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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民生新闻回头看|那些“房”不胜防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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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2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年,四川手机报数次聚焦房产新闻,采访报道了绵竹剑桥城服务费超购房款、成都盛世华庭70年产权变40年、成都中德英伦联邦因装修问题被拒收、南充上河湾三期未交房地基就在下沉等一系列楼市新闻。

据成都中院通报,2017-2019年,全市两级法院累计受理12.8万余件房地产类纠纷案件,占比最高的购房合同纠纷案持续高位运行。去年,四川手机报收到的房产报料就有八十余起。今日,本报发起“民生新闻回头看”系列报道第三期,让我们一起回头看看大家关注的民生事件是否已解决?没有解决的,难点又在哪里?

剑桥城业主:亏本卖掉了商铺

2019年4月,成都兰女士向四川手机报反映,她通过中介全款购买了德阳绵竹剑桥城的一处商铺,发现其中26万多元是服务费,而合同写明的房款仅25万余元。服务费比房款还高,近百位业主都有类似遭遇。收费的成都市众彦联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具体提供了哪些服务,业主们不得而知,开发商绵竹万盛房地产公司也没给出明确解释。

记者获悉,最终兰女士等业主没向当地住建、税务部门举报,而是直接降价卖了商铺,亏损七、八万元。兰女士透露,是因为有业主起诉开发商败诉了,大家也失去了信心。

盛世华庭:业主集体起诉开发商

2019年5月,成都新都区盛世华庭多位业主向四川手机报反映,盛世华庭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办公,但开发商四川康思佳置业有限公司却宣称有70年产权,并展示了70年时限的大产权证。而业主们拿到的购房合同及不动产证却有70年、40年两种,新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解释称70年时限的证件因系统故障,出现记载错误。多次协商未果后,业主们集体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要求退房。

记者了解到,上月中旬,该案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开发商以受害者自居,认为自己该履行的合同义务都完成了,拒绝退房。开发商一名李姓负责人告诉四川手机报,曾提出每套房补偿1.5万元遭业主拒绝,如今只能等法院宣判。

中德英伦联邦:开发商已承诺整改

2019年11月,成都市民小娟在中德英伦联邦D区接房时,发现装修有很大问题:墙纸发霉、下水道堵塞……多名业主遭遇相似,纷纷拒绝收房。四川手机报介入报道后,开发商成都中德红谷投资有限公司答应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延后物业费收取时间。

最近,小娟告诉记者,部分户型的淋浴间渗水问题依然未得到解决。她称,开发商虽答应继续整改,但由于临近春节,部分业主的收房时间将再度推迟。

上河湾三期:已整改,业主陆续收房

2019年12月初,南充上河湾三期在交房前,被业主们发现6号楼一楼的外墙有大面积裂痕,最宽的地方可塞进成人拳头。开发商、施工方、质监站到场勘察后称,是回填土沉降导致的开裂,不影响居住和安全。四川手机报报道后,开发商四川南充都京港务有限公司称,将在当月底前完成整改。

近日,该小区业主向记者发来现场视频,显示开发商已完成整改。目前,业主已开始陆续收房。

◆延伸阅读:成都近三年发生12.8万件房地产官司,购房合同纠纷最多

据成都中院通报称,2017-2019年,全市两级法院累计受理12.8万余件房地产类纠纷案件,占比最高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持续高位运行。

案件反映出房地产领域存在四个主要问题:1、部分开发商在交房、办证、房屋质量等多个合同环节出现违约;2、部分购房者盲目购房情况较为突出,引发后续纠纷;3、“二手房”出卖人违约情形增多,为多赚利润,以各种理由解除或者终止合同;4、房地产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记者手记

住房问题是民生之要,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安居梦”的实现,将实实在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而要实现“安居梦”,购房时舒心、住房时安心是起码要求。希望市场参与者诚信度再高一些,“房”不胜防的陷阱,就更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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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四川手机报持续推出“买房也有第三方服务费”的报道,引发超百万读者关注,读者纷纷跟帖留言,爆料自己的类似遭遇。成都的兰女士爆料称,自己通过链家业务员的介绍,全款购买了德阳绵竹剑桥城的一处商铺,结果发现其中26万多是服务费,比购房合同上的房款还要多。她觉得,这其中肯定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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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业主:闻所未闻!服务费竟比房款还多

兰女士告诉四川手机报,去年4月,她在微信上添加了一位链家的业务员,经对方介绍,看中了绵竹剑桥城的一处商铺。她说,当时在售楼部谈妥了房屋总价为52万余元,自己觉得性价比合适,当场就付了全款。据她回忆,按照现场销售人员的要求,她通过两部pos机分别刷卡支付了25万余元和26万余元,并分别开了收据。记者看到,25万多的收据写明为“房款”,26万多的收据则写明为“服务费”。“当时现场销售人员说,都是这样操作的,总价没变就行。”兰女士说。

她还告诉记者,购房合同写明房款为25万余元,对另外26万余元的服务费只字未提。“服务费目前只有一张收据,连发票都没有。”兰女士说,自己是第一次买商铺,以为这种情况是正常的,直到看了四川手机报的报道才感觉不对。

>>疑问:26万余元的服务费到底咋回事?

