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非常事123

[群众呼声] 对"嘉陵舆情中心"帖子—鑫鑫网络会所 作出的特别声明

  [复制链接]

2022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19年优秀版主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4-4-21 0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查看: 130850|回复: 139
18日--21日点击率130850,可见这是南坛最火最受关注的事

发表于 2014-4-21 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什么部门,在中国这片土地上执法,一般只要不太过分,市民都会委屈求全的。因为中国人民受到过五千年的奴隶制影响,忍气吞声,委曲求全习惯了,反而给执法者养成一种我就是上帝,市民都是逆来顺受的小绵羊,利用人民赋予的特权,反过来欺诈人民。敢于与政府对抗、不怕死的程咬金还是有的,只是太少,这样就严重助长了政府部门的歪风邪气
发表于 2014-4-21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LZ的回复,文化执法部门的确涉嫌钓鱼执法,希市纪委介入调查,如市文化执法人员涉嫌犯罪,交司法机关从重处理。

发表于 2014-4-21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看看有结果了吗?

发表于 2014-4-21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111#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2014-4-21 09:33 |只看该作者


[color=#999999 !important]查看:4188|[color=#999999 !important]回复: 108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print.png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thread-prev.png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thread-next.png
关于对“嘉陵区年轻女子跳楼欲轻生”等贴文的回复 [color=#999999 !important][color=#999999 !important][复制链接]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qr.png

电梯直达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fj_btn.png
1#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2014-4-17 18:34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倒序浏览分享到:




关于对“嘉陵区年轻女子跳楼欲轻生”等贴文的回复
IMG_5233_副本.jpg (174.88 KB, 下载次数: 10)

http://img.mala.cn/forum/201404/17/182727bulfwfwmclu7lfnd.jpg从以上嘉陵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加盖鲜章,网上发帖得知:嘉陵文体局只认空头法人任志立,没有占了股权67.5%的严某某什么事。文体局明明知道任志立早已将股权全部转让,偏偏只认任志立,啥意思?任志立为了配合文体局,所以就找各种理由拒不配合相关部门,迟迟不将法人转到严某某名下,当任志立在交大里面和他的靠山们开的黑网吧被铲除之后,迫不及待地先搞他个钓鱼执法,后来个“承认违法事实”,坚决“放弃听证”,同意关门歇业、、、这一切都演绎得天衣无缝,把老百姓都当成傻子,自己就不认真想想:既然不能转,不能卖,为什么不但转了,也卖了,当自己在会所里什么都没有了,马上联合行动,钓完鱼后,承认违法事实,不听证,关门歇业、、、这么明显的商业欺诈,谁还看不出来?几百万呢,够这群哈龟儿喝一壶了!







发表于 2014-4-21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111#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2014-4-21 09:33 |只看该作者


[color=#999999 !important]查看:4188|[color=#999999 !important]回复: 108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print.png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thread-prev.png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thread-next.png
关于对“嘉陵区年轻女子跳楼欲轻生”等贴文的回复 [color=#999999 !important][color=#999999 !important][复制链接]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qr.png

电梯直达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fj_btn.png
1#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2014-4-17 18:34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倒序浏览分享到:




关于对“嘉陵区年轻女子跳楼欲轻生”等贴文的回复
IMG_5233_副本.jpg (174.88 KB, 下载次数: 10)

http://img.mala.cn/forum/201404/17/182727bulfwfwmclu7lfnd.jpg从以上嘉陵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加盖鲜章,网上发帖得知:嘉陵文体局只认空头法人任志立,没有占了股权67.5%的严某某什么事。文体局明明知道任志立早已将股权全部转让,偏偏只认任志立,啥意思?任志立为了配合文体局,所以就找各种理由拒不配合相关部门,迟迟不将法人转到严某某名下,当任志立在交大里面和他的靠山们开的黑网吧被铲除之后,迫不及待地先搞他个钓鱼执法,后来个“承认违法事实”,坚决“放弃听证”,同意关门歇业、、、这一切都演绎得天衣无缝,把老百姓都当成傻子,自己就不认真想想:既然不能转,不能卖,为什么不但转了,也卖了,当自己在会所里什么都没有了,马上联合行动,钓完鱼后,承认违法事实,不听证,关门歇业、、、这么明显的商业欺诈,谁还看不出来?几百万呢,够这群哈龟儿喝一壶了!







