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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任性的南江住建局!对信访件受理神一样的回复和诡辩!睁眼说瞎话!答非所问!东....[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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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1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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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南江县文体生活广场商铺的合法购买业主。自2021年购房以来,我们长期面临严重侵害合法权益的问题,多次沟通均未获实质性解决,我们的合理诉求一直被漠视,万般无奈之际,特向纪检委举报南江住建局懒政不作为、不依法履职、对开发商缺乏有效监管!是否存在个别公职人员滥用职权、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职务违法犯罪?   多次通过12345热线和省(县)长信箱反应,住建局在处理信访件回复中避重就轻,对业主合理诉求避而不谈、答非所问、东拉西扯。在事情暴雷之前,许多业主都到住建局发应和诉求,其一直推脱这不该他们管,让业主走法律程序!所有的信访件受理单位都是南江住建局;南江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住建局的主要职责显示:(五)承担全县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责。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职责。对房产乱象长期睁只眼,闭只眼。组织的几次座谈会对开发商违规销售、违约责任和自身失职避而不谈,重点强调现在大环境不好,不要把开发商和市场整垮了!一进会议室,又是签到,又是拍照!完全就是应付了事!表明对信访文体处理及时!而对我们提交的联名维权诉求书面资料不接收(也不出具拒收理由),直说诉求都清楚了!第二次(8月7日)座谈结束后再三要求下接收书面资料(拒绝出具接收单)。    直至今天,我们的合理诉求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回复。直说他们没有执法权,这件事只能协调,要不就走行政诉讼和司法程序!附件一、南江县文体生活广场业主集体维权诉求附件二、南江县文体生活广场业主联名维权签名表附件三、12345热线和信箱受理结果附件四、南江县文体生活广场销售时承诺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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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2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南江县文体广场商铺交房、产权证办理及返租履约问题的集体维权诉求信访事项的回
网友:
        您在麻辣论坛群众呼声反映“南江县文体广场商铺交房、产权证办理及返租履约问题的集体维权诉求”。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销售违法。开发商采取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格子铺,严重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1条,部分业主强烈要求开发商退房退款”的问题
        经核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巴中云瑞置业有限公司)与你签订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中未约定“返本销售”等事项,销售时已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销售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您在购买商铺后, 于2021年2月24日自愿与南江朝禹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禹公司”)签订了《南江县文体生活广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委托其负责经营所购商铺,该行为是在商品房销售之后发生的,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如您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建议走司法程序解决。
        二、关于“交房问题。开发商立即办理正式交房手续,书面确认每户商铺位置坐标,提供面积实测报告。按照购房合同为业主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问题
        南江县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于2022年10月建成,2023年5月1日交付并投入使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巴中云瑞置业有限公司)与您签订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中附有所购房产平面图及具体位置,2022年12月15日,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取得了房产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并进行了公示。根据《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第六章第19条已对延期交房违约责任进行了专门约定,业主如有异议可与开发企业协商解决或按合同约定内容依法提起诉讼。
        三、关于“更正商品房预售备案通知书的备案房款总价。以前已办理的备案通知书备案房款总价未包含前三年租金抵扣款(2022年4月至2025年3月),与实际房款总价不符的问题
        朝禹公司与您签订的《南江县文体生活广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第五条第(一)项约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该商铺委托前三年期间(即2022年4月1日起计至2025年3月31日),甲方自愿无偿将商铺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若实际出租有所得款或其它合同履行所得款,应全额支付给乙方作为委托报酬,甲方不得提出回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巴中云瑞置业有限公司)与您签订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中未约定“返本销售”等事项,并载明了商品房销售总房款,因此无法更正备案房款总价。
        四、关于“产权证办理。开发商30日内启动办证程序,提交全部办证材料,并承担逾期办证违约责任问题
        南江县文化体育综合体于2022年5月前完成了主体建设,因消防设计调整等原因,目前正在组织相关责任人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根据您的反映,我们将持续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尽快办理初始及分户登记。关于逾期办证问题,以《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条款协商处理,上述内容在场业主均表示同意。
        五、关于“返租履约。南江县朝禹公司与全体业主重新签订委托经营协议,此后按月足额支付;公开运营账目,接受业主监督,并按要求提供委托经营商铺合同附件,确保透明度,并向租户求证。如果朝禹公司拒绝与全体业主重新签订委托经营协议,必须按照返租协议结清各项费用后让该公司退出。因为业主当初与其签订的委托经营协议时是开发商指定的(委托经营公司法人是开发商赵总侄儿),并承诺了最低投资收益(租金十二、三年收回投资成本!) 由开发商选聘的前期物业:南江富润物业管理服务公司(该物业是朝禹公司控股99.0099%),服务时间从2022年05月20日到业主、业主大会与其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问题
        根据朝禹公司与你签订的《南江县文体生活广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约定,朝禹公司已于2025年7月、8月分两批次将第一季度商铺租金汇入业主银行卡。对于尚未返租的业主,朝禹公司承诺将于2025年9月底前完成返租,并确保后续按季度兑现租金。同时,朝禹公司将对运营账目及其他涉及业主权益的事项进行公示,保障公开透明,接受业主监督。鉴于商铺租赁合同包含个人信息,不宜公开公示,业主可前往朝禹公司进行查询(联系人:林巧,电话:18282796111)。
        六、关于“政府监督。恳请住建、市监部门约谈开发商及运营公司,建立整改督办机制,保障业主权益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全力推进“问题楼盘”化解攻坚工作,截至目前已成功化解“问题楼盘”428个,完成分户办证26800户。针对上述反映的问题,我局分别于今年8月5日、8月7日、8月15日召集部分业主、巴中云瑞置业项目负责人、朝禹公司负责人共同协调处理,相关处理结果获得了业主的认可。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该项目的信访化解工作,经多次联系开发企业负责人,其现已明确表示将在2025年10月20日前组织召集业主协商解决上述相关事项。我们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承诺,并对查实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接受群众监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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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25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xgl19750115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6784269-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网络社区