“若链家收中介费我可以理解,但也不至于这么多,何况他们承诺的是零中介费。”兰女士说,既然链家没收这笔服务费,那26万多的服务费给谁了呢?收据显示,服务费被“成都市众彦联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收取了。兰女士告诉记者,她至始至终不知道有这么一家公司,也不知道对方提供了哪些服务。“哪怕买贵了我都认,但你不能隐瞒欺骗我。”兰女士表示,同期购买商铺的近百位业主都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正在商量解决办法。

>>开发商:尚未回复记者提问

绵竹剑桥城由绵竹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记者连续两天多次致电该公司了解情况,先后有3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知情,需向公司领导请示后再做回答。但截止记者发稿,对方尚未回复。

>>业内人士:是开发商的普遍做法,或致业主利益受损

不愿具名的房产中介从业者告诉记者,开发商此举较为常见,是典型的通过拆分房款变相抬升房价的行为,是被明令禁止的。“政府限价之后,开发商为不让自己吃亏,就从其他地方想办法捞回来。”这位业内人士说,合同房款低于实际支付金额,开发商通常会解释是为业主避税,但实际上业主后期可能面临更多损失。她介绍,当业主与开发商发生纠纷时,会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因为开发商只认合同金额;业主进行二次交易时,也会被征收更多的增值税。

>>律师:开发商涉嫌隐瞒收入、偷税逃税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认为,服务费高于房款明显不合理,甚至涉嫌违法犯罪。开发商拆分房款涉嫌隐瞒收入、偷税逃税,消费者可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重新签订与实际价格相符的合同。另外,即使是小额的服务费,对方也应开具正规发票。他建议业主及时向消协、住建部门等投诉。

>>主管部门:尚未收到投诉,呼吁业主及时举报

绵竹市住建局:服务费超过房款的情况肯定不正常,但暂未收到类似投诉,建议业主及时到当地住建部门反映情况。

绵竹市税务局:五一小长假后,将对涉事开发商进行走访调查;呼吁业主尽快到税务部门反映情况,绝对会保护业主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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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买房也有第三方收“服务费”开发商、银行都称不知情

西安“奔弛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牵出第三方公司的“金融服务费”,引发各方关注。但你知道吗?买房也有第三方收取服务费!多位市民向四川手机报反映,“金融服务费”不仅存在于汽车行业,买房的时候也有。他们在办理房贷时,就被第三方公司收取了价值不等的“服务费”。

>>买房被收“服务费”,还只开了收据
章俊(化名)告诉四川手机报,去年2月底,她通过交通银行办理商贷,购买了天府新区中海锦江城的一套房产。她在办贷款时,一家名为“成都惠晨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的第三方,收取了她2380元的费用。并且只开了收据,收据显示:该笔钱是代办预告预抵押登记服务费及公证费。章俊觉得这笔钱出得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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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章俊同小区的杨军(化名)通过组合贷购房,同样被第三方公司收了2380元。之后,对方以组合贷部分业务不能代办为由退还了1000元。“商贷和公积金贷款都是我自己跑前跑后办理的,他们啥也没干,凭啥要收1380元?”杨军很气愤。

同样是去年2月,市民刘欣(化名)通过在银行办理商贷,购买了郫都区红光镇荔园小区的一处房产。在售楼部办贷款时,被一家名为“成都憬润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三方收取了2400元,名义为“代收预告预抵押费、公证费”。他告诉记者:“因为是第一次买房,不知道要办哪些手续,现场工作人员喊交钱就乖乖交钱,也没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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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都告诉记者,第三方公司是通过微信收款,除了拿到一张收据,无正规发票。

>>第三方是谁?开发商和银行都称不知情

章俊说,自己有疑惑,但不敢不交。“银行让交,不交怕影响放款。”她说,事后找开发商和银行询问费用明细,两方均表示不知情,“都说跟自己没关系”。刘欣也曾打听过第三方公司的事,结果开发商让他找销售,销售让他找银行,银行又让他找开发商。“谁都说不知道,难道是第三方公司私自跑来收费的吗?”刘欣说。