发表于 2014-4-21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110黑猫行动”说这一带的网吧都很熟悉,这家网吧确实很奇特,从不接收未成年人上网,一直正规经营,如果说100家网吧中有99家要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话,那他家就是那100家中唯一的一家不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如果这个网吧真实做得这样严实的,就算他文化局执法的整了个神马钓鱼执法,弥娃咋个进去的?我就不相信文化局估到让弥娃做到起。:curse:

发表于 2014-4-21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收藏名人 发表于 2014-4-20 14: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天现场我也在,晒晒我看到的真实情况:“跳楼女”被警察无情地带走了,她怀里还处在哺乳期的小女孩,是一 ...

好像孩子没有在她怀里,是在她奶奶怀里面,奶奶阻挡将她媳妇带走,好心人为了孩子不受伤,抱过来,的本人也在现场,和你说的有点出入,本人还逗了小孩子的

发表于 2014-4-21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看看...

发表于 2014-4-21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98#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2014-4-21 12:17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尘世的 发表于 2014-4-18 10:49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女子上演“跳楼秀” 无理闹访被处罚
2014-04-18 08:44:47 来源:南充日报
女子上演“跳楼秀” 无理闹访被 ...


51#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2014-4-18 10:49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女子上演“跳楼秀” 无理闹访被处罚
2014-04-18 08:44:47 来源:南充日报
女子上演“跳楼秀” 无理闹访被处罚
嘉陵区依法查处一网络会所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行为
    4月16日,记者从嘉陵区公安分局了解到,嘉陵区鑫鑫网络会所因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上网,嘉陵区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网络会所作出了停业整顿30日的行政处罚。
  为逃避行政处罚,严某某采取上演“跳楼”的过激方式,要挟执法部门解除行政处罚。严某某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嘉陵区公安分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鉴于严某某处于哺乳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4月15日下午,一名年约30岁的妇女爬上嘉陵区政府大楼9楼楼顶,情绪激动地扬言跳楼;而在大楼下的广场上,有多人手举横幅、背贴标语、不断拍照。经过近20分钟的劝解,民警将“跳楼女”劝离,现场一些市民纷纷谴责“跳楼女”的过激行为。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跳楼女”严某某与在广场上举横幅、贴标语、拍照片的6人是一起的。
  事件发生后,嘉陵区委、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已成立调查组,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及时公布处理结果。(记者 张德利)


       在政府办公大楼跳楼维权,在目前党的践行群众路线的大潮下,给了地方政府个别领导人一记响亮的耳光!影响之怀,不言而喻;南充日报就是地方党政机关报,作为党政机关的喉舌,为了换回颜面,肯定要为主子说话;但吃的,用的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在没有弄清事实真相的前提下,就妄下结论,什么“跳楼秀”,"无理闹访","要挟“云云......作为一名职业记者(还没有具体核实过),应该具备起码的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必要的良知,张德利肯定不可能游离于法律之外吧?最终将为自己不负责任的言词买单......





发表于 2014-4-21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偶@遇 发表于 2014-4-21 12: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秀才
帖子9精华0花椒2 颗小米椒14 个最后登录2014-4-21    1人到过Ta空间

98#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2014-4-21 12:17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尘世的 发表于 2014-4-18 10:49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女子上演“跳楼秀” 无理闹访被处罚
2014-04-18 08:44:47 来源:南充日报
女子上演“跳楼秀” 无理闹访被 ...


51#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2014-4-18 10:49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女子上演“跳楼秀” 无理闹访被处罚
2014-04-18 08:44:47 来源:南充日报
女子上演“跳楼秀” 无理闹访被处罚
嘉陵区依法查处一网络会所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行为
    4月16日,记者从嘉陵区公安分局了解到,嘉陵区鑫鑫网络会所因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上网,嘉陵区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网络会所作出了停业整顿30日的行政处罚。
  为逃避行政处罚,严某某采取上演“跳楼”的过激方式,要挟执法部门解除行政处罚。严某某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嘉陵区公安分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鉴于严某某处于哺乳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4月15日下午,一名年约30岁的妇女爬上嘉陵区政府大楼9楼楼顶,情绪激动地扬言跳楼;而在大楼下的广场上,有多人手举横幅、背贴标语、不断拍照。经过近20分钟的劝解,民警将“跳楼女”劝离,现场一些市民纷纷谴责“跳楼女”的过激行为。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跳楼女”严某某与在广场上举横幅、贴标语、拍照片的6人是一起的。
  事件发生后,嘉陵区委、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已成立调查组,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及时公布处理结果。(记者 张德利)


       在政府办公大楼跳楼维权,在目前党的践行群众路线的大潮下,给了地方政府个别领导人一记响亮的耳光!影响之怀,不言而喻;南充日报就是地方党政机关报,作为党政机关的喉舌,为了换回颜面,肯定要为主子说话;但吃的,用的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在没有弄清事实真相的前提下,就妄下结论,什么“跳楼秀”,"无理闹访","要挟“云云......作为一名职业记者(还没有具体核实过),应该具备起码的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必要的良知,张德利肯定不可能游离于法律之外吧?最终将为自己不负责任的言词买单......