在销售过程中,所有的宣传和沟通都是云瑞置业在做。。。。。。。。

在签合同时就多出了一份委托经营协议,就冒出了一家朝禹商业经营公司
                    
                    
            
        

 楼主| 发表于 2025-9-24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销售过程中,所有的宣传和沟通都是云瑞置业在做。。。。。。。。
在签合同时就多出了一份委托经营协议,就冒出了一家朝禹商业经营公司

 楼主| 发表于 2025-9-23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销售违法。 开发商采取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格子铺,严重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1条,部分业主强烈要求开发商退房退款。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1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南江住建8月26日只是回复了开发商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项证书后进行销售。对售后返租的违法销售进行了无理诡辩!一味强调是购房后与朝禹公司签订了委托经营协议(但实际情况是和房屋买卖合同同时签订的,对朝禹公司并不了解,是开发商在销售时搭车销售)
      以下是提供售后返租违法销售的证据:
1、巴中云瑞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14日,注册地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朝阳段168-3号,法定代表人为羿卫。 股东信息:赵建平40%;屠建鸣30%;甘明平30% 主要人员:羿(yi)卫 (执行董事) 屠建鸣 (经理) 赵建平 (监事)
2、南江朝禹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2月02日,注册地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大道167号,法定代表人为赵雷。 股东信息:赵雷100% 主要人员:赵雷(执行) 邹小芹(经理) 廖琴(监事) 南江朝禹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赵雷系巴中云瑞置业大股东赵建平的亲侄儿。
这两家公司实际是一家公司(关联公司) 目前,在“售后包租”的商业模式之下,又以“委托统一经营管理”或曰“委托租赁经营”的经营形式为主流。在这种经营形式下,开发商以与其有密切的商业合作关系或股权上的直接联系的资产管理公司为“白手套”,从而规避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1条“禁止期房预售后包租”的“紧箍金收益。购买开发商预售的商品房或商铺时,经开发商的宣传、推介和中介,与资产经营公司签署委托经营合同,委托资产经营公司将房屋出租经营并按照固定金额或者按照一定比例向小业主支付租金收益。

当初的委托经营协议是和房屋销售合同时同时签订(同一天),业主对南江朝禹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并不了解,属于搭车销售。
                    

 楼主| 发表于 2025-9-23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核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巴中云瑞置业有限公司)与你签订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中未约定“返本销售”等事项。

真会创新!!!1回复时把“变相售后返租”改成“返本销售”!!

