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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高不可攀的成都医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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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7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写这篇文章之时,已是身心疲惫之极。
这阵子为了我的医疗报销,见识了普通老百姓与政府部门打交道之艰辛与无力。感受到了基层公务员的不作为,慢作为。当然绝大多数的公务员可能是恪守为民服务的原则的。但是很不幸,我的经历让我自己实在是想不明白,打热线电话永远打不通和情况下,借网络,恳请成都市长为我解惑,不胜感激。
我是一个70后,户口在成都市新都区,非农业城镇户口。为了老有所依,多年前在户籍所在地新都购买了社保,性质是城镇个体。购买社保时工作人员并没有向我宣传我不能申请在外地就医,只是说了有3个收费档次,我选择了中档,目前社保月扣款1265.66元。
我的爱人工作在北京,并在北京购买了房子。于是我们一家人就长期生活在北京。我日常主要照顾孩子上学。这些年来,平时有不舒服的就自己买点药,所以从来也没有真正涉及到医疗报销的问题。
2017年国庆前,我的腰部不适,身子不正。以为是受凉了,也因为自己是外地医保不敢上大医院去看病,所以采取了错误的治疗方法----按摩正骨,结果导致了身体不能动弹,卧床不起。 这种情况下我们打了成都市新都区社保医保的咨询电话,说明了我这种情况下不能坐飞机也不能坐火车,可不可以在北京就医?当时工作人员还是很专业的让我以后要提供哪些资料,比如就医的医院资质,病历首页住院证明等等。怕影响家人过国庆,我还是一直在家忍受着疼痛的折磨。但是102号凌晨在我疼痛难忍的情况下,我的家人无奈开车送我到了医院急诊,我本人下车不能到急诊部,爱人先到医院租来轮椅才把我弄到医生面前。当时的情况是都不能配合医生的治疗,上检查台都是哭着费很大劲才能上去。医生根据我的情况安排了紧急入院,几番检查下来确诊为腰间盘突出急性发作,物理治疗无效的情况下安排了椎间孔镜手术。(可能有的人认为腰间盘突出怎么这么严重呢?因为新都区医保局的人就是这样说的,这是后话。我的情况是按摩时把我突出的部分按碎了。所以我会一直剧痛。在这里奉劝大家腰不舒服了不要轻易去按摩。}
出院后,我是要静养一个月的。这期间我在成都的亲属拿着我的一切资料(我久居北京的证明、医院资质、住院证明、病历、发票等}这个时候,成都市新都区政务大厅社保窗口的人展示了奇葩的表演:
第一次去,工作人员匆匆一看材料,直接挡了回来。理由是我的病达不到报销的档次、我不符合在外地就医的资格,我的亲属和他们交涉,请他们出示文件,这时他们扔出一本2008年的文件让我亲属自己查。
没错,是2008年的文件,什么成都154号文件。
我亲属当时质疑为什么要用快10年前的文件?工作人员说我们就是用10年前的。然后说你进ICU了吗?危及生命危险了吗就想来报销?我们四川医疗这么大的缺口你们想来报就报吗?这些带有侮辱性的字眼从他们嘴里轻易就出来了。我的亲属只好无奈回家。
我出离的愤怒,因为我的疾病是真实存在的,不是什么搞假材料来骗国家钱,急诊住院都不够报销,还必须要死了抢救了才可以报,老百姓自己花钱买社保谁会指着这个来发财呢?我在咨询了北京当地的社保人员后,我觉得我是够报销条件的。
我的亲属于是第二次去新都区政务大厅办理,这一次,柜台一开始并没有挡回来,而是送到上级去审核。然后十多分钟后,依然是说我是急诊入院,不是急救,不符合条件。说我的病是小病。我的亲属问商业保险都有了哪种病可以报销,你们说不能报销的病有文件吗?他们不能出具,答复是由懂医疗的领导来决定。
于是我决定向上反映。我打了很久的新都区长公开电话、成都市医保局电话。然而成都市社保的接电话的就开始踢足球了,让我找这个部门找那个部门,最后,真正给我出面答复的是新都社保局的负责审核的人,也就是说我的病不够报销级别的人来向我解释。当然一开始接电话的人以不懂为由叫了一个懂的人来和我解释,态度是温和的,这个是实情。我和他的对话大致如下:
我:请问我在不能动弹的情况下,有病了不可能回成都就医的情况下急诊入院,为什么不给报销?
他:你是急诊,不是急救抢救。成都的政策是在异地就医必须达到抢救级别,有生命威胁时才可以。
我:为什么是2008年的文件,而不是执行临床路径?我咨询过省内别的系统内的朋友,我这种特殊情况是完全可以报销的。
他:我很同情你,你这种情况在绵阳,在南充都不用申请就直接报了。但是成都不行,成都特殊,执行的就是2008年的154文件。
我:那依你说我就算是在成都定居,在外面旅游出了事急诊住院了比如摔了扭了,也不能报?
他:对的。你这种是城镇个体,没到退休年龄是不能申请异地就医的,农村的新农合可以。
我:既然是个体,就允许全国到处自由居住。为什么我不能申请异地就医?
他:我很理解你,也同情你。但是没有办法,成都就是这样的。
。。。。。。。。
我不知道大家看明白没有。就是说,我的这种情况,除了成都,四川省别的市都可以报销的。
在这里,我想请四川省政府工作人员,现我这一个普通老百姓科普一下,成都有什么特殊?
像我这样在异地居住的成都城镇个体,为什么不能申请异地就医?突然有了病又不能使用交通工具的情况下,在异地就医为什么不能报销?这么简单粗暴地拒绝行为算不算慢作为或是不作为?
我手术刚两个月,还在康复中,不能久坐,我坚持着陈诉着我的经历。因为我是没有社会地位的平民,我买了这么多年的社保,而且我的孩子还小,爱人的工作也在北京,我以后依然要居住在北京,请省长大老爷给我解答一下我的医保社保是不是白交了?我永远也享受不了我国社保的民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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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8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新都区社保局的联系我,说他们是执行政策,城市个体不到退休年龄不能申请异地就医,在外面就医了只有抢救才可以报销。我说全国都是异地急诊可以报销为什么成都不行,还是一句老话,成都就是不行。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6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医保问题得到了相关领导的重新审核,并得到了妥善解决。这个过程中由于我不能本人到场,新都区社保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付出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他们充分诠释了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在这个寒冬里让人心里一暖,对这个惠民工程充满了希望。也希望工作人员能将这种工作作风继续发扬,让更多的人感受到国家医保政策的温暖。让更多的人积极主动购买社保。老有所依,医有所保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充满希望。祝大家新年快乐。

