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标题就是缺乏法制思维的一个标明胡闹的标题!以“常识规则”这种非常主观的思维方式来讨论案件!后果就只有一个:胡扯一通!
现在连做洗脚都要讲个专业不专业,讨论法律问题用啥子“常识规则”有点滑稽!
理发师和厨师的那双外表看不出任何区别手,实际有天壤之别!
只从外观方面来比较手说明不了任何问题!你叫厨师去理发,叫理发师去切菜或者雕刻拼盘!
后果就明显震撼了!
讨论一个问题,为了尊重自己和尊重他人,如果还想得到别人的尊重,
就对你要探讨的这个问题的认知上多专业一些!这也符合“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俗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