发表于 2014-4-21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偶@遇 发表于 2014-4-21 12: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秀才
帖子9精华0花椒2 颗小米椒14 个最后登录2014-4-21    1人到过Ta空间

51#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2014-4-18 10:49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女子上演“跳楼秀” 无理闹访被处罚
2014-04-18 08:44:47 来源:南充日报
女子上演“跳楼秀” 无理闹访被处罚
嘉陵区依法查处一网络会所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行为
    4月16日,记者从嘉陵区公安分局了解到,嘉陵区鑫鑫网络会所因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上网,嘉陵区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网络会所作出了停业整顿30日的行政处罚。
  为逃避行政处罚,严某某采取上演“跳楼”的过激方式,要挟执法部门解除行政处罚。严某某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嘉陵区公安分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鉴于严某某处于哺乳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4月15日下午,一名年约30岁的妇女爬上嘉陵区政府大楼9楼楼顶,情绪激动地扬言跳楼;而在大楼下的广场上,有多人手举横幅、背贴标语、不断拍照。经过近20分钟的劝解,民警将“跳楼女”劝离,现场一些市民纷纷谴责“跳楼女”的过激行为。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跳楼女”严某某与在广场上举横幅、贴标语、拍照片的6人是一起的。
  事件发生后,嘉陵区委、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已成立调查组,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及时公布处理结果。(记者 张德利)


       在政府办公大楼跳楼维权,在目前党的践行群众路线的大潮下,给了地方政府个别领导人一记响亮的耳光!影响之怀,不言而喻;南充日报就是地方党政机关报,作为党政机关的喉舌,为了换回颜面,肯定要为主子说话;但吃的,用的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在没有弄清事实真相的前提下,就妄下结论,什么“跳楼秀”,"无理闹访","要挟“云云......作为一名职业记者(还没有具体核实过),应该具备起码的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必要的良知,张德利肯定不可能游离于法律之外吧?最终将为自己不负责任的言词买单......


发表于 2014-4-21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2014-4-21 09:37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111#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2014-4-21 09:33 |只看该作者


[color=#999999 !important]查看:4188|[color=#999999 !important]回复:108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print.png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thread-prev.png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thread-next.png
关于对“嘉陵区年轻女子跳楼欲轻生”等贴文的回复 [color=#999999 !important][color=#999999 !important][复制链接]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qr.png

电梯直达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fj_btn.png
1#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2014-4-17 18:34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倒序浏览分享到:




关于对“嘉陵区年轻女子跳楼欲轻生”等贴文的回复
IMG_5233_副本.jpg (174.88 KB, 下载次数: 10)

http://img.mala.cn/forum/201404/17/182727bulfwfwmclu7lfnd.jpg从以上嘉陵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加盖鲜章,网上发帖得知:嘉陵文体局只认空头法人任志立,没有占了股权67.5%的严某某什么事。文体局明明知道任志立早已将股权全部转让,偏偏只认任志立,啥意思?任志立为了配合文体局,所以就找各种理由拒不配合相关部门,迟迟不将法人转到严某某名下,当任志立在交大里面和他的靠山们开的黑网吧被铲除之后,迫不及待地先搞他个钓鱼执法,后来个“承认违法事实”,坚决“放弃听证”,同意关门歇业、、、这一切都演绎得天衣无缝,把老百姓都当成傻子,自己就不认真想想:既然不能转,不能卖,为什么不但转了,也卖了,当自己在会所里什么都没有了,马上联合行动,钓完鱼后,承认违法事实,不听证,关门歇业、、、这么明显的商业欺诈,谁还看不出来?几百万呢,够这群哈龟儿喝一壶了!