>>业内人士:开发商和银行的事,却转包给第三方

在成都某金融外包公司上班的小欧说,“代办公司主要是替银行跑腿整理资料,给他们省事,实际跟购房者没啥关系。”她说,第三方公司除了代收公证费,主要提供“跑腿”服务。办房贷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预告、预抵押登记等手续,购房者通常会被要求签一份委托书,委托开发商和银行代办这些手续。然后,开发商和银行再转包给第三方公司来办理。“只要银行和开发商有一方同意,另一方默许,第三方公司就能进场收费,然后三方分账。”小欧说,第三方代收的公证费一般为200-600元,剩下的就是“跑腿费”。


>>已交的“服务费”能退吗?
杨军回忆,银行工作人员当时直接让他去找第三方登记交“手续费”,没有过多解释。

刘欣则说,他是先被要求去第三方登记缴费,然后再到公证人员那里签委托书。记者看到,刘欣的委托书上写明“受托人办事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委托人全部承担”。“现在看来,是我出钱委托银行和开发商找了个跑腿公司。为啥不事先说明?为啥不是先签委托书再交钱?”刘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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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杨军告诉记者,他退费成功了!当他发现第三方公司什么也没替自己做的时候,就质问对方并要求退款,对方同意了。他强调“是我主动争取的,第三方没有主动说退费,也没主动给其他组合贷的邻居退费。”

而章俊的退费要求遭到了第三方公司的拒绝,理由是“银行已放款,服务已完成,不能退费,可补开发票。”刘欣则遭遇各方“踢皮球”,连第三方公司都联系不上。

>>律师:不合理,消费者可投诉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表示:若第三方公司提供了“跑腿”服务,收取一定费用是合理的,但应该明码标价并事先告知消费者,消费者也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四川度每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欣则认为:若是银行和开发商该做的事,却让消费者花钱委托第三方来处理,明显不合理,消费者可对银行和开发商进行投诉。但第三方是不是开发商或银行找来的,存在取证难度。

你有类似经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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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2 18: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监管部门不作为,或慢作为,才使消费者的权利难维权。

发表于 2019-4-22 20: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算个啥,我在盐亭县给老丈人住房升级,买新房按揭强制购买保险,钱不多,1600。可恶的是连银行工作人员都要求强制购买,不买不给办理按揭,后来我保留各种证据要投诉,银行工作人员声称我首付低了,三层不行,要五层,我电话里说我就是付的五层,,他说回去查一下,然后打电话告诉我说五层不行,要七层。哦,对了保险钱还是要求转账给个人,该银行从北京到省上再到市里投诉皆无效,这么多年来坑了多少老百姓的钱?这个才改曝光到底,我这人有点愤青吧,不该给的钱一分不给,最后努力付了全款!希望手机报能曝光这种潜规则,我电话就是账号,欢迎骚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3 08:59
有同样的经历,大概接近2000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1 20:28
脑子有病吧、你管别人把这56万用做什么什么费、你自己觉得56万贵你就别买!你既然觉得性价比还行也做了市场调查、那你就出你的56万就行了!付了这钱就不是你的、你管别人拿去用做什么费什么费!真特么是脑壳有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5-1 23:56
按揭车,有资料保管费(四五千)。给按揭车安GPS(1800元)还是车主给!你监管车子,为什么要车主掏这个钱!利息又没少给!!

发表于 2019-4-22 18: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有些单位,把本来是应该他们自己做的事情,交给第三方跑腿,然后收取服务费。这就是多收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3 09:03
五年前 我在彭州买了一套二手房 被中介意外的人员收了9000的担保费 你说冤不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3 09:05
交了15000的所谓团购费也是只有收据,第三方收的,坑啊,能投诉吗,向谁投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3 09:11
各行各业的监管无力才使百姓苦不堪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3 09:13
龙湖时代天街(合作路),收取了6万的第三方费用。只有收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3 09:13
龙湖时代天街(合作路),收取了6万的第三方费用。只有收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3 09:13
服务费,所谓团购费都被收了,全是收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3 09:18
這些都是開發商和銀行搞的事情,可以說只要是房貸都是被收了錢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3 09:22
可以投诉你倒是说说怎么投诉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3 09:53
亲身经历 几个律师都是吃了原告吃被告,真是无耻。一点不作为还添乱惹事。枉费了律师头衔。最好取消律师行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3 10:18
成都链家,统一2000元贷款服务费。不给不行,为啥要收,咋也不敢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3 10:41
我去年在绵阳买房子给了一万元的贷款服务费,就是绵阳的建设银行,而且那个第三方公司就在建设银行楼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3 11:58
同森锦熙收了12000,更黑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3 12:31
我在银行代款90万买房,中介公司要收我百分之二十点子费,也就是说我要给中介跑腿,整理资料费共计18万,太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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