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3203|评论: 37

[群众呼声] 广安市车管所事难办[已回复]

[复制链接]

  我有一辆车是在我父亲名下,我父亲没有驾驶证。事情这样的8月2日与家人从广安驾车到珠海路过贵州有个10%—20%的超速,本人于8月10日收到车辆违法短信,于是急忙跑去车管所处理,却被工作人员要求提供自己驾车的证据(工作人员告知什么朋友圈哇、消费记录啊等等),我一路除了进服务区上厕所哪里来的证据,并以违章驾驶员的照片不清晰不给我处理叫我去贵州处理,并且不给出具不予处理的相关通知或者告知书,当然在拨打了12345后又电话通知我去领告知书。我想请问广安市车管所几个问题:
        1、你们工作人员明确说不能出具告知书,为何打了12345后又能出具了,并且通知我去领取?
        2、我处理违章你们说驾驶员照片模糊,那你们凭什么认定驾驶员,这个问题是拒绝我处理违章的理由吗,照片模糊不清为什么要我提供证据?(我是亲眼看见真有人处理外地违章给工作人员看自己的朋友圈作证据)
       3、我这样来回的时间油费算谁的?你们对我们那是相当的按照制度办事,你自己的工作人员按规章制度操作了吗?一句话就让我们老百姓跑多少路。
        4、违章不处理为何不能审车?审车跟处理违章又关系吗?
   我发这个帖子是希望你们能多为办事群众考虑,工作中不要想当然,在你们对我们一口一个规定的同时,也请遵照你们的工作职责及规定,特别是主动积极处理违章的群众难道不应该鼓励吗。





===================================
编辑备注:广安交警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 于8月11日回复,内容见2楼。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05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0-8-11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贲模叹网友你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违法事实后可代为处理异地交通违法行为,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违法处理中心对此次交通违法抓拍照片上驾驶人与违法处理申请人的相貌特征进行了比对,认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对此有异议,根据规定,车管所违法处理中心暂不代为处理此次交通违法行为,并将此情况通报给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由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核实调查。

  广安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买卖驾驶证记分、冒名顶替处理交通违法均属违法行为,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安全出行。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8月11日

满意(1)
不满意(2)

发表于 2020-8-11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市整体执政风气都不好,这只是冰山一角!人民如何阅卷?人民有何权阅卷?

发表于 2020-8-11 12: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工作人员所说要求属实,那么说明车管所规定的程序应该有问题,要求驾驶员本人提供违章证据显然是不合理的。如果工作人员所说要求不属实,说明车管所的部分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有问题。在当前正大力整顿工作作风,深化便民服务的大环境下,向老百姓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增加群众办事成本和难度,甚至故意刁难办事群众,确实不应该,影响的不仅是个人形象,也影响单位形象和政府形象,增长群众对政府的不信任感。近些年说到的城管问题就是一个值得引以为戒的典型案例,不要让车管所步城管的老路啊。

发表于 2020-8-11 10: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直是在为难老百姓,人家主动处理违章,千方百计刁难,你们是在为人民服务啊

发表于 2020-8-11 10: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感受是~广安市整体执政风气并不好(本人曾经数次在岳池的经历),这样是违背人性、党性、职业道德,过分了就会出悲剧!!!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发表于 2020-8-11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直感觉,违章处理和审车,当过火焰山。

程序复杂,有的地方还要扫码关注,才能预约处理违章。明明就那些人,那些事,非要网上预约排队。难道不可以线上、线下两种方式一并用?我反正去了某处几次,我没弄来,最后只有到枣山去处违。

总之,肯定有哪些地方机械了,才会出这些问题。也才为代理审车者找到代理的由头。

我烦审车。
正如和楼主一样。

有年我驾证掉了,便出现两难:一个说要先补驾证。一个说要先处违章。驾证没有,怎么处违章?前后弄了几个月。

唉!总应该改才行!总要为解决具体的特殊的问题才行。

 楼主| 发表于 2020-8-11 21: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交警 发表于 2020-8-11 19:29
贲模叹网友你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违法事实后可 ...