发表于 2014-4-21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L:victory:

发表于 2014-4-21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出来逛逛2 发表于 2014-4-20 18: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眼见被警察带走的没有生活来源的跳楼女,再看看她那嗷嗷待哺、啼哭无助的婴儿,你能说些什么?南充日报记 ...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2014-4-20 18:26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眼见被警察带走的没有生活来源的跳楼女,再看看她那嗷嗷待哺、啼哭无助的婴儿,你能说些什么?南充日报记者张得利,在南充日报头版头条,为了挽回政府颜面,在没有弄清事实真相之前,公然妄下结论,指责其行为是”跳楼秀“,”无理取闹“,”要挟“。。。作为一名职业记者,应该具备起码的良知和应有的法律常识,很理解你作为党报记者的处境,不管你得了多少利,千万不要忘了:你并非可以游离于法制之外的怪物!

        
张德利为了换回政府官员的颜面,应该是得了文体局不少的红包吧?否则,他凭什么竟

  
敢冒着触犯法律的风险,为别人歌功颂德嘛




发表于 2014-4-21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偶@遇 发表于 2014-4-21 15: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发表于 2014-4-20 18:26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出来逛逛2 发表于 2014-4-20 18:26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眼见被警察带走的没有生活来源的跳楼女,再看看她那嗷嗷待哺、啼哭无助的婴儿,你能说些什么?南充日报记 ...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2014-4-20 18:26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眼见被警察带走的没有生活来源的跳楼女,再看看她那嗷嗷待哺、啼哭无助的婴儿,你能说些什么?南充日报记者张得利,在南充日报头版头条,为了挽回政府颜面,在没有弄清事实真相之前,公然妄下结论,指责其行为是”跳楼秀“,”无理取闹“,”要挟“。。。作为一名职业记者,应该具备起码的良知和应有的法律常识,很理解你作为党报记者的处境,不管你得了多少利,千万不要忘了:你并非可以游离于法制之外的怪物!

        张德利为了换回政府官员的颜面,应该是得了文体局不少的红包吧?否则,他凭什么竟敢冒着触犯法律的风险,为别人歌功颂德嘛




发表于 2014-4-21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眼见被警察带走的没有生活来源的跳楼女,再看看她那嗷嗷待哺、啼哭无助的婴儿,你能说些什么?南充日报记者张得利,在南充日报头版头条,为了挽回政府颜面,在没有弄清事实真相之前,公然妄下结论,指责其行为是”跳楼秀“,”无理取闹“,”要挟“。。。作为一名职业记者,应该具备起码的良知和应有的法律常识,很理解你作为党报记者的处境, 作为一名职业记者,应该具备起码的良知和应有的法律常识,很理解你作为党报记者的处境,不管你得了多少利,千万不要忘了:你并非可以游离于法制之外的怪物!

发表于 2014-4-21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天现场我也在,晒晒我看到的真实情况:“跳楼女”被警察无情地带走了,却留下了还处在哺乳期的小女孩,是一位好心的市民阿姨怕小孩被人踩伤,从慌乱的人群中抱了起来,看上去哭的好可怜哦........
http://img.mala.cn/forum/201404/20/170452iun6rot7zu5vhhvt.jpg

http://img.mala.cn/forum/201404/20/170528iz6sehz9y9rvrlv4.jpg:@:@:@:@:@:@:@:@:@:@:@:@:@:@:@:@:@:@:@:@: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

发表于 2014-4-21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天现场我也在,晒晒我看到的真实情况:“跳楼女”被警察无情地带走了,却留下了还处在哺乳期的小女孩,是一位好心的市民阿姨怕小孩被人踩伤,从慌乱的人群中抱了起来,看上去哭的好可怜哦........
http://img.mala.cn/forum/201404/20/170452iun6rot7zu5vhhvt.jpg

http://img.mala.cn/forum/201404/20/170528iz6sehz9y9rvrlv4.jpg眼看妈妈被警察带走了,小女孩哭得好凄惨.........

发表于 2014-4-21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online_member.gif 发表于 2014-4-21 15:23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那天现场我也在,晒晒我看到的真实情况:“跳楼女”被警察无情地带走了,却留下了还处在哺乳期的小女孩,是一位好心的市民阿姨怕小孩被人踩伤,从慌乱的人群中抱了起来,看上去哭的好可怜哦........
http://img.mala.cn/forum/201404/20/170452iun6rot7zu5vhhvt.jpg

http://img.mala.cn/forum/201404/20/170528iz6sehz9y9rvrlv4.jpg:@:@:@:@:@:@:@:@:@:@:@:@:@:@:@:@:@:@:@:@: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





回复小女孩哭得那么凄惨,警察为什么不让她跟她妈妈一起带着走呀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