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赣州市分行文清路支行多给4万5千元,我丈夫主动把钱还给该行,该行竟然要我丈夫拿出该行多给了钱的证据来才能接受,无奈我丈夫只得在银行大吵,强制其接受。在我丈夫声明还款只给银行,不给银行职员的情况下,其中的3万5千元进入了银行职员的私人账户,这使该职员涉嫌犯罪。如果再主动把1万元交给其,我丈夫便属于明知其将涉嫌犯罪,还将钱交给其,涉嫌共同犯罪,而我丈夫和地方政府有太深的矛盾,很可能被以共同犯罪抓起来做牢。更重要的是,银行随时可能起诉我丈夫,追要4万5千元,而不是1万元,若如此我丈夫不得不要再向该职员追回3万5千元!如今我丈夫遭到该职员起诉,追要1万元。如果我丈夫输了官司,将面临被处以侵占罪等坐牢的可能。真是主动还钱不接受,便强制还,还钱和不还钱,两条路不管走哪条,都可能坐牢啊!
一、因对银行霸王行径维权或政府拆迁维权等 导致面临可能坐牢的困境
我丈夫有一次到某银行取款,银行少给了钱,银行承若以录像为准,但银行先看了录像后,发现确实少给了钱,怕影响银行名声,便不给录像我丈夫看了,改为以“当面点清,出门概不负责”拒付少给的钱,至今也未给。
银行多给或少给客户钱,原本属于民事纠纷,公安不得介入,否则的话公安属于利用职务非法进行讨债。银行少给了钱客户,客户很难让公安追款,银行多给了钱客户,银行便报警让公安追款的事太多了。为此,我丈夫准备对此现象进行公益维权!
2011年12月,我家所在的章贡区郁孤台地块进行棚户区改造拆迁,当年12月24日我家婆的《章贡区假棚改将公民分等级 强制市民背井离乡 》在人民网等发表,第二天我丈夫便被解放派出所非法暴力抓至该所。我丈夫起诉章贡区政府后,该派出所拒不承认暴力抓我丈夫之事,同时做伪证。章贡区政府还因上文的曝光,被迫在约4、5天后将上述棚户区改造改为历史文化街改造。
我和我家公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分别遭到了疑似车祸谋杀,详见《赣州李燕家公和其均被涉嫌假车祸谋杀》http://www.685.com/ganzhoujueqi/t35177/0_0_1/可能是地方政府因为我家的维权,想随时可以“处置”我丈夫,所以和银行联手,在2012年12月莫名其妙地在我丈夫取款时,多给了4万5千元,导致我丈夫现在面临可能坐牢的困境。
二、公安介入追款后承若不追款 我丈夫主动还款 银行不接受 款进入职员腰包
2014年12月25日,一涉及我家的帖子《银行多给4万5千 公安无奈追不回 2年后奉还遭拒收》以及跟帖称:
中国建设银行赣州市文清路支行多给了我丈夫4万5千元。在我家不知具体情况,被该行第一次追款时,我儿子差点被该行追丢了,对我家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我丈夫当时要求对我家进行精神赔偿,拒绝直接还款,要求其到法院提起民事起诉,特别是不能通过公安报案,以刑事案子来追,但其不起诉,直接追了数十次。现在早已不追了,且已过了2年向法院起诉的时限。
由于我丈夫帮了无数受欺负的困难群众,如:章贡区水东镇岭排上42号邱文祥,她家的房被拆了,到北京上访回赣州后,遭到赣州公安的异地拘留等,2014年11月27日,我丈夫为其写了《邱文祥关于(2014)赣中行终字第145号案辩护词》。为了对我丈夫帮助邱文祥等,进行打击报复,第二天(11月28日)上午,章贡区解放派出所副所长刘晓东、建国路片警吴海军、解放办事处刘跃华、建国路居委会董秀玉来我家,但他们想要我家还款未果……两位警察明确多次表示,该款的纠纷是民事纠纷,不是犯罪案子,公安不会立案,不会追此款。
以上正是我丈夫所要的,更是其冒着坐牢危险换来的“法治”结果!2014年12月1日,我丈夫主动还款,但该行以我丈夫没该行多给了钱的凭证为由,拒绝接受还款,我丈夫不得不在银行大吵,强制银行接受还款……该行职员还将我丈夫交给银行的大部分款(3万5千元)骗了。
三、如果再交给熊娜1万元涉嫌共同犯罪 银行可能起诉追4万5千元
我丈夫明确地说明了,上述款项是交给银行的,不是交给个人的,但回到家后,我丈夫看到其给银行的3万5千元,进入的是熊娜的私人账户(存款凭条是私人账户),也就是该款被熊娜个人贪污了,其已经涉嫌犯贪污罪。之后我丈夫当面告知了熊娜,其的行为涉嫌犯罪。她为了洗脱罪名,居然要求把3万5千元的收据要回去。
由于我家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为社会、为公民和自己大量维权,公安一直想抓我丈夫坐牢,所以怕公安以我丈夫明知熊娜会将该款占为己有,还把1万元交给她,而以共犯论处,这使得我丈夫死也不敢再把1万元给其。
更重要的是,银行随时可能起诉我丈夫,追要4万5千元。如果如此,我丈夫不得不再向该熊娜追回3万5千元!
四、又对赣州的丑闻曝光引起有关方面的不满
我在不久前,又曝光了不少赣州的丑闻,此举可能又引起了赣州有关方面的强力不满!——
《赣州 污水处理公司不远处向章江排污 江底淤泥厚1米》
……
五、银行职员熊娜起诉我丈夫
中国建设银行赣州市分行文清路支行的职员熊娜,在上述情况下起诉了我丈夫,起诉状称:2012年9月,该银行给了我丈夫4万9千9百元,在我丈夫的账号中,仅扣取了4千9百9十元,少扣除了4万5千元。2014年12月,我丈夫主动返还了3万5千元,并承若7天之内返还1万元,到期后还未还款,故起诉。她还称:多给钱我丈夫的当天,她主动帮我丈夫还了银行的钱,即:补齐了银行的4万5千元。
六、可能有人操纵熊娜起诉 如果输了官司 我丈夫面临坐牢可能
熊娜起诉我丈夫,很可能有人在后面操纵,理由有四:
1、熊娜的民事诉状称其是章贡区法院的,且内容多处涂涂改改。从其诉状可以看出,我丈夫是欠银行的款,未欠熊娜的款,故其无权起诉我丈夫,但法院违法受理了其的起诉。
众所周知,法院立案难,上述状况如果没有人操纵,一般根本就不可能立案。
2、我丈夫在给3万5千元银行时,告知了熊娜和其银行的其他职员,我家是因拆迁等维权被打击报复取消了3人低保2年的特困户,打赢了低保官司,章贡区民政局和章贡区法院分别拒不执行和拒不强制执行法院判决。这使我家去年因为交不起电费,被多次停电,共停了3个多月的电。所以熊娜一定知道其打赢了官司,也可能无法执行,而拿不到钱,所以其意主要不在钱,而在要我丈夫坐牢(其父亲也是银行做大官的,家里应该不会缺钱)。
3、在2年的诉讼时效内不起诉,过了诉讼时效,又起诉。
4、熊娜已经承若不要这1万元了(但我丈夫则属于无法将这1万元交给其)。
从上可以看出,没有人在后面操纵熊娜起诉,谁信?
这真是,强行还钱还还不了,还钱和不还钱,两条路不管走哪条,都面临坐牢的可能!好歹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