发表于 2017-12-25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他妈笑话。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5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政府还是重视和及时纠错的,我已接到 了电话。感谢工作人员周末加班处理此事,让我感受到了为人民服务的态度。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5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欢愉爷爷 发表于 2017-12-19 15:23
我在第一个回复就表示,“同情你的遭遇”。这是由于你不懂政策造成的,即使今后改变政策了,也不能追溯。
...

感谢您的回复及建议。我的发贴不是为了要钱找工作人员的麻烦。我一再表示报不报销不不影响我治疗,有病我依然要治,我要的是个理。我的病历是非退休人员居住异地轮椅入院。而工作人员以不危及生命拒报销,没有具体的文件确定哪种病才算急救,商业保险还有个具体病种确定。故人为定义的因素很大。国家是鼓励民众买社保的,如不得民心,是背道而驰,故发文呼吁。令我们欣慰的是,相关领导还是积极作为的,我这种真实存在的案例是随时可以和医院医保科核实的,市局领导分析了我的病历,审核通过。已和我来过电话。态度诚恳,让我们看到了国家民心工程的希望。
国家政策的推行,需要民众的认可,有导议可以讨论。万不可或对立或冷漠或照本宣科,这不是国家的目的,亦不是人民的期望。

发表于 2017-12-20 16: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2-19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第一个回复就表示,“同情你的遭遇”。这是由于你不懂政策造成的,即使今后改变政策了,也不能追溯。

我在19#说:“据我所知,成都的医保政策在四川省是最宽松的,其他城市、自治州和省级机关,都比不上成都市的医保规定。”怎么在你的帖子里就成了“成都医保好,走在国家前列”,是我表述不清,还是你的理解有问题?

是国家规定医保办法由地级市制定和统筹,和全国联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要混为一谈什么“有种”与否。深圳也要求“抢救”才能报销,也不能说他和成都一样“牛比”!比如四川省其他地区退休后异地安置到成都的,联网后在成都住院,刷卡就可以。但是报销标准要按原来参保单位的标准执行,绝对不能按成都的标准执行。

“没到退休年龄而在异地定居的”的医保问题该怎样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你长期居住在北京,建议你把医保关系随本人转移北京缴费。养老保险也可同样办理转移。

我的回复和建议到此,一般不再回复了。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9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欢愉爷爷 发表于 2017-12-19 11:13
《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125号令,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第三十七条 参保人 ...

