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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莽娃儿

★★★★★ “727”庭审“大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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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8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
莽兄,这好耍了,
这还有啥好说的哪?

发表于 2012-7-28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山水随拍 发表于 2012-7-28 14: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从你的经历,
我明白了李友谋当年的无助。。。
也明白了李友谋为什么有了以后的坚持。。。

谢谢理解!

发表于 2012-7-28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城英雄 发表于 2012-7-28 15: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就是一无赖,有什么好说的

就算楼主是无赖,他也有权利去依法争取自己的权利!你有什么权利去剥夺他的权利?

发表于 2012-7-28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很多观点我一直以来都不赞同,特别是楼主认为一人一票最完美,把灯塔国吹得很高。我却认为哪个国家p民都差不多,有一次我还专门转一个显示灯塔国阅兵还有某人做秀的打脸图片,可惜一出来就被删了。而且我从来不掩饰对这个论坛里有些人把楼主鼓吹为精神领袖的行为的恶心,但是对于这官司,我觉得整个庭审过程简直就是玩法律!借用一句几年前某导演的话说,“人不能**到这个地步”!

发表于 2012-7-28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程序上的依法执法,就没有根本上的正义!在庭审过程中出现这么多没有严格依法办事、视证据为无物,甚至时不时搞些小手段,太下作了!
发表于 2012-7-28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判决,我为此感到悲哀。悲哀中国现实中的法制和人权。作为中国的匹夫之辈,我期望中国之崛起,中国人之幸福!如果法制不能公正、人权不能保障、法律不能公正执行,那这法律是国家的意志还是个人的意志?
   支持上述、申诉,或者把这一案例推荐为全国法律知识讨论和普及的例子,由专家学者来辨析结果,给出一个尊重事实和符合法理的答案,期待那一天、、、、、、
   法制要进步,不仅仅是法制要完善,重要的是对法制的理解、应用和执行要正确。
   对楼主的坚持,推动法制进步的信念,表示钦佩!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7-28 21: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调查材料等怎么成了国家机密?律师有权调用查阅吧!

发表于 2012-7-28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到底!

发表于 2012-7-28 21: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7-28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哥,看来我们的院长还有点手眼通天的本领哟,你现在更难走了。不过依然支持你。

发表于 2012-7-28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个事情很简单,莽哥发帖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影响了他人名誉,这个是事实。不论是“求证贴”还是“质疑贴”都不要乱发的好,说实话,别人的私人生活关你我什么事呢?
发表于 2012-7-28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组团围观

发表于 2012-7-28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柯帆 发表于 2012-7-28 14: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持你上诉,可以考虑今日说法?等栏目关注

有求用。还得靠自己。

发表于 2012-7-28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大的秘密就是腐败!!!一旦让此秘密曝光,多年建立起来的伟大光荣正确就会显出原型!!!!

发表于 2012-7-28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把老子看的心里发麻,有点恐怖的感觉;P;P

发表于 2012-7-28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中国的体制就决定了你不可能赢。再怎么上诉都是输。唯一的办法就是我们大家联合起来,通过各种方式(微薄,QQ群,新闻煤体)说出事情的真相,,让不能见光的事情大白于天下,这才是正解。

发表于 2012-7-28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楼主还是应该感麻辣社区的,如果不是他们默默的顶你,你的这些贴子连见天日的机会都没有。所以,在此赞一下麻辣社区及南坛。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西华师大是有法学院的,每年培养那么多的法学毕业生,何不利用一下资源呢?
实事求是的说,很希望能听听就此案的点评。

发表于 2012-7-28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莽在这个论坛发贴的同时,在换个有人气的论坛继续讨论
    让不了解你莽娃的人来评论,我从论坛上了解点    知道圆大头做的不厚道 ,可在圆的一亩三分地咱就把他看到……   
   

发表于 2012-7-28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圆混到哪高位了,在南充也不是吃素的    也就一个大流氓
发表于 2012-7-28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莽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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