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斯良平,我是云南航宇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我实名举报南充市西充县人民政府以及西充县外事局与云南航宇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违法签订1亿投资协议!!!以下是具体因果,请阅览: 2020年3月14日,我云南航宇输配设备有限公司的同志在西充县官方网站看到云南航宇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到西充县政府投资一个亿,在西充多扶工业产业园建设高低压成套配电设备厂并向公司反映。我司在网站上看到这个内容后感到非常惊讶,这么大的业务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控股人即受益人却毫不知情。对此,我方对总公司的上层和分管该业务的部门都进行了详细调查了解,但总公司所有人员都与此无关。因此,我方次日派遣人员从云南赶赴西充调查了解情况。通过在西充县政府档案室调取了甲方西充县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张光全与乙方云南航宇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负责人任杰于2018年4月4日签订的投资协议。发现该协议的项目名称是:高低压配电电力设备生产制造,建设内容是:云南航宇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在多扶工业园区进行建设,但是总公司和四川分公司的控投人对该投资协议却一概不知。根据协议内容乙方签订人为分公司负责人任杰,随后对其电话询问,而任杰的回答是:“这份投资协议的签订本人不知道,投资协议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不是本人亲笔所写”。(请问西充县人民政府,涉及1亿的投资合同在本公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如何签订的呢?政府审核专用章又是如何盖的呢?)另外,该协议于2018年至今没有给西充多扶工业园区建设投资一分钱,给国家财产带来重大损失,这是一种欺诈行为!!!(请问西充县领导,如此没有投资却依然存在的协议是否存在不可告人的秘密呢?)为此,云南航宇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请求相关领导对西充外事局主持签订的这份投资协议的违纪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同时依照《合同法》五十二条:“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应认定无效。”造成对云南航宇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给予赔偿。(我方多次与西充县外事局协商却毫无成效,过去2月有余相关单位也没有任何回复,向西充县公安局报警却推诿相待随即向南充市公安局报案也依然无法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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