首先本人不行自行在异地就医,提供了长期居住且不能使用交通工具回成都的材料
其次成都市政府的制定权也好解释权也好,有种就全国联网了成都也别联网。这样才能证明它牛比的没有隶属关系。您觉得成都医保好,走在国家前列,我就觉得它没有真正服务于民。像我这样的没到退休年龄而在异地定居的大有人在。不呼吁不代表就得歌颂。有太多人懒得这政府打交道而矣。

发表于 2017-12-19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医保所困 发表于 2017-12-19 10:44
你知道急诊和急救的差别有多大吗?别人一开始执行的就是人性化的保障。
成都倒好,一个急救,还说要审这个 ...

《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125号令,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第三十七条 参保人因公出差、探亲,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其它城市急诊住院,或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转诊到国内其它城市住院的,所发生的基本医疗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第三十九条 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一)自行到国内其他城市,或港、澳、台地区,或国外诊治的;
(二)自行到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但有危及生命体征须就近抢救的除外;
(三)自购药品的,但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四)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五)因自杀、自伤、自残、酗酒、斗殴或本人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六)因他人侵害行为造成伤害的;
(七)国家、省、市规定的其它情形。
                      ☆☆☆☆☆☆☆☆☆☆☆☆☆☆☆☆
   
   政策的制定权在政府,解释权也在政府。成都市政府与北京市等省市政府也没有隶属关系。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9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欢愉爷爷 发表于 2017-12-19 10:45
我是退休教师,退休前教过社会保障学,所以对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有所了解,有所研究,我的意见 ...

问题是我没到退休,不能申请异地就医,在异地成都只接爱急救抢救有生命危险这和北京及其它省份的急诊入院,高出了多少级了?
这就不是真正的民生政策了。
期待全国早日联网吧。那时,成都总不敢搞独立特行吧。

发表于 2017-12-19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医保所困 发表于 2017-12-19 09:29
你把北京的贴出来啊。你的意思无非就是成都医保政策是走在国家前列的呗。什么叫为难工作人员?如果你代表 ...

我是退休教师,退休前教过社会保障学,所以对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有所了解,有所研究,我的意见是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我不在成都退休,很羡慕成都的医保办法。比如成都的一个糖尿病人一个季度可以报销2、3000元,全年报销万元左右;四川省其他地区全年一般报销2000元,最高的才报销3000元。

成都2008年市长葛红林签署的154号完全合法,北京执行的还是2005年当时市长王岐山签署的158号令。当然你有权质疑文件使用的合法性,但是必须提出违反了具体法律法规的哪一条、哪一款?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9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知道急诊和急救的差别有多大吗?别人一开始执行的就是人性化的保障。
成都倒好,一个急救,还说要审这个病是否值得急救,也就是是否有生命危险。这不是扯淡吗?走出成都了没生命危险都不敢生病了
成都医保不该与时俱进吗?急诊可不是光北京实行的,查查有多少省执行的是急救吧

发表于 2017-12-19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发文字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
【执行时间】:2001年4月1日,2003年第一次修正,2005年第二次修改

第三十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医疗费用:
(一)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注:理解“非本人定点医院”含义 ,北京是“急诊除外”,四川是“急救、抢救外”;但是北京的细则还规定,“急诊病人病情好转后,还必须回定点医院治疗”。绝对不是参加医保后,看病满天飞。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还要先办理医保异地转移手续,否则也不能报销。(二)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三)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四)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五)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六)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七)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9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仓鼠肥加卡 发表于 2017-12-19 09:41
说这话的人开了嘲讽技能——“你进ICU了吗?危及生命危险了吗就想来报销?我们四川医疗这么大的缺口你们想 ...

是的一,所以生气,但是要求他们办事,所以我的亲属当时强忍没发火,心里一万次祝它们天天呆在ICU
现在首页看不到我的贴子了,
鼓吹四川社保走在全国前列的呼声太强大了

发表于 2017-12-19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这话的人开了嘲讽技能——“你进ICU了吗?危及生命危险了吗就想来报销?我们四川医疗这么大的缺口你们想来报就报吗?”说话混账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9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欢愉爷爷 发表于 2017-12-18 22:43
查了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基本上和成都一样,并不是网上支持楼主那些人热议的,他们也不十分了解医保政策,想 ...

你把北京的贴出来啊。你的意思无非就是成都医保政策是走在国家前列的呗。什么叫为难工作人员?如果你代表的有关部门,我可以接受你给我的科普,因为我要的就是一个政策解释,而不是要它多少钱。因为我质疑它们08年的文件使用的合法性。

发表于 2017-12-19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的医保是最老火的,咋们凉山的医保也老火。反正领导在那里看都可以。

发表于 2017-12-19 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不是说医保可以异地结算吗?看来也是然并卵

发表于 2017-12-19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欢愉爷爷 发表于 2017-12-18 22:43
查了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基本上和成都一样,并不是网上支持楼主那些人热议的,他们也不十分了解医保政策,想 ...


应尽快废除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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