是你醉了,还是没有睡醒?...............我不得不服了!

 楼主| 发表于 2025-9-22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核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巴中云瑞置业有限公司)与你签订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中未约定“返本销售”等事项。真会创新!!!1回复时把“变相售后返租”改成“返本销售”!!

是你醉了,还是没有睡醒?...............我不得不服了!

 楼主| 发表于 2025-9-22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核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巴中云瑞置业有限公司)与你签订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中未约定“返本销售”等事项。真会创新!!!1回复时把“变相售后返租”改成“返本销售”!!是你醉了,还是没有睡醒?...............我不得不服了!

 楼主| 发表于 2025-9-22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销售违法。 开发商采取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格子铺,严重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1条,部分业主强烈要求开发商退房退款。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1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南江住建8月26日只是回复了开发商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项证书后进行销售。对售后返租的违法销售进行了无理诡辩!一味强调是购房后与朝禹公司签订了委托经营协议(但实际情况是和房屋买卖合同同时签订的,对朝禹公司并不了解,是开发商在销售时搭车销售) 以下是提供售后返租违法销售的证据: 1、巴中云瑞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14日,注册地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朝阳段168-3号,法定代表人为羿卫。 股东信息:赵建平40%;屠建鸣30%;甘明平30% 主要人员:羿(yi)卫 (执行董事) 屠建鸣 (经理) 赵建平 (监事) 2、南江朝禹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2月02日,注册地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红塔大道167号,法定代表人为赵雷。 股东信息:赵雷100% 主要人员:赵雷(执行) 邹小芹(经理) 廖琴(监事) 南江朝禹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赵雷系巴中云瑞置业大股东赵建平的亲侄儿。这两家公司实际是一家公司(关联公司) 目前,在“售后包租”的商业模式之下,又以“委托统一经营管理”或曰“委托租赁经营”的经营形式为主流。在这种经营形式下,开发商以与其有密切的商业合作关系或股权上的直接联系的资产管理公司为“白手套”,从而规避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1条“禁止期房预售后包租”的“紧箍金收益。购买开发商预售的商品房或商铺时,经开发商的宣传、推介和中介,与资产经营公司签署委托经营合同,委托资产经营公司将房屋出租经营并按照固定金额或者按照一定比例向小业主支付租金收益。 当初的委托经营协议是和房屋销售合同时同时签订(同一天),业主对南江朝禹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并不了解,属于搭车销售。

 楼主| 发表于 2025-9-21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这意味着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不能承诺租金收益或其它投资回报. 但是开发商在销售商铺过程的收益承诺如下: 1、广告宣传中:十年委托经营 甩手当房东 租金十二、三年收回投资成本! 2、 3、在整个销售咨询过程中,一直承诺开发运营初期,困难一点,前三年的租金收益低一些(第一年6%;第二年7%;第三年8%)并承诺前三年的租金总计21%抵扣房款,实际支付79%的房款。保守初步估计14年回本。

 楼主| 发表于 2025-9-21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楼主| 发表于 2025-9-21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之前曾当面对业主叫嚣:“你有本事就去告!”自认为有官员为他们背书,狂妄到了极点!

 楼主| 发表于 2025-9-21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哪里是处理群众的信访件,分明是挑战党纪国法的底线,是在寒老百姓的心!这么明显的变相售后返租,还睁起眼睛说是合法销售,到底是眼瞎,还是心黑?

 楼主| 发表于 2025-9-21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争议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楼主| 发表于 2025-9-21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1:开发商违法销售未竣工格子铺。2:变相售后返租(承诺高额返租)

 楼主| 发表于 2025-9-19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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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19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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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19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

 楼主| 发表于 2025-9-19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权任性。。。。为民一生,才能心安一世!

 楼主| 发表于 2025-9-18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违规销售!变相售后返租!视而不见!睁眼说瞎话!

 楼主| 发表于 2025-9-18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权为民所用

 楼主| 发表于 2025-9-17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失公道!老百姓诉求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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