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4日我们家在达州市罗江镇金岸小区买住房一套(开发商为:达州市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2019年06月30日交房,至今未交。催交多次,政府相关部门出面调解协商多次,目前情况还是不是很好。
主要想咨询建设局 ,房管局关于全款业主的备案的问题:
1.全款买房的没签合同没备案的问题。现在签合同还是只能签开发商直接单方面拿出来的合同,合同的多项不公正的霸王条款,但是说不签就不备案,业主们不得不签。(比如:逾期交房的违约赔偿为日万分之0.1; 办理产权逾期时间期限是交房后730天,有的是1000多天,违约赔偿也是日万分之0.1,,,)我想知道这样的严重有失公平的合同是否能备案?如果能备案,就没有相关部门的人审合同吗?
2. 买房的时候业主们就都交了大修基金的,但是业主们去相关部门查了,只有68户的大修基金交到相关账户,其他人的费用开发商并未把业主的钱交到账上;以及全款用户交的购房款也不知道开发商是否有交到银行监管账户。如果开发商挪用了费用,没有把购房款交到银行监管账户,全款用户是否能备案?
全款购房的业主基本都是附近村民,是一个家庭大半辈子的血汗钱,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及时帮忙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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