首先我对你们能从模糊的驾驶员照片辨认出来驾驶员感到赞赏。我当时完全按照你们的程序填表要求处理,你们工作人员说我这个照片辨认不了不能处理我也认了。那么我只要求给我出具一份书面告知,为什么你们工作人员不出具还说车管所规定只能口头告知,我打了12345热线后又能出具了?还喊我第二天来取,你们的程序合理合规吗?我们尊纪守法遇到违章就来积极处理,你随便一个理由就让我跑几趟。

发表于 2020-8-12 11: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疑问,广安交通违法处理中心不处理的政策或者法规依据是什么?当事人正确处理路径或者方法是什么?我想交通违章肯定是要处理的,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应该告知正确的处理途径,这其实也对当事人和我们这些吃瓜群众宣传普及交通违规处理知识

发表于 2020-8-11 10: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办事员都是想当然的操作,以自己方便为主,没办过你这种要去请示领导好方哦,显得业务不专业老。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0-8-11 11:29
这种在交管APP上能不能处理呢

发表于 2020-8-11 11: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照片不清晰就只能车主扣分?要是车主没有驾驶证只有车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

发表于 2020-8-11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阅卷·广安行动”是要推动作风转变、有效解决群众诉求,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看来车管所的同学没有学习好哦,没有贯彻我广安市委李书记强调的广安各地各部门要突出重点,着力推动工作部署落地落实。一要用心用情联系服务群众,切实改进党风政风行风,深入基层访民情,解决问题暖民心,加强宣传顺民意。深化“4+2”系统治理纵深推进正风肃纪的要求。话说回来,车管所的对人民群众态度本来都不热情!!!!!!!!

发表于 2020-8-11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阅卷·广安行动”是要求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有效解决群众诉求,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深刻感受到车管所的同学文件学习得还不够透彻。完全没有领会我市委李书记要求广安各地各部门要突出重点,着力推动工作部署落地落实,用心用情联系服务群众,切实改进党风政风行风,深入基层访民情,解决问题暖民心,加强宣传顺民意的要求。没理解透彻“4+2”系统治理重要知识点,根本不想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市民前来主动处理违章都要这样规定那样规定,让老百姓白跑路,多跑路,让群众心塞。

发表于 2020-8-12 0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交警 发表于 2020-8-11 19:29
贲模叹网友你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违法事实后可 ...

“根据规定,车管所违法处理中心暂不代为处理此次交通违法行为”

发表于 2020-8-12 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APP能解决的事情,这种机构和这种人当下课了!
发表于 2020-8-12 13: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后觉得楼主多半就不是实际驾驶人。

 楼主| 发表于 2020-8-12 17: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昵称无法显示 发表于 2020-8-12 13:01
看了后觉得楼主多半就不是实际驾驶人。

这不是是不是实际驾驶人的问题,就算我不是实际驾驶人,你车管所要告知我处理的方式啊,比如叫实际驾驶人来处理啊,这样直接就拒绝处理了,那不是我只有跑贵州去处理哦。

发表于 2020-8-14 08: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些地方的人有点小小的权力好像很不得了了样、

发表于 2020-8-14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附近南充的一个类似的案例,我觉得广安车管所对你说暂不处理,还是很温柔的了。
               南充公安交警:代处理他人交通违法“任性哥”被拘留五日
www.nanchongpeace.gov.cn 】 【 2020-06-03 16:20:18 】 【 来源:南充政法长安网 】
  2020年5月,西充县多扶镇欧某从车主杨某处购买一辆川R0585B二手小型轿车,双方约定,因为卖车的价格便宜,卖价属于“一口价”,车辆过户手续由欧某自行办理,该车的交通违法也由欧某处理,罚款由欧某承担。但随后欧某发现该车竟然有42起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5月13日9时许,急于过户的欧某,以自己的驾驶证处理交通违法13起、扣分6分后,便请来从未驾驶过该车的同学王某、任某和王某的表妹庞某帮忙处理交通违法,共计处理交通违法29起,扣分18分,交通违法罚款则由欧某承担。



  南充公安交警西充大队发现数据异常后,于5月22日将欧某等人口头传唤到交警大队,四人均对从未驾驶过该车的事实供认不讳。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为,欧某以自己的名义,处理他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六十条“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规定,报经西充县公安局批准,决定对欧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罚款200元的处罚,对其余三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而欧某也成为西充县代处理他人交通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第一人。



  来源:南充公安交警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