们讨个说法,可学校领导今推明缓说:“你们出院嘛,出了院再说!要住你们自己先把钱垫起,我们二天再说!”
    现李居敏已是无医无药,也无生活费用,学校也更无人对此次事件负责处理。自9月16日止,凶手依然逍遥法外,凶者家长抗拒交费,学校逼迫出院,伤者得不到医治,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我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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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严厉要求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二中的治安该不该治理?
1、什么叫有法可依?、、、、、、什么叫违法必究?
2、为什么学校对持刀杀人和毁容的凶手放任不管?凶手逍遥法外?
3、几年来二中会出现如此多次的杀人死亡学生事件
我们的学生到二中来读书会有安全感吗?家长放心吗?
4、我们的孩子已是高三的学生了,耽误了这么长的学习时间,影响了明年的升学,明年升学怎么办?
5、我们恳请省、市、县政府、纪委、文教单位,督促二中的领导给我们一个说法,伸张正义!
同时也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网民帮我们讨回一个公道。
                          
                                                           伤者家长:李华峰
                                201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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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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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1 10: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10-11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9月11日上午保卫处负责人找到当事学生双方的家长进行协商,当事人胡某的家长向受伤李某学生的家长当场陪礼道歉,并主动承诺承担受伤学生因划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9月17日上午学校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保卫处负责人、城西派出所干警与当事学生双方家长进行了再次的协商,当事学生胡某的家长再次承诺承担因划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下午学校再次为受伤学生李某垫付医药费1000元。

当事人呢??
故意伤害是刑事案件  难道要河蟹???
与伤者父母沟通?是否带有误导、诱导、威胁? 本帖最后由 善恶一念间 于 2014-10-11 09:12 编辑

发表于 2014-10-10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草,这二中怎么这么乱,这是赤裸裸的故意杀人!要负刑事责任的!

发表于 2014-10-8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觉得,只要是动刀、而且已年满18,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并要追究校方相关人员的责任!!

发表于 2014-10-8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严惩行凶者!平昌二中的管理存在问题,为什么校方一直包庇行凶学生?从校方的用词看就知道是想蒙混过关,看到那伤口就知道不会是校方轻描淡写的那么简单!为什么都是通电话?而且最长只有8分钟?难道学校真把这事当小事?为受伤者加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5 13:50
哎,二中就是一个噩梦以后不要去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6 21:24
明显有后台了,是削铅笔不小心削到对方吗?

发表于 2014-9-26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以故意伤害提起刑事诉讼。

发表于 2014-9-25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有真相吗

发表于 2014-9-24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的校园暴力不一般啊!

发表于 2014-9-24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伤得那么重,这样的学生直接劳教,在学校负面影响极大,社会危害极大,应引起高度重视。
发表于 2014-9-24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4-9-24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轻微伤和轻伤的鉴定虽然只是伤口长度的不同而已,但结果有本职区别,轻微伤只是治安案件,轻伤则是刑事案件。

发表于 2014-9-24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的回复值得深思!      只是通报受伤的程度,没有说此事件的性质!究竟属于治安案件还是故意伤害案件?


      

发表于 2014-9-22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家长与公安局,学校的说法不一?二中你别添乱了,沈局长要生气了,不然就要下课陪你们玩了。平昌这几天学校风暴值得县长重视…

发表于 2014-9-22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学生怎么这个样子啊

发表于 2014-9-22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县公安局关于李某被伤害案的情况通报 http://bbs.mala.cn/forum.php?mod ... amp;fromuid=1086174 (出处: 四川论坛-麻辣社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2 16:17
二中就是这样,,,无法言说的痛楚

发表于 2014-9-22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关注,公安机关应该调查回复!
      不管是当事人报案与否,网上整得沸沸扬扬,作为公安机关应该调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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