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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常识规则来认识郭某无“寻衅滋事强制暴力猥亵兰某嫌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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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 04: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男大背母、女大背父的常识规则看高坪分局认识错误错误的,不符人的基本生活常识规则。生理上在其母亲面前,大庭广众目示下那个男人唯有的东东是硬不起来的。又怎样能干出晃动顶向兰某的事。 如果郭某是个变态男,31岁的他一定是有前科的,警方更应该出示这类似的前科的证明。”

男大背母、女大背父是常识规则,但是你怎么解释这个世界上既然有这种常识规则,又怎会有乱伦、暴露等行为?
你强调“晃动”需要硬起来,硬不起来就无法“顶”。但你的常识规则告没告诉你,硬起来是无法“晃动”的,只能“戳”“扎”“钻”。不硬起来,才可以“摆动”“舞动”“甩动”“晃动”。什么经历让你拥有这样的经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 07:15
如果是gzcd的母亲,妹妹,女儿,老婆遇到和兰某一样的情况,gzcs你还会这样分析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 08:11
报警了公安来了也不对,公安不来也不对,楼主,给我们普哈法,什么时候公安该出现还不得遭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 08:20
楼上,饭放在你面前你还在要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 08:29
楼主好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 08:34
老百姓眼睛是雪亮的。楼主保护好自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 09:16
这神经病祥林嫂好久放出来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 09:31
楼上,你真的很讨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 09:51
支持楼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 10:03
楼主疯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 10:07
楼上,请你文明用语。
楼主不会理你,因为你不存在

发表于 2015-8-1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 10:28
常识是:硬起来都还能晃的,那不是硬,是半勃起状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 10:33
楼上,断章取义,寻找刺激,过干瘾

2017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5-8-1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 顶 楼主说的非常好 漏个丁丁 好明显应治安拘留十五天 怎么能刑拘呢  

2017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5-8-1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你这辱骂他人的娴熟手法 经常做五毛钱吧

2017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5-8-1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冰雹7738 发表于 2015-8-1 04:14
“从男大背母、女大背父的常识规则看高坪分局认识错误错误的,不符人的基本生活常识规则。生理上在其母亲面 ...

这才是无话找话的以插科打混来想颠倒黑白 公道自在人心 我们最广大的网民自有自己的判断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8-1 14:19
骂gzcs基本都是一些挨刀的杂碎。

发表于 2015-8-1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又骂